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有5万元的余女士,遭忽悠,冲动买下一套212万元的房子,引热议

浙江杭州的余女士在只有5万元的情况下,被销售的一番忽悠后,头脑一热买下了一套212万的房子。然而,在定金交完后,余女士意识到每月1万多的贷款压力太大,因此要求退房。她认为销售给她弄了30多万的消费贷,这是变相的首付贷,违反了相关法规。

余女士在杭州市区工作,一直渴望拥有一套自己的房子。当她听说临平区的房价相对便宜时,便前往看房。销售热情地接待了她,并带她参观了样板房。看完后,余女士非常心动,觉得这里就是她梦寐以求的家。

销售看出了余女士的心思,便告诉她现在有优惠活动,可以申请到20多万的折扣。听到这个消息,余女士更是心动了。她觉得未来房价还会上涨,如果现在不下手,将来可能买不起。于是,她询问首付需要多少,销售告诉她需要40多万。

余女士表示自己暂时没有这么多钱,销售便告诉她可以只付5万定金,然后通过银行消费贷的方式帮她凑齐首付。余女士听了后非常高兴,没有多想后果便签了商品房认购合同。

然而,回到家后,余女士开始冷静下来。她仔细阅读合同后发现,自己需要在七天内签署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在1月7日前一次性付清首期购房款。同时,销售提供的一份还款计划显示,她每个月需要还一万多块钱的房贷。这让余女士感到有些慌张,因为她还要负担生活费用和其他开销。

此外,余女士还发现销售所谓的消费贷实际上是变相的首付贷,这违反了相关法规。她担心自己会被银行要求一次性还清房贷,导致自己的钱打水漂。于是,她向销售提出退房要求,但遭到了拒绝。

此事引发了网友的热议。有人认为余女士太冲动,只有5万块钱就敢买200多万的房子;也有人指责销售为了提成没有底线;还有人认为余女士可以要求退还定金。

从法律上来说,如果余女士本人只有5万块钱,而销售通过承诺使用消费贷等方式帮助她凑齐首付的话,这已经涉嫌违规行为。因此,在违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应属于无效合同。这意味着余女士有权要求退还5万定金。

在此提醒大家在购房时要谨慎行事。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充分了解自己的经济实力和贷款条件,不要被销售的花言巧语所迷惑。否则一旦出现纠纷或问题,后果可能会非常严重。做人要脚踏实地,不要追求自己能力之外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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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01

标签:女士   房子   首付   块钱   定金   贷款   房价   心动   冲动   后果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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