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恒大集团签订协议:转让65%项目公司权益,总价1.37亿

铅笔道、含新社联合消息,2024年01月25日,中国恒大发布了《须予披露交易 - 出售项目公司权益》,表示中国恒大集团(股份代号:3333)于2024年1月25日与受让方签订协议,将其持有项目公司的65%权益转让予受让方,总代价为人民币137,620,138.57元。作为交易的一部分,项目公司将免除转让方及其联系人对其的部分债务,金额为人民币376,017,496.98元。根据上市规则第14.07条,有关出售事项的适用百分比率高于5%但低于25%,出售事项构成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有关申报及公布的规定。出售事项协议之主要条款如下:转让方为恒大地产集团粤东有限公司,受让方为汕头市恒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售项目公司权益的对价为人民币137,620,138.57元,乃经转让方与受让方公平磋商后根据转让方的对外询价,及参考项目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净值而厘定。出售事项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项目公司任何股份权益。预期集团就出售事项将会录得收益约人民币3.04亿元,即出售项目公司权益的对价加项目公司将免除转让方及其关联方对其的部分债务,扣除将予出售资产及出售事项的成本及相关税项而得出的金额,惟以最终审计为准。出售事项的原因是集团流动性问题对项目开发和进度造成负面影响,出售事项将盘活集团的项目,推动存续项目的复工复产,保障项目投资人、债权人、购房者合法权益和利益。公告还提到了转让方、受让方的身份和股权情况,以及出售事项构成的须予披露交易的相关规定。

截至2024年01月25日收盘,公司股价为0.22港元/股。

公告来源: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1-25/12190040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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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05

标签:粤东   中国   受让方   权益   项目   集团   公司   总价   铅笔   债务   事项   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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