关于我国国际河流开发中利益冲突的研究——以对澜沧江-湄公河的开发为例

一、中国国际河流的概况

(一)国际河流的概念

目前,国际法学界对国际河流还没有明确的定义,国内外学术界通常认为,国际河流与跨国界河流、国际水道的概念可以互用。如朱德祥在《国际河流研究的意义与发展》一文中表示,国际河流即天然水流流经两个以上国家的成多国河流或跨国河流,以河为界分隔两个国家的河流称为界河,它具有国界的性质和地位。一般而言,多国河流和界河统称为国际河流。王铁崖先生在《国际法》一书中,将界河、多国河流与国际河流做了详细区分,他对三者分别做了详细阐述。首先,他认为界河是指分隔两个国家陆地领土的河流,并以此河为界。界河分别属于沿岸国家,其疆界一般以界河的主航道中间线或河流的中间线为界。国家对分属于自己的部分行使主权管辖,但由于界河及其资源的利用、开发以及保护,实际上涉及到两国或多国利益,需要有关沿岸国共同协商安排,这通常需要两国缔结双边协定加以实现。例如,黑龙江就是我国与俄罗斯的界河,我国和前苏联曾专门设立黑龙江界河段水资源综合利用委员会,专门处理两国就黑龙江界河段的合作问题。其次,王铁崖先生认为,多国河流是指流经两个国家以上的河流,国家对多国河流流经本国境内的河段享有主权管辖权。

在实践上,多国河流沿岸国的船舶均可在整条河流上航行,而且由于多国河流的使用和其自然资源的开发和管理属于各沿岸国的共同利益,沿岸国均应按照国际法公平合理的使用和开发。历史上出现过许多因使用多国河流而导致有关沿岸国之间的争端,主要表现在上游国际与下游国家之间使用河水的矛盾。目前,在多国河流的使用上呈现两种发展趋势:河流的环境和生态系统的保护日益增强;有关沿岸国以河流的流域为单位进行综合开发。涉及我国权益的多国河流主要有两个区域:图们江三角洲和湄公河流域。再次,王铁崖先生将国际河流与多国河流做了区分,他认为国际河流虽然也指流经两个以上国家的河流,但它与多国河流的不同之处在于:船舶能够直接通航至海洋;具有专门的国际条约确立平时航行自由的原则。国际河流中位于各沿岸国境内的河段分别属于各国领土,各沿岸国对该河段享有主权,但由于这类河流直通海洋,因此为了促进国际贸易,沿岸国应当允许其他国家的船舶自由航行。就全球而言,国际河流的开发和利用是许多国家关注的焦点。据资料统计,世界范围内的跨国界河流数量约有200 余条,其中亚洲有57 条,非洲有59 条,欧洲有69 条,北美洲有40 条,中南美洲有38 条,跨界河流的水量占到全球陆地淡水的60%之多。

二、澜沧江湄公河的水力资源开发现状

(一)澜沧江湄公河概况

西南地区是我国国际河流最集中、水资源最丰富的地区。其中,云南省又是我国西南地区国际河流最集中的省份,其中又以澜沧江湄公河最具代表性,被称为东方多瑙河。澜沧江是中国西南地区的大河之一,是湄公河上游在中国境内的名称。澜沧江发源于青海省,流经青海、西藏和云南三省,在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腊县出境,成为老挝和缅甸的界河,被称为湄公河。湄公河流经老挝、缅甸、泰国、柬埔寨和越南,在越南胡志明市流入中国南海。澜沧江湄公河干流全长4880 公里,流域面积达81 万平方公里,总落差5167 米,流域内大部分区域属于亚热带和热带季风气候,降水丰沛,水资源充足,常年平均径流量4750 亿立方米。大湄公河次区域有着优越的自然条件,矿产、森林、水力和土地资源相当丰富,但由于中国境内流域地区交通不便,水利基础设施落后,对河流的开发程度较低,目前有关水力开发的项目还主要集中于支流,且规模较小,对干流的开发项目少,而且长期停留在规划阶段。

(二)我国对澜沧江湄公河的开发

目前,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逐渐开始对西南国际河流的境内河段进行适度开发和利用,以澜沧江为例,中国计划在澜沧江上修筑15 座梯级电站。目前已建成漫湾水电站、大朝山水电站和小湾水电站。

三、我国开发澜沧江湄公河遇到的国际阻力

澜沧江-湄公河是亚洲流经国家最多的河流。鉴于我国在澜沧江进行水力开发的行为,下游国家对此提出异议。目前,下游各国关于澜沧江湄公河水资源争议的焦点在于:下游国家担心上游国家在湄公河上进行的水力开发、尤其是修建大坝等活动,会对下游的河流径流量产生影响,进而威胁到下游地区的生态、经济以及国家安全。2010 年初,我国西南地区出现大旱,旱情波及到东南亚湄公河流域,湄公河水位下降到近20 年来的最低水平,对沿岸各国造成很大影响。这一事件在一定程度上放大了业已存在的关于我国开发利用澜沧江水资源的争议,境外言论指责此次干旱是由中国在澜沧江上游筑坝所引起。

鉴于中国在亚洲地区和国际上影响力日益上升,逐步打破原有的势力均衡状态,在国际水资源分配、国际河流合作开发、跨境污染控制方面的影响正日益凸显,周边国家对中国的发展出现不同程度的担心,尤其是各种形式的中国威胁论接踵而至,东南亚湄公河下游国家更是提出中国水威胁论的论调。在泰国和缅甸等国,一些非政府组织大肆宣扬反坝思想,声称中国在澜沧江修建大坝的计划对下游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当地经济及社会生活造成了严重冲击,并将2009 年的洪水和2010 年的干旱都归结于中国在澜沧江修建大坝,要求中国政府停止在澜沧江干流修建水坝,停止在湄公河为开发航运而进行的爆破计划,公布澜沧江修建水坝的详细数据和建坝之前的历史资料,甚至要求中国政府提供补偿。由于湄公河下游国家对中国在上游河段修建水坝的抗议声势巨大,使得中国一些正在拟建的大坝暂时叫停或搁置,对中国经济的发展造成很大影响。在此情况下,既充分合理又合法有据地利用国际河流水资源,有效解决国际河流争端,避免与周边国家的摩擦显得尤其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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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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