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入选第三批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名单

  昨日,记者从市妇联获悉,国家有关部委近日公布第三批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名单,我市成功入选,系此次全省唯一入选城市。

  儿童友好就是不断为儿童成长提供适宜条件、环境和服务,切实保障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和参与权。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寄托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关系着广大儿童成长发展和美好未来。

  2021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3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通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100个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推动儿童友好理念深入人心,儿童友好要在社会政策、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发展环境等方面充分体现。

  近年,我市致力于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成立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从“1米高度看城市”儿童视角出发,通过把儿童友好纳入洛阳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专项规划、持续加大规范化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完善特殊儿童群体救助制度、积极开展儿童疾病筛查工作、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范围、优化儿童公共交通出行环境、在公园及游客服务中心等设母婴室等举措,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市妇联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我市将以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为契机,坚持“儿童优先”发展,加快推动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不断优化提升教育、医疗、文化等儿童公共服务水平,加大残疾儿童、困境儿童等权利保障力度,切实维护儿童身心健康,筑牢儿童安全发展屏障,在全社会营造儿童友好浓厚氛围。(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蒋颖颖 通讯员 尚海利 姚筱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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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3

标签:友好城市   洛阳   儿童   国家   妇联   城市建设   我市   切实   友好   名单   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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