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重磅部署,
促进民营经济!
7月19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对外公布,提出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对民营经济定位有新表述。一些新提法,新举措,释放了重要的信号。
新提法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意见》开篇对民营经济定位作出重要表述。
其中,“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这是一个新提法。
“这个新提法意味着民营经济的重要性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国研新经济研究院创始院长、新经济智库首席研究员朱克力对中新财经记者表示,民营企业在推动经济发展、增加就业、促进创新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民营经济的发展壮大对于我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高质量发展和全面建成现代化强国等战略目标意义重大。
数据显示,中国民营经济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
当前,民营经济发展活力需要进一步激发,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上半年民间投资下降0.2%。因此,此次重磅文件的发布,可谓“及时雨”,有利于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稳定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预期。
新举措
回应民企核心关切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这个重磅文件在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持续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等六大方面提出了28条具体举措。
其中,包括一系列及时回应企业关切而且有“含金量”的措施。
回应民营企业“要账难”的关切,《意见》提出,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和惩戒制度,将机关、事业单位的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朱克力表示,将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失信行为公开透明化,让全社会掌握其信用状况,有利于强化公众监督,进而增强对公共部门的信任和信心,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营造市场化法治化环境。
来源:中国新闻网
漫画:杨仕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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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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