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多年的痴恋,真的可以用一晚来结束

追在简笙身后的第十年,我突然死心了。原来多年的痴恋,真的可以用一晚来结束。

昨天晚上,我莫名其妙地被简笙删了好友。

好巧不巧,他删我时下了一场很大的雨。

电闪雷鸣中我蜷着腿缩在被子里,一遍又一遍地加他,一遍又一遍地输入着「我害怕求求你别不要我」这些字眼,从开始的卑微到最后的麻木。

加了整整一晚。

天刚蒙蒙亮,雨停了,我也不爱了。

1

简笙通过我的好友申请是在早上八点整,他开始工作的时间。

他这个人时间观念很强,和我为数不多的几次约会也都是卡着点出现的。

曾经,我也为他的自律守时着迷过。

厚重的窗帘遮挡住了窗外的阳光。

手机屏幕亮时一夜没合的眼睛被强光一刺流下几滴生理性泪水,黏糊糊的很不舒服。

是简笙发来的消息。只有短短几个字——

「长记性了吗?」

要是搁在以前,我定是要刨根问底地问个明白。但是现在,我只想睡觉。

滑动他的对话框点了删除。这是这十年来,我第一次不想回他。

删完后,又给简瑟瑟发了条信息,「晚上来找我,我们去857。昨晚没睡,先睡会,别来吵我。

「顺便帮我跟你哥请个假,算了,直接帮我辞职吧。」

简瑟瑟是简笙同父同母的亲妹,也是我从小一起长大的闺蜜。

她看不上她哥,也理解不了为什么离经叛道的我在她哥面前会乖得像只没有爪子的猫。

其实并不难理解。十年前那个少年破门而入将我从那个昏暗的房间拉到了阳光下,我便将他奉为了神明。

仔细想想,他并没错,只是不爱我罢了。而我,现在也不爱他了。

2

发完信息,将手机关机,我用被子蒙住头睡了个昏天黑地。

这一睡便睡到了下午,还是被门铃声给吵醒的。

我以为是简瑟瑟。迷迷糊糊地趿拉着拖鞋去开门,

结果打开门的那一刹那,目光和西装笔挺的简笙对了个正着。

他站在光源下,浓眉微蹙,身姿挺拔。恍惚间和十年前的那个晌午重叠交错。甚至连那句不耐的「像什么样子」都一模一样。

我低头看了眼身上皱得像抹布似的宽松睡衣,又揉了揉团成一团的头发,好像是不怎么体面。

可是,那又怎样呢。爱都不爱了,怎么可能还会去在意形象。

我抱着臂斜靠在门框上,懒踏踏地问他:「你怎么来了。」

说完还很没形象地打了个哈欠。

简笙有洁癖,可能见不得我此刻邋里邋遢的样子,黑着脸把头转向左侧不再看我。

「为什么不去上班。手机还关机。」他微哑着嗓子问我,带着几分怒意。

我挑眉,回答得理直气壮。

「不想干了。」

「当初吵着要这份工作的是你,现在说不想干的还是你!式微,你太任性了!」

任性?是啊,我一向任性,之前只不过在他面前收起了所有尖锐的刺。

我勾唇,蛮不在乎地说道:「简总是第一天认识我吗?我本来就是个扶不上墙的纨绔不是吗?」

3

和简笙闹了个不欢而散。

回房间后我也没了睡意,盯着天花板发了半天的呆。脑海里全是我和他曾经的过往。

十五岁时,我跟在他身后,他冷冷地瞪我,不耐烦地问我能不能不要再跟着他。

十六岁时,我花了半个月的时间学会了做蛋糕,精心包装后递到他的面前,他只看了一眼,转头便扔进了垃圾桶,他说他不喜欢吃甜食。

