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日至此刻的不经意间,省级媒体、西安市的多家官方主流媒体,以及咸阳官方媒体,纷纷刊出一则题为《咸阳一家市属国企正式更名!》的消息。
白信封怀着好奇点开消息仔细查看,才了解到原来是咸阳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9月14日发布了公司名称变更公告。公告中表示,依据国家对规范涉“金控”字样使用的相关要求,同时结合公司业务的实际情况,经集团公司审慎决议,并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核准,集团近期已顺利完成名称变更手续。
此次企业变更发生于2026年9月14日,公司名称由原“咸阳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更改为“咸阳金晟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特别予以说明的是,本次更名仅为公司全称的变更。公司的注册地址、注册资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税务登记号、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股权结构,以及原有的债权债务关系均保持恒定。原公司所签署的全部合同、协议依旧具备法律效力,相关的权利与义务将由更名后的公司予以承继。
从上述公告不难看出,此次企业名称变更究其根本当属被动之举。当下,国家针对“金控”或“金融控股”这类字样的使用,已出台了较为严格的规范与相关要求,企业变更名称正是顺应这一形势的结果。

经笔者梳理探究发现,关于企业名称使用“金控”或“金融控股”,国家现行规定的核心文件主要有两份。其一为国务院颁发的《国务院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国发〔2020〕12号);其二则是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20〕第4号)。这并非新近出台的法规,实则是既有法规的落地施行。
“金融控股”与“金融集团”字样,皆属特许用字范畴。未经中国人民银行(即央行)批准,未取得“金融控股公司许可证”的新设立公司或企业,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金融控股”或“金融集团”字样,即便简称“金控”二字亦在禁用之列。
这两份文件自2020年11月1日起便已开始实施,并于2025年至2026年在全国范围内针对名称中含有“金控”或“金融控股”字样的存量企业,尤其是各地、各级地方政府所属或控股的国有企业,开展了集中整改工作。
由此可见,自2020年1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便不再有新注册且不符合规定的“金控”或“金融控股”类公司、企业。

2026年4月底,陕西省金融监督管理局公示了全省集中整改、整治对象名单。名单涵盖了一批未获中国人民银行颁发“金融控股”牌照,却在企业或公司名称中使用“金融控股”或“金控”字样的国有企业。
此次公示要求相关企业在三个月内完成整改。整改路径严格遵循“二选一”原则,即企业需进行名称变更或者选择注销,与此同时,分公司、宣传口径以及相关物料等方面也需一并整改。
截至昨日,也就是2026年9月15日,除“咸阳金控”已正式公告更名外,我省部分重点主体的现状如下:
西安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西安金控):已被列入整治名单,市场主体名称仍未变更;公司存在存续债券;在公示的整改期限到期后,存在正式更名或申请延期整改这两种可能性。
西安高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高新金控):同样位列整治名单之中,市场主体名称暂未进行变更。
陕西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省属陕金控):作为省属老牌平台,并不在此次无牌金控的清理名单范围内。

自此以后,对于未获中国人民银行颁发金融控股牌照的企业而言,不仅企业名称不得再包含“金融控股”“金融集团”或“金控”字样,而且“原XX金控”“俗称XX金控”等表述也不能作为常态化的对外宣传用语。在各类宣传与办公物料方面,如公众号、官网PPT、汇报材料、宣传片、门头匾额、名片等,均不得再以“XX金控”作为简称。
此类企业不得再开展金融控股业务,仅可从事自有资金投资、非金融不良资产处置以及园区不动产运营等业务。
对于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企业,无论国企抑或民企,均将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在信用公示时,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遮盖企业名称;并依法予以处罚……(文中图片来源于互联网)
更新时间:2026-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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