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购物店内围殴导游,“和解”就完了吗?

正观评论员 韩静

近日,有网友发视频称,山东烟台蓬莱区有游客与导游发生肢体冲突。蓬莱文旅局回应称,事情发生在一家购物店内,游客打了导游,致使导游受伤;旅游合同中包括购物行程,需要待够一个半小时。目前,双方已经和解。(7月31日中国青年网青蜂侠)

游客为什么围殴导游?双方为什么和解?冲突原因、责任划分、和解依据等关键信息在官方的回应中都未提及,一句简单的“已经和解”怎能掩盖旅游行业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游客与导游,原本没有利益冲突。但导游一旦顶着薪资绩效与游客购物金额挂钩的压力,就很容易与不喜消费、偏好“纯玩”的游客产生利益冲突,轻则言语攻击,重则拳脚相向。此次事件中,被打受伤的导游愿意接受和解,固然是件好事,但也是件怪事,其根本原因值得深究。

游客与导游之间的冲突,多与强制购物有关。依照官方说法,旅游合同中写了游客“需要”到购物店待够一小时,但不是“必须”,客人可以先出去再进来。然而,这名导游事发时真的让游客“出入自由”了吗?有没有对不消费的游客冷嘲热讽?游客是否对购物要求足够清楚?对于游客因何打人,是不满强制购物、欺客宰客,还是因购物店坑人、拿导游撒气,种种疑问都需要进一步核查。

写有购物规定的旅游合同,也未必真的有效。依照《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也就是说,组织不合理低价游已涉嫌违法,这份让强制购物变得“名正言顺”的合同恐怕也不例外。那么,这份有问题的合同是在宁夏签订的,还是山东?游客、旅行社、购物店三当权责应如何划分?两地有关部门应联动调查,以一反三,不把“和解”当结束,而把遏制旅游行业乱象当目标。

总而言之,导游不过是一名基层工作人员,有时候也需要对他们多一分宽容和体谅。在未知事情全貌的情况下,建议网友们不要急于“开麦”,更不要为打人者叫好。暴力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哪怕游客再有理也不该动手打人。

购物是一回事,伤人是另一回事,导游若有违规行为理应受罚,出手伤人者同理,如果几名涉事游客确有法律责任,也应该得到相应处理。此次事件,到现在还一团乱麻,亟待有关部门好好调查、细细捋清。

面对暗流涌动的旅游“软强制”,除了监管整治,更应釜底抽薪,从机制改革、产品创新等多方面入手,避免商家的低价恶性竞争,恢复旅游市场正常秩序,让游客按需报团,体验到真正实惠又愉快的旅程。

统筹:陈若松

编辑:杨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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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04

标签:导游   蓬莱   游客   低价   打人   伤人   不合理   冲突   合同   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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