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书》学研究为核心的顾颉刚学术

关键词:顾颉刚;尚书;疑古;辨伪

摘要:顾颉刚毕生致力于对《尚书》的研究,这是他疑古思想产生的起源,是他古史层累理论提出的基础,更是他整体学术的核心所在。顾颉刚为教学之需,编有四部《尚书研究讲义》,撰有《尧典著作时代考》。他所著《尚书大诰译证》,为后来者提供了整理和研究《尚书》的范本。

中图分类号:G25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588(2016)02-0133-03

顾颉刚(1893―1980),字铭坚,号颉刚,江苏苏州人,中国现代著名的历史学家。众所周知,顾氏学术以古史闻名,他对古史的研究又以《尚书》为核心,故笔者主要讨论顾颉刚在《书》学方面的成就。

1《今文尚书》并不可信

顾颉刚在1923年6月1日给胡适的信中言《今文尚书》二十八篇并不可信,并分作三组,第一组:《盘庚》《大诰》《康诰》《酒诰》《梓材》《召诰》《洛诰》《多士》《多方》《吕刑》《文侯之命》《费誓》《秦誓》,云:“这一组,在思想上,在文字上,都可信为真。”第二组:《甘誓》《汤誓》《高宗肜日》《西伯戡黎》《微子》《牧誓》《洪范》《金滕》《无逸》《君]》、立政》《顾命》,云:“这一组,有的是文体平顺,不似古文,有的是人治观念很重,不似那时的思想。这或者是后世的伪作,或者是史官的追记,或者是真古文经过翻译,均说不定。不过决是东周间的作品。”第三组:《尧典》《皋陶谟》《禹贡》,云:“这一组决是战国至秦汉间的伪作,与那时诸子学说有相连的关系。那时拟书的很多,这三篇是其中最好的;那些陋劣的(如《孟子所引“舜浚井”一节》)都失传了。”“第三组我可以从事实上辨它们的伪,第一组与第二组我还没有确实的把握把它们分开。我想研究古文法,从文法上指出它们的差异。但这是将来的事情。对于第三组,我想做两篇文字――《〈禹贡〉作于战国考》《〈尧典〉〈皋陶〉谟辨伪》。”[1]关于这两篇文章顾颉刚还列出了提纲,前者提纲:“1.古代对于禹的神话只有治水而无分州。2.古代只有种族观念而无一统观念。3.古代的‘中国’地域甚不大。4.战国七雄的疆域开辟得大了,故有一统观念;交通便了,种族糅杂得多了,故无种族观念。因此九州之说得以成立,而秦始皇亦得成统一之功。5.驺衍‘大九州’之说即紧接九州之说而来。6.‘分野’之说亦由九州之说引起。7.九州州名及各地名之初见在何时、何书?8.九州州名的来历(取义)。9.九州疆域与七国疆域的比较。10.九州州名未尝统一,贡赋服属之说亦未尝统一,故《吕氏春秋》《尔雅》《周官》(《逸周书》)与《禹贡》之说均不同。11.所以考定《禹贡》为战国时书而非秦汉时书之故。”后者提纲:“1.尧舜之说未起前的古史。2.春秋时的尧舜与战国时的尧舜。3.一时并作的《尧典》《舜典》(《论语・尧曰篇》及《孟子・万章篇》所引)。4.今本《尧典》《皋陶谟》的出现:①取事实于秦制。②取思想于儒家(禅让)与阴阳家(五行)。③取文材于《立政》(三宅,九德)与《吕刑》(降三后,绝苗民)。5.《尧典》《皋陶谟》与他书的比较:①《尧典》上的舜臣与《论语》上的舜臣。②《尧典》《皋陶谟》上的禹与《诗经》《周书》《论语》《楚词》《禹贡》上的禹。③《尧典》上的后稷与《诗经》《论语》上的后稷。④《尧典》上的伯夷与《吕刑》上的伯夷。⑤《尧典》上的鲧与《洪范》《楚词》上的鲧。⑥《尧典》《皋陶谟》上的苗与《吕刑》上的苗。⑦《尧典》上的五服与《周书》上的侯甸男卫。6.《尧典》《皋陶谟》的批评:①‘倒乱千秋’式的拉拢。②思想进化程序的违背(商周人的先王和上帝的神权思想与《尧典》等的人治思想;商周人的威力思想与《尧典》等的德化思想;商周人的大邦小邦并立思想与《尧典》等的中央集权思想)。7.所以考定为秦汉时书之故:①‘南交’即秦之象郡、交趾至秦始入版图。②羲和四宅,惟西无地名,这因秦都咸阳,已在国境西偏了。③帝号的作为职位和称谓始于秦。④巡狩封禅始于秦。⑤秦以六纪,而此之山、州、师亦均以六纪。8.《尧典》《皋陶谟》杂评:①‘蛮夷猾夏’系春秋时成语。②‘金作赎刑’由《吕刑》来。③甲骨文只有‘十三月’而无闰,闰名当始于周。④‘日中星鸟’‘日永星火’,话说得太简单,不能断为纪元前二千四百年时确是如此。⑤启与禹的关系,启与夏的关系。⑥皋陶与益在春秋、战国间的传说。⑦契与玄王。”[2]但顾颉刚所计划的这两篇文章只成稿了一部分,并没有全部完成。