十七岁时,同学笑话我说我好像简笙的一条狗啊,恰好我和他一起经过,我气得想上去理论却被他拦住了,他说没必要。

十八岁时……十八岁之后,他很少会理我。不管我跟他表白多少次,他始终是那种态度,不接受不拒绝。怎么说呢,像是在钓鱼。

门铃声再次响起。

这次来的是简瑟瑟。她一袭大红长裙,浓妆艳抹,像个冶艳的妖精。

一进门,她便踢掉脚上的高跟鞋,探着身子上前摸我额头,喃喃道,「这也没发烧啊。」

我推开她的手,转身走进更衣室。选了件黑色的露背连身短裙,换好后坐到梳妆台前开始化妆。

简瑟瑟跟在我身后,叽叽喳喳的。

「你跟我哥怎么回事?」

「我今天去公司帮我爸取文件时碰到他了,脸臭得跟吃了屎似的。」

「你们是不是吵架了?不应该啊,你不是向来拿他的话当圣旨吗!」

「没啥,就是我不喜欢他了。」我打断她,翻出卷发棒递过去,「帮我搞个风情万种的大波浪。」

之前的几年,我一直按照简笙的喜好装扮。清纯可人的黑长直,仙气飘飘的淑女裙。

简瑟瑟不止一次地取笑我,整得像个不谙世事的良家少女似的,也不嫌炫酒干架的时候那身行头不方便。

说实话,还真挺不方便的。明明是个混子非逼着自己装淑女。

我这边话音刚落,那边的简瑟瑟一激动,手里的卷发棒甩了出去。

「卧槽,你咋想开的!我之前都怀疑是不是我哥给你下蛊了!」

我没再理会她,继续掰着眼皮画眼线。画到眼尾特意往上挑了个魅惑的弧。

画完后对着镜子调整了几笔,直到满意了才回头笑着回她,「舔不动了。」

简笙没有对我下蛊,他只会冷暴力我。哦,除了冷暴力,还有pua。不管我做什么都会得到他的否定,他说我只需要听话就行了。

他用行动告诉我胡式微你得乖,你只有乖了才配得到回应。

曾经我渴望得到他的爱,所以他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可是现在,老娘不配合了。

4

之前,和老胡吵完架我喜欢拉着简瑟瑟到酒吧发泄。

在劲爆的舞曲下尽情地摇摆扭动。在那里,大哭或者大笑都不会招来异样的眼光。

我和简瑟瑟很有默契地彼此打着掩护,倒也成功地瞒过了简笙。

直到有一次用酒瓶给一个想对小姑娘用强的地痞流氓开了瓢。

事倒是不大,毕竟老胡不差钱。坏就坏在不知道被谁捅到了简笙面前。

他整整一个月没理我。

那之后,我再也没去过酒吧。

看吧,曾经的我就是如此卑微。

和简瑟瑟驱车去了之前常去的那家。再踏入这片喧嚣,竟有种恍若隔世的错觉。

山高皇帝远的春城,豪门不算多但也不能说少。胡家和简家不能说数一数二,也绝对是榜上有名。

两家在同一年恰好各生了一个空有美貌不学无术的千金小姐——就是我和简瑟瑟。

我们挑了个视野较好的卡座。

刚一落座,有个穿着制服的男生走上前毕恭毕敬地递上了点单平板。

简瑟瑟瞄了一眼,挑眉笑道:「哟,现在酒吧服务生质量都那么高了啊。」

我闻言抬头,映入眼帘的是一张极为精致的脸。只是太过稚嫩,脸上还有没长开的小奶膘。

我也跟着笑,「雇用童工可是违法的。」

男生听我这么说脸上带上几分羞赧,耳垂都染上了淡淡的粉。

