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地方发展文旅产业,经常会遇到这样的现实困境:风景资源条件很好,但项目卡在用地审批环节;小型栈道、露营配套这类轻资产设施,也要走复杂的建设用地审批流程;老旧厂房想转型文旅,土地手续办理阻力重重。
近日,自然资源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关于优化自然资源配置 推动旅游业规范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直面文旅产业发展当中的自然资源、用地堵点,在严守生态保护底线的前提下,给出一套落地解决方案,推动旅游业规范有序发展。
锚定国土空间底线,做好文旅发展顶层统筹
文旅项目建设,首要前提是守住国土空间管控底线,不能突破三区三线管控要求。
这份指导意见明确,要将旅游发展的空间需求对接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结合十五五旅游发展布局科学开展项目选址工作。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也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支持和地方相关详细规划合并编制,以此简化规划报批流程,减少项目前期的制度成本。
并不是所有区域都适合发展旅游。文件对自然保护地实施差异化管理,核心保护区之外,在合规前提下,可以开展露营、徒步、自然研学、森林康养这类生态旅游活动,做到保护优先、适度利用。
同时政策划出清晰红线,严禁打着文旅开发的名义,擅自变更土地用途,违规建设别墅、私人庄园等变相房地产项目,从源头规避文旅开发异化问题。
放宽小微文旅配套,破解轻资产项目落地痛点
很多乡村文旅、郊野旅游项目,投资规模不大,以体验类配套设施为主,过去却要按照完整建设用地流程办理手续,抬高了创业经营门槛。
此次政策给出针对性调整:旅游厕所、架空栈道、小型旅游管理用房,不硬化地面的简易房车营地,不改变原地类的郊野游憩科普场地等部分小型配套设施,可以按原地类管理,不用办理建设用地转用手续。
这里需要注意,若项目涉及林地、草地,仍然要按照法律法规办理林业草原相关手续,并非全部手续豁免。
针对远离城镇的文旅驿站、服务区等配套设施,政策也明确,允许在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独立城镇建设用地,补齐偏远旅游区域的配套短板。
这一变化,对于乡村文旅、郊野休闲业态是实实在在的利好,大量轻资产文旅项目不用再被复杂的用地转用卡住,能够更快落地运营。
创新供地模式,破解综合文旅项目审批割裂难题
山地、滨海这类综合文旅项目,往往同时涉及土地、森林、海洋等多种资源,分属不同管理条线,过去容易出现一地多证、分头审批的情况,拉长项目建设周期。
指导意见提出创新资源供应方式,同一文旅项目下多个不同用途地块,可以按照一宗地统一进行管理,简化规划许可办理。
同时支持土地、森林、海洋等多门类自然资源打包作为一个标的进行出让。把分散的资源要素整合起来,减少多头审批带来的沟通成本,适配大型综合文旅项目的开发建设需求。
盘活存量土地资源,挖掘老旧空间文旅价值
发展文旅产业,不一定全部依赖新增建设用地,存量空间改造是重要路径。
政策明确,存量工业用地、老旧厂房改造发展文旅业态,可享受5年过渡期,过渡期之内可以按照原用途、原权利类型使用土地。
现有存量房屋改造成为文旅接待设施,如果符合相关条件,可以维持原有土地用途不变;确需变更用地的,可按规定协议办理用地手续。
文件还鼓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低效文旅用地认定标准,推动闲置、低效的文旅用地盘活再利用,支持文旅和商业、体育等业态复合发展。城市老厂房、闲置旧物业,有了更加清晰的转型路径,城市更新和文旅产业可以更好结合在一起。
强化协同监管,平衡发展活力与风险防控
放得开,也要管得住。本次政策不只做松绑,也完善全流程监管服务机制。
建立文旅项目前期协同论证机制,文旅部门开展前期论证的时候,自然资源、林草部门提前介入,落实项目跟着规划走,减少项目后期出现规划、用地冲突。
对于按照原地类管理建设的文旅设施,全部纳入国土空间一张图动态监管,防止政策红利被滥用,规避借轻文旅配套之名搞违规建设。
一边简化流程、释放产业活力,一边筑牢生态和土地管控底线,这套政策组合,兼顾产业发展和风险防范。
政策总结与行业展望
总的来看,这份指导意见,既给小微文旅、存量改造项目松绑减负,也给综合文旅项目打通审批堵点,同时牢牢守住严禁借文旅搞地产开发的底线。对于乡村文旅、城市旧空间活化、生态旅游等赛道,都会带来实实在在的影响。
文旅产业想要走得长远,离不开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既要用好山水资源,也要守住生态底线,才能实现产业可持续发展。
更新时间:2026-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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