2编《尚书研究讲义》

顾颉刚为教学之需,编有四种《尚书》讲义。他任教于厦门大学编于1926年9至12月的《尚书讲义》(按:厦门大学《尚书讲义》原计划分为四编,第一编《汉以后伪〈尚书〉》、第二编《汉代伪〈尚书〉》、第三编《周、秦时代伪〈尚书〉》、第四编《真本〈尚书〉》,而实际上这个讲义在第一编成稿后,顾颉刚即离开厦大去了中山大学,所以此讲义是未完稿);他任教于中山大学编于1927年11月至1928年9月的《尚书学讲义》(按:厦门大学《尚书讲义》的一部分融入了该讲义);他任教于燕京大学及北京大学期间编于1931―1933年的《尚书研究讲义》;他任教于诚明文学院编于1950年的《尚书讲义》。以上四种除《尚书研究讲义》外,其余三种较为简略,颇类提纲性质,姑不细述。

关于《尚书研究讲义》各部分的内容安排,顾颉刚在1933年1月2日所作《第三学期讲义序目》中言道,甲种为涉及《尚书》本文之文字、校勘、训诂、书目者;乙种为各种比较材料;丙种为各种问题之讨论;丁种为各种批评文字(此《序目》暂未提及戊种)。关于各种的篇次,顾颉刚亦有述及:“《禹贡》为二十八篇之第三篇,故悉以三数为次。”[3]而实际上此《讲义》各种下之各篇,皆非一时之作,最终之成稿与其最初之设想并不完全一致。最终成稿主要包含了甲、乙、丙、丁、戊五种,以及讲义序目、试题和关于尚书研究讲义之讨论,共七个部分,以下稍作分述。

甲种:侧重《禹贡》篇文字的校勘和标点以及对于孔疏的评价。①《禹贡》(甲种之三),作于1932年9月,原载1933年燕京大学石印《尚书研究讲义》第四册。后题作《校点尚书禹贡篇》。②《书古文训中之禹贡案语》(甲种三之二),作于1932年10至11月间,原载1933年燕京大学石印《尚书研究讲义》第四册。③《尚书注疏禹贡案语》(甲种三之三),作于1933年12月,原载1934年燕京大学排印《尚书研究讲义》散叶。

  乙种:主要考察《禹贡》和地理方面著作的关系以及《禹贡》在地理沿革史上的地位。①《周礼夏官职方氏案语》(乙种三之一),作于1932年12月,原载1933年燕京大学石印《尚书研究讲义》第四册。②《五藏山经案语》(乙种三之二),作于1934年1月,原载1934年燕京大学排印《尚书研究讲义》散页。③《尔雅释地以下四篇案语》(乙种三之八),作于1934年6月,原载1934年燕京大学石印《尚书研究讲义》散叶。④《应劭风俗通义(卷十)案语》(乙种三之八,三),作于1934年6月4日,原载1934年燕京大学排印《尚书研究讲义》散叶。⑤《刘熙释名(二至七)案语》(乙种三之八,四),作于1934年6月11日,原载1934年燕京大学排印《尚书研究讲义》散叶。⑥《张揖广雅案语》(尚书研究讲义乙种三之八,五),作于1934年6月13日,原载1934年燕京大学排印《尚书研究讲义》散叶。