「我,我成年了。」

真是个不禁逗的,倒还蛮可爱。

5

可能出门没看黄历。二十分钟后,从不踏足声色场所的简笙出现在了酒吧。

旁边酒吧老板作陪,身后还带着两个一身黑的保镖。

再十分钟后,酒吧清场。

简瑟瑟在她哥的目光下,缩着肩膀往我身后躲了躲,成功地把那道含着怒意的视线引到了我身上。

一张俊脸在明灭的灯光下阴沉得厉害。

今天之前,见到沉着脸的简笙我定会伏低做小,曲意承欢。

而现在,即便是想到之前做过的那些作践自己迎合他的事,我都感觉自己像个傻逼。

拂开黏在脸上的弯曲长发,我拉着简瑟瑟想离开,越过简笙时被他拽住了胳膊。

「胡式微!」他念得极沉极慢,显然是压着极大的怒火。

我深呼口气,脸上挂上得体的微笑,转身望向他。客客气气地问道:「简总,有什么事吗?」

简笙可能还不太习惯我对他态度的突然转变,两道剑眉蹙得紧紧的,在中间拱成一个极深的「川」字。

「你怎么回事。」他反问。

我仰天翻了个白眼,懒得继续跟他绕,晃动胳膊从他的钳制中脱离,拉着简瑟瑟头也不回地出了酒吧。

6

从酒吧出来,也败了玩乐的兴致。

叫了个代驾把我和简瑟瑟分别送了回去。各回各家,她找她妈,我继续睡觉。

别问我为什么不是各回各家,各找各妈,问就是我没妈。我妈在十年前的雨夜跳楼死了,当着我的面毫不留恋地纵身一跃。

我本来也想随她去的,结果奔到窗前时被老胡拽住了。恰好有个巨大的闪电划破天际,我趴在我妈跳下去的窗口,能清晰地看到地上蜿蜒的血水。

从那之后,我很惧怕雷雨天。

本来以为能一觉睡到自然醒,结果第二天一早就被一遍又一遍的电话铃声给吵醒了。

我摸过扔在一旁的手机看了一眼,是简笙的助理。

犹豫再三,我还是按下了接听键。毕竟没有必要为了简笙跟所有人都闹得老死不相往来。

简笙的助理姓顾,三十多岁,是个极其干练又守规矩的,就连打个电话也都是公事公办的态度。

「胡秘书,你已经迟到十五分钟了。」

一板一眼的说辞。

我这个秘书的职位,是当初缠了简笙好久才得来的。

说是秘书,其实就一花瓶,平时我的工作除了帮简笙泡咖啡就是加班的时候帮他点外卖。

连跟着应酬、递个文件啥的这种跟正规秘书稍微挂点钩的事我都没干过,所以要离职连交接都不需要。

当了简笙两年的秘书,我从没被他承认过。他出席宴会身边的女伴换了又换,那里面唯独没有我。

「不好意思顾哥,」我客客气气地回他,「我跟简总讲过的,我不干了。」

话音刚落,电话那端传出「啪」的一声脆响,是杯子落地碎裂的声音。

我想,应该是之前我从迪士尼带回来,放在简笙办公桌上他却从来没用过的那个情侣杯吧。

摔了就摔了吧,已经无所谓了。

7

睡过一觉,头发的卷有些散开,对着镜子梳了半天,我决定去理发店烫一下,顺便再染个色。

简单地收拾了一下,拎上包包就出了门。

春城是个很美的城市。四季如春,鲜花遍地。哪怕在烈日炎炎的七月,拂面的风也带着丝丝凉意。

在路边挑了家看上去比较顺眼的理发店。

刚推开门,坐在吧台旁高凳上穿着米白色油布围裙的男生起身迎了过来,微微弯腰,客气地说了声:「欢迎光临。」

