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实主体责任,绝不让公交“躺平”

10月9日,交通运输部等九部门发布《关于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压紧压实城市公共交通的地方主体责任,落实好城市公共交通作为市县级财政事权的支出责任。

近一两年来,一些地方公交欠薪现象时有发生,部分城市甚至出现了公交停运。在此大背景下,这份由九部门联合发布的权威意见,来得正是时候。

公共交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事关市民出行便利及城市正常运转,是不折不扣的民生大事。一些地方的公交运行困难,受多种因素叠加所致:一是市民出行方式多元化,导致公交客流量减少,运营收入随之下降;二是由于新能源公交车辆到了电池集中更换期,公交公司无力承担更换成本;而部分地方财政压力增大,公交补贴不能及时发放到位。

针对这些现实原因,此次意见提出了一揽子解决方案。比如,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鼓励各地通过多种形式对新能源公交车辆充电给予政策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城市公共交通场站建设与改造、车辆购置;督促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

保障公交可持续运转,关键是要做好开源节流。在开源上,公交公司要通过主动优化服务、精打细算来保障营收。意见提出,支持城市公共汽电车企业充分利用运力资源,开通通勤、通学、就医等定制公交线路;支持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拓展站台、车身、车厢内等广告业务等,都是旨在拓宽开源渠道。

节流方面,意见提出,各地要综合考虑城市规模、群众出行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公交线路首末班时间、发车间隔等服务标准。应该看到,受人口流动、城市更新以及出行方式变化等因素影响,当前不少地方的公交,从运行规模到线路安排,都还有可优化的空间。及时引导公交企业做好线路优化,才能进一步压缩运行成本,确保运行效率的最大化。

当然,公交姓“公”,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最重要的是要主动扛好城市公交发展的主体责任。即便财政有压力,也要不打折扣地保障好公共交通必要的投入支持。在当前政府过“紧日子”的大背景下,财政资金的使用更要向民生领域倾斜。

还应看到,城市公交系统的正常运转,不只关乎民众的出行便利,也是一个地方营商环境的重要部分,关系到群众对民生服务乃至城市发展的预期和信心。对此,再怎么重视都不为过。这个主体责任,地方政府不该推卸,也不能推卸。

意见提出,对于存在地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欠薪欠保、发生重特大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情形的城市,不得参与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创建申报。这传递的信号很明显:城市公交绝不允许随便“躺平”,地方政府必须把公交稳健运行的主体责任扛在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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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1

标签:主体   公交   责任   地方政府   民生   公共交通   意见   地方   城市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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