丙种:主要考察《禹贡》中言及诸州的边界问题。①《尧典著作时代考》(丙种之一),下详论,此不具。②《冀州境界问题》(丙种三之一),此以下八篇皆作于1932年10至12月间,1933年燕京大学石印《尚书研究讲义》第四册目录存此八篇,但后来并未付印,有目无书。③《兖州境界问题》(丙种三之二)。④《青州境界问题》(丙种三之三)。⑤《徐州境界问题》(丙种三之四)。⑥《扬州境界问题》(丙种三之五)。⑦《荆州境界问题》(丙种三之六)。⑧《豫州境界问题》(丙种三之七)。⑨《黑水及三危问题》(丙种三之八)。

丁种:原拟收录对于《禹贡》史料价值的评论,而最终并未形成规模。①关于丁种的案语(丁种三),此以下二者皆作于1933年,原载1933年燕京大学铅印《尚书研究讲义》第三册。②两校同人札记选钞案语(丁种三之二)。

戊种:汇集关于《尚书》提出的各种问题,同时收录历代的相关学说。①《尧典著作之时代问题》(戊种之一,甲一一),此以下四篇皆作于1931年9至12月间,原载1931年燕京大学石印《尚书研究讲义》第二册。②尧舜禹禅让问题(戊种之二,甲一五)。③朔方问题(戊种之三,甲一一五)。④虞廷九官问题(戊种之四,甲一五)。“甲一”为《尧典》编号,其下二数为本篇中问题的次序。这是顾颉刚为方便研究使用的一个排序,比如“甲三”为《禹贡》、“乙三”为《大禹谟》。

3撰《尧典著作时代考》

《尧典著作时代考》(按:此文原载1931年燕京大学石印《尚书研究讲义》第1册,后经订补载1985年4月《文史》第24辑)本是《尚书研究讲义》丙种之一,鉴于其在《讲义》中的分量与地位,于此专述。顾颉刚开篇即言:“故《尧典》者,儒家记其所道之尧、舜事也;若使墨家操觚为之,便当不尔。”[4]顾氏首先定下调子,这是儒家人所作,接着论证了《尧典》非战国时儒家书,云:“然今之《尧典》,则有‘命羲叔宅南交’‘命和叔宅朔方’之语,将谓始皇新辟之境固早为帝尧之疆域耶。”[5]亦非秦时书,云:“《尧典》与秦制最冲突之一点曰封建。秦有天下,分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其下立县,县有令。子弟功臣无尺寸之土。今《尧典》中有四岳而置四岳,有十二州而置十二牧,固是郡县制矣,然一则曰‘协和万邦’,再则曰‘班瑞于群后’,三则曰‘肆觐东后’,四则曰‘群后四朝’,是乃仍有诸侯之制存在,而侯国又至多。夫封建制与郡县制可两存乎?”[6]那么如《尧典》中封建制与郡县制可两存是何朝代?顾氏以为在西汉之世,举《汉书・高惠高后孝文功臣表》《诸侯王表》《地理志》例,云:“即此可见西汉时之特殊制度,一方既承秦之郡县,一方又袭周之封建,县令、郡守与侯王并立,与《尧典》之以‘群牧’与‘群后’并立者正相合。封建者,古制也,儒者所乐道者也。当时之实际政治无封建之需要,此非儒者所能喻;当时矫秦之制而有封建,则固儒者所欢欣歌颂者也。其以此种特殊制度录入《尧典》,宜哉。”[7]