待他站直,视线停留在我脸上后,那张婴儿肥的俊脸有瞬间讶然。

「好巧,又见面了。」我冲他摆手笑道。

他微微颔首,面上又附上一层薄薄的红。如春日盛开的桃花,好看的紧。

看来不是不禁逗,是太容易害羞。

他应该是只负责接待的。我告诉他我是来烫发的之后,他便离开,唤了另外一个年龄看上去要大上几岁的男生过来。

对照着染色板选了个银灰色,一整套下来足足折腾了三个多小时。不过效果还是不错的。

做完头发,我本想和那个长得很漂亮的小奶膘道个别的,毕竟连续两天能在不同的地方偶遇,也算得上一种缘分。

环视了一周,没发现他便做了罢。

也不过是一萍水相逢的过客吧。

8

我原是这么想的,直到几天后再次遇见他。

春城夏季多雨,且雨水往往来的毫无征兆。所以我很少在晚上独自出门。

要不是简瑟瑟鬼哭狼嚎地打电话,我也不至于此刻躲在天桥下面吓得瑟瑟发抖。

我蜷缩着身子,紧紧攥着已经没电关机了的手机,一遍又一遍地默念,「没事的,没事的。」

可在下一道雷声响起,还是会没出息地抱头紧闭双眼,脑海里除了红彤彤的血水还有一遍又一遍地加着简笙的卑微的我。

他明知道的,明知道我最怕的就是雷雨天。却还是在那么一个夜晚,扔下我一个人独自度过了漫长的黑夜。

不知道是不是所有人在极度恐慌害怕时都渴望有一根稻草,我现在特别希望有个人能够出现陪在我身边,哪怕是简笙我也会感恩戴德的。

我知道现在的我很没出息,但是没办法,我真的怕。

可能上天听到了我的祈祷,真派了一个人来陪我,只不过那个人不是简笙。

他拎着大包小包的行李,穿过雨帘,一步一步地走到我的身边,浑身湿漉漉的,要多狼狈有多狼狈。

该怎么形容呢,像条丧家之犬。

我缓缓地放下抱着头的手,轻声问他:「你也没有家了吗?」

他愣住,过了好久才从喉间吐出一个「嗯」字。

我拍拍身边的位置,示意他坐。

他倒也乖巧。

虽是八月盛夏,他身上的湿意还是激的我打了个哆嗦。他应该也察觉到了,抿着唇默默地挪开了一段距离。

身边有个能跟我说话的大活人,倒没刚才那么怕了。

「你叫什么名字啊?」我歪着头问他。

他依旧拘谨,头垂得很低,吐字倒是清楚,「当归。」

他叫当归,我叫胡式微。

式微式微,胡不归。看,名字都这么有缘。

「你的爸爸妈妈也不要你了吗?」我继续问道。

他头垂得更低了,声音也带上了几分沙哑。

「我不知道,我从小在孤儿院长大。」

可能是气氛渲染,也可能是我太想有个家。鬼使神差的,我对着他说了句,「我给你个家吧。」

我给你个家,你也给我个家。

9

我们在天桥底下坐了很久,也聊了很久。

他告诉我他叫薛当归,因为院长是在白雪皑皑的雪地中发现的他,便给他取了个谐音作为了他的姓氏。

他还告诉我,他十八岁生日过完便搬出孤儿院独立生活了,今晚是因为房东突然涨房租,他觉得不合理,跟对方理论,结果被赶了出来。

我问他:「你打了那么多份工,不至于出不起那点房租啊?」

「我收到首都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了。」他回答我时眼睛亮亮的,盈满了对未来的憧憬和希望,「我打暑期工就是为了赚学费。」

