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1万!浙江温岭市一水果店一批次杨梅抽检不合格受处罚

浙江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日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浙江温岭市一水果店一批次杨梅经抽检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受到警告,并被罚款10000元。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XJC23331081305932333ZX;产品名称:杨梅;抽检日期:2023-05-29;规格型号:散装;保质期:/;检验项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被抽样单位:温岭市泽国利敏水果店;标识单位:小食杂店。

(二)核查处置情况

2023年06月14日,当事人签收了上述《检验报告》,当日,执法人员依法检查当事人位于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泽国镇杭温北路154、156、156-1号的经营场所.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违反《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

处理意见及依据: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结合《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法律适用的若干意见》(台中法[2018]35号)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98元;

3、罚款10000元。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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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9

标签:温岭   水果店   钠盐   泽国   浙江   乙酸   食品安全   当事人   情况   食品   杨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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