顾颉刚又从四个方面更进一步讨论《尧典》为西汉武帝时人之作:①经传之篇目。云:“按《汉志》‘《经》二十九卷’,注‘大小夏侯二家’,至于章句,则大小夏侯各二十九卷。大小夏侯之二十九卷,即今之《今文尚书》二十八篇及后出之《泰誓》一篇也。是宋、清诸儒在《伪古文》中洗刷而出之《尚书》即为大小夏侯本,《尧典》固其弁首之篇。昔人所以深信《尧典》为伏生所传,即因此故。夏侯《尚书》之立学在宣帝时,则《尧典》必在前。”②《史记》之收录。云:“《史记・五帝本纪》记尧、舜事则以《尧典》为骨干。司马迁作《史记》,始于太初元年(前一四)改历法之后,至天汉三年(前九八)而下狱受腐刑,自惜草创未就,忍死续成之。其卒年不可知,其成书之年亦不可知,王静安先生作《太史公系年考略》,谓‘视为与武帝相终始当无大误’,吾侪亦可作如是观。是《尧典》之作,不能在武帝后。”③西汉人之征引。云:“古书征引《尧典》者,惟《孟子》二次,《大学》一次。《孟子》所引为战国《尧典》,予已言之。《大学》一书,则其本身之著作时代亦大有问题。傅孟真先生云:‘《大学》之谈平天下但谈理财……到了理财成了平天下的要务,必在天下已一之后……且《大学》末后大骂一阵聚敛之臣。汉初兵革扰攘,不成政治,无所谓聚敛之臣。文帝最不会用聚敛之臣,而景帝也未用过。直到武帝时才大用而特用,而《大学》也就大骂而特骂了……意者其作于孔、桑登用之后,轮台下诏之前乎?’此言而信,则《大学》与《尧典》实有同时出世之可能,故其言修齐治平之道亦最相似。《大学》如此,《孟子》如彼,虽谓武帝以前之文籍未有引《尧典》焉可也。”[8]④汉武帝之志愿及其时代潮流。顾氏谓武帝之志愿:“有志效法尧、舜者也。”并取“宣帝令议武帝庙乐诏”“班固《武帝本纪赞》”所云与《尧典》相较,云:“故知宣帝、班固所言,不仅以武帝事美武帝,直以《尧典》语美武帝;亦不仅以《尧典》语美武帝,乃以武帝之事证成《尧典》之作于是时矣。”[9]顾氏谓时代之潮流:“固欲在此大一统之局面之下创造一个强有力之中央政府,驱遣群众,使之对于时代之光明渴望而膜拜之,而武帝乃会逢其适。”

4作《尚书大诰译证》

顾颉刚在《尚书》学方面的另一部力作是作于1960―1966年的《尚书大诰译证》,刘起钅于、周达甫、黎锦熙承担了小部分撰写工作。该书分前编(上、下)、本编(上、下)、后编(上、下)六个部分。前编上是关于《尚书》篇目、石经、古写本、版本的调查,前编下汇集众本以校勘《大诰》篇。本编上对《大诰》篇作出章句、注释和翻译,本编下主要是对周公东征史事的考证。后编文字极少,主要是对于相关问题的讨论。李平心撰文《从〈尚书〉研究论到〈大诰〉校释》对于顾颉刚整理《尚书》的方法甚是推崇,并归纳其特点如下:“1.试图把校勘、考证、训解、章句和译述有机地综合起来,组成一个既有分工又有协作的研究体系。2.试图在上述体系的基础上,广泛地搜集材料,依据不同的《尚书》本子和石经残文,以及群籍的引《书》异文,从事校勘、考释,对照不同文献,吸取各方精华,以丰富《尚书》学的内容。3.试图打破经学史上传统的门户之见,结合自己的研究心得,对于各派各家的校勘、考证和注释,择善而从,并加以发展,不拘一格,不囿一隅。4.试图把各种问题的专门探索同《尚书》的一般研究结合起来,使钻研得来的各科专门知识和经过分析的特殊材料,为整个校释工作服务。5.试图处处从历史角度进行考索,以求全面地、具体地弄清楚《尚书》各篇的历史背景和史事脉络。”[10]毫不夸张地说,顾颉刚为后来者提供了一个整理和研究《尚书》的范本。

参考文献:

[1][2]顾颉刚.致胡适:论今文尚书著作时代书[M].北京:中华书局,2011:1-2,2-3.

[3][4][5][6][7][8][9]顾颉刚.尚书研究讲义[M].北京:中华书局,2011:155,64,65,66,67-68,83-84,86-88.

[10]李平心.从《尚书》研究论到《大诰》校释[J].历史研究,1962(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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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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