「多少钱,我帮你出了。」我说道。

我不缺钱,但我缺爱。还……挺缺。我要是不缺爱也不至于舔了简笙那么久。

他摇摇头,说:「不用的,学费不贵。我已经攒够了。」

他咬了咬下唇,犹豫了几分钟,才问道:「我们以后就是一家人了吗?不会抛弃对方的那种家人是吗?」

黑眸里满是小心翼翼的期待。

我点头,「是。」

不会抛弃。

十四岁,常年不归家的老胡养在外面的女人被搬到了台面上。我妈一时想不开,当着我们的面跳了楼。从那之后,我便没了家。

曾经,我以为那个带我走到阳光下的简笙会是我的归属。所以这么多年,我对他百依百顺,唯命是从。哪怕很多人说我死皮赖脸地倒贴我也无所谓。因为,我真的很想有个家。

结果,二十四岁,简笙也扔下了我。万幸,我捡到一个十八岁的孩子。

我终于有家了。

10

等到雨停,我们一起回了公寓。

简瑟瑟在门口不知道等了多久,一见到我就扑了过来,抱着我哇哇大哭。

「对不起,对不起微微,我不知道会下这么大雨,我不是故意的。我,我找不到你。」

我轻拍她的后背帮她顺气,柔声哄着,「我这不是回来了嘛,别哭了。」

她抽了抽鼻子继续哭,「你一个人在外面肯定吓坏了吧,都怪我。」

确实,开始是吓坏了,好在后来遇到了当归。

想到当归,我忙把简瑟瑟推开,指着身后那个腼腆的大男孩帮他们互相介绍。

「这个是当归,我弟弟。」

「简瑟瑟,我最好的姐妹儿。」

简瑟瑟胡乱地擦了擦眼泪,错愕道:「你什么时候有弟弟了,我怎么不知道。」

「这不是那天在酒吧为我们点单那个服务生嘛!」

我点头,「嗯,以后我们姐俩就相依为命了。」

简瑟瑟秀美的五官拧成一团。半晌,她拉了拉我的衣角期期艾艾地问:「微微,你真不要我哥了啊?」

不是不要,而是要不起了。

11

上次从酒吧离开之后,我便再没见过简笙。

倒是简瑟瑟主动跟我提起过,说她哥出差去了外地,没有十天半个月的回不来。

所以我半夜起床找水喝,路过客厅的落地窗,看到楼下正靠着路灯吸烟的高大身影时,一度怀疑自己是不是眼花了。

或者,也有可能是梦游。

睡醒后,我摸过手机给简瑟瑟发信息,「你哥回来了吗?」

等了十几分钟,她发了两个语音条过来。

「没呢,还在魔都。微微,我昨天都没告诉你我哥有多恶劣!

