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有效期的药品你敢用吗?

食品有法律规定可以豁免标示保质期,药品没有例外,所有药品必须标明有效期。

或许你服用过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但是没有标明有效期的药品你用过吗?如果你是2000年以前出生的,大概率会用过此类药品。

我是女儿出生前必须要用药时,才发现自己使用的竟然是6年前生产的针剂。

我女儿是1994年出生的,到了预产期,迟迟无动产迹象,B超检查显示羊水少且浑浊,医生说需要用静脉滴注催产素进行催产。

那时候宿舍就在医院内,我在门诊输液。治疗两天后,妇产科的医生过来询问:怎么样?肚子痛不痛?

我说:肚子没反应,一点也不感觉疼。

妇产科医生感到很奇怪,你对催产素这么不敏感,明天来我们科室输液滴催产素吧。

第三天,我把在门诊药房取到的药品拿到妇产科,药品很简单,生理盐水和催产素两种,医生一看:你的催产素是1988年生产的,已经6年了,不能用了。

在妇产科输液用上新批号的催产素针,半小时后药物发挥作用,开始产生宫缩现象,腰酸肚子疼,手腕上还有输液针头,我坐卧不宁地折腾几个小时后,女儿在百般催促下,呱呱坠地。

那个年代最早关于药品的法律,是1984年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其内容并未对药品的有效期有具体规定。百度百科词条中甚至找不到相关内容。2000年以前,无论药品还是食品,没有人关注有效期和保质期。

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药品市场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为了适应新形势的要求,2001年12月1日出台并实施新的《药品管理法》。

该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都属于劣药,是禁止生产和销售的。

从此,生产和销售没有生产日期和有效期的药品,属于违反《药品管理法》的行为。

2002年9月13日的焦点访谈,已经过去20年,可能没有几个人能记得播出的内容,但互联网是有记忆的,那是一场涉及全国药品行业的大地震。药品生产企业把退货回厂的旧批号药品进行翻新再出售。

他们洗掉这些药品原来的日期,打上新批号,经过重新包装后再返回市场销售。《焦点访谈记者通过暗访拍摄到了这家企业翻新旧药品的全部过程。 

该案件是2002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十大案件之一,企业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被吊销,并在全国范围内追缴、查封该企业生产的药品。

这些被修改批号的药品全部是针剂,涉及该企业生产的上百个批号二十多种药品,注射使用的病人何止你和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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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4

标签:有效期   药品   针剂   批号   焦点访谈   保质期   妇产科   女儿   医生   催产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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