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费降了、房租升了,城中村电费问题需要系统治理

文 | 维辰

“电费1.5元一度,每个月电费接近房租的1/3”,城中村电费加价现象一直是个老大难问题。

5月17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提醒各电费收费主体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并于6月30日前全面纠正自身存在的不规范收费行为。如今距离自查自纠已经过了近一个月,媒体调研长湴村、岑村、石牌村等城中村发现,不少租客实际被收取的电费并非广州夏季最高档电费0.88元/度,有的电费降下来了,“但房费要加300元”“加收另外的一笔公摊费100元”。

这些加收的费用来自哪里?相当一部分房东搬出理由:城中村光线不好,走廊、楼梯的灯24小时开着,监控、门禁卡等设备每天都要耗电,这些“看不见”的电费要加上;城中村出租屋一般是一栋楼对应一个房产证,属于“一栋一户”,供电局与租户之间没有供用电关系,而是按总表向房东收取电费,大房东、二房东、租客之间层层加价……

资料图

租房也是一门生意,这些说法有一定道理。问题在于,不能把所有成本都转嫁给租客,即便是合理的诉求也要通过合理的手段实现。

隐形电费、管理费不是不可以收,但提前写进租赁合同和限制电费后临时加收,就是两种概念。再说房东的购电成本问题。三级阶梯电价下,总的来说用电量越大电费越贵,“我们一栋楼才一个表,20多户,难道一个月不上600度吗?600度以上是不是八毛八一度?”日常的维护费用也要“分摊到每个月1.5元/度的电费里,不然分开算很难算得明白”,收低了“房东可能要亏钱”。

梳理收费项目、提前告知并充分协商,维护费不难解决。比较特殊的是,城中村“一栋一户”、抄表到栋及其带来的电费问题,由房屋产权等复杂因素共同导致,不是租客造成的问题,为何要租客买单?

城中村电费问题难治的根源就在这里,其背后牵涉房屋产权、用电性质、用电数量等一系列问题,不能简单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需要系统治理。

此前,深圳市民抱怨城中村水电收费贵,有关部门回应,“已协调物业跟进调整电费收费标准,同时与水务部门沟通,尽快实施优质饮用水改造工程,争取自来水抄表到栋转变为抄表到户”。从抄表到栋到抄表到户,让租客直接向供电局进行阶梯电价结算,降低房东购电成本的同时,挤压变相加价的空间,这种解决思路就值得借鉴。

房东和租客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指望谁单方面理解、退让不切实际,最后受伤的很可能还是租客。电费降了、房租升了,有租客坦言“电费虽高,但还属于可控范围,挤一挤就有可能会少。房租涨了就是实打实地支出了”,于是许多租客选择忍气吞声,因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系统治理城中村电费问题,除了要解决一些历史问题,还要兼顾房东和租客双方的利益,引导房东主动规范收费,防止“按下葫芦浮起瓢”。

【作者】 杨悦

南方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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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1

标签:电费   房租   浮起   自查自纠   电价   供电局   房东   阶梯   房屋产权   成本   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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