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以前的那篇博文——9月26日

            中午,一个五年级的孩子在写作文,躬身一看,写的作文题目是《二十年后回到故乡》,觉得这题目挺眼熟,就又瞥了一下前几行字,说的是二十年后当上了总经理,回到故乡参加同学会。“二十年后”、“总经理”,此时,我不由得想起五年前写的一篇博文——《可怕的重逢》,当时还上传到乐清上班族论坛,引起了不少网友的关注。那时是以朋友的角度写的,其实这事情就发生在我自己身上。相比那篇作文中的“总经理”,这个“总经理”显得“豪爽”多了,不仅把同学们聚会的费用全包了,还各送了一个小礼物。当然,让我心里一激灵的是,他给当时教过他的老师献上了一束鲜花,还当场读了一封感谢信。

  现在我又上网打开这篇博文,从头到尾重温了一次,看完博文,我心如止水,不像刚开始看到学生作文那样,让人心惊胆颤。或许现在带给我更多的是一种思考。

 附当时的博文:

  有年暑假,我一朋友在乐清给一帮孩子上作文,那年好像特别流行想像作文,他也赶了一下潮流,给了学生一个题目——〈重逢在二十年后〉。学生似乎对这题目也挺感兴趣,他就顺势引导说:“孩子们,时间过得真快,一转眼二十年过去了,老师已快成了半百之人,而你们刚刚成家立业,个个年轻力壮。忽然有一天,我们又重逢了,那该是何等的激动。今天让我们拿起笔来,记录下这美好的时刻。”
        
看到有些孩子有点摩拳擦掌,跃跃欲试的样子,他又激情澎湃地说:“孩子们,不管是同学跟同学之间,同学跟老师之间,那重逢的场面都是令人向往的,现在就让我们展开丰富的想象,来一起呈现二十年后亮丽的人生吧!”
        
学生的习作交上来了。其中一篇大概是这样写的:一晃眼二十年过去了,我已经32岁,现在一家公司当总经理。今天是星期天,我陪着可爱的女儿正在家里玩闹。突然,敞开的大门外来了一个乞丐。我就给女儿一块钱,让她去打发这个乞丐,可女儿回来说:“乞丐说还要些吃的。”我非常生气,怎么现在的乞丐都这样得寸进尺,我立马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走近乞丐,只见他缩着身,躬着腰,披头散发,衣衫褴褛,一副邋遢样。我说:“快点走,没有饭,我们都还没吃饭呢,快点,不然我要报警了!乞丐忙抬起头,结结巴巴地说:我这就走,这就走。”忽然,我惊呆了,眼前的乞丐不就是我小学时候的作文老师吗?我们竟在二十年后重逢了。
       
看完作文,朋友一时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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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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