「我那会儿找不到你很着急,就给他打了个电话说了这件事。结果他只回了我一个「嗯」就把我电话掐了!真是的,什么人啊!」

看来昨晚确实是我看错了。

也是,工作狂简笙怎么可能为了我丢下工作赶回来呢。更别说在我家楼下守着了。

我嗤笑一声,为自己做了个异想天开的梦感到羞愧。

12

洗漱完走到客厅,一眼就看到了摆在桌上的早餐。简简单单的小米粥配了两个清淡的小菜。

餐桌的正中央,摆放着插好的百合花,上面还有凝结的露珠。

冷冰冰的公寓第一次有了烟火气。

抽出压在菜盘下面的纸条,上面的字迹工整干净。

「姐姐,我去打工了,要是桌上的粥凉了就别喝了,锅里还有温的你自己盛一下。碗放在碗槽里就好,我晚上回来刷。」

还真是贴心又懂事。

小菜很可口,小米粥也煮得软软糯糯的。我喝完又去锅了盛了一碗。

喝完后很自觉地把碗筷放进了洗碗槽,放了些水浸泡着。

当然,我没刷,不是因为懒,是因为我不会。

一个合格的纨绔,最基本的条件就是挥金如土。一个优秀的姐姐,最基本的条件就是宠爱弟弟。

泡好碗后,我决定出去败个家,给当归多置办几身像样的行头。

老胡虽然是个不称职的爹,但钱这一方面倒真没亏着我。毕竟家大业大的,要是亲闺女过得像个难民,他应该也会觉得丢人吧。

13

当舔狗的那几年,我没少给简笙买衣服。所以选起男装驾轻就熟。

去了几个之前常去的顶奢店,把看上去适合当归的都让人包了起来。

两个多小时后,我刚把大包小包的战利品塞进揽胜后备厢,手机就收到一条转账信息。

简笙往我卡里转了五十万。

我翻出他的号码给他发了一排的问号。

很快便收到了他的回复,「司南说在brioni看到你给我买衣服了。」

可能是购买得太过投入,我竟没注意到谢司南也在。

把钱给他转回去,「嗯,买了,但不是买给你的。」

简笙没再回我,我也并不在意。想到当归还没手机,又折返去了华为的专卖店给他买了一块最新款的手机。

理发店中午不休息,买给当归的东西直到晚上才有机会给他。

我催着他去换衣服,他又一次红了脸,手绞着上衣下摆,看上去有些局促。

「姐姐,你别给我买东西了,我够用的。」

我弹了一下他光洁的脑门,笑道:「我这叫投资,要还的。你以后可要赚很多很多的钱养我。」

他弯了眉眼,褐色的眸子里仿佛有星星在闪烁。

他说:「好。」

干脆而又坚定。

其实我并没有想让他还,那么说只是想让他收的不要有心理负担。可能太过渴望温暖的人都是这样,别人对他一分好他就想要回报十分。

只是,彼时的我却忘了,在孤儿院长大的当归远比我更渴望温暖,渴望有一个家。

14

五天后,简笙回来了。

简瑟瑟问我要不要去接机,我想都没想回绝了她。

「没空,今天要陪我弟。」

当归难得休一次假,我答应他要陪他去游乐园。

我们一起去坐过山车,坐大摆锤。第一次看到他笑得那般开怀,我心情也跟着舒畅。

再懂事再成熟,终究不过也将将成年的孩子。

在摩天轮的最高点,他远跳着远处的山川河脉,道:「姐姐,我以后一定会赚很多钱,给你一个人人艳羡的家。」

一番话说的,颇有「看,这是朕为你打下的江山」的气势。

一直玩到夕阳西落,我们一起踏着晚霞回家。

回家的路上还拐到附近的菜市场买了菜。当归提着菜在前面走,我跟在身后踩他的影子。

「你干什么呢?」他回头问我,肉嘟嘟的俊脸洋溢着青春的气息。

我攥着背包的袋子冲他笑,「踩影子啊,这样你就跑不了了。」

他双颊染上艳丽的绯红,在橙红色的霞光映照下更显旖旎。

轻舔了下下唇,他看向我的目光有几分灼热。

「我不会跑的。」他说。

15

公寓楼下,简笙正倚在车门上等我,脸上带着疲倦,风尘仆仆。

看到跟我并肩而行的当归,两道难得舒展开的浓眉又蹙到了一起。

他站直身子,用下巴对着当归点了下,问道:「不介绍一下吗?」

介绍就介绍。

我亲昵地拉过当归,「我弟弟薛当归。」

「简瑟瑟的哥哥。」

可能对我给他的介绍不是很满意,简笙深邃俊朗的脸上蒙上一层愠色,「你什么时候有弟弟了,我怎么不知道。」

真不愧是亲兄妹,连提出的疑问都一字不差。

我不想搭理他,扯着当归的胳膊想回家,刚走没两步硬生生地被简笙给拽住了。

「有事找你。」

我站住,扭头看他,示意他说。

他清了清嗓子,语气缓和了些,「我……我是来拿你前几天给我买的衣服的。」

手心里,当归的腕部肌肉线条绷紧,我安抚似的捏了捏他。

仰头看向简笙,「我跟你说过了,不是买给你的。」

简笙显然不信,极力地克制着他的不耐,「式微,别闹了。」

为什么会觉得我是在闹呢?式微别闹了,式微听话,这些话我真的听腻了!

我直视着他的眼睛,一字一顿说得极其认真,「我、不、喜、欢、你、了。」

16

简笙待了很久才离开,从楼上看下去高大的身影萧瑟落寞。

当归站在落地窗前看了很久,精致的眉眼隐在逐渐沉暗的夜色中。

半晌,他才缓缓转头问我:「是姐姐的男朋友吗?」

我思考了几分钟才明白他说的是谁。

「不是。」只是我舔了十年的男人罢了。

后面的话我没说出口,舔了十年连个身份都没舔上,说实话,挺丢人的。

当晚,我收到了来自许久不联系的亲爹老胡的问候。

他倒是半点都不啰嗦,上来就问我哪里冒出来的弟弟。当被告知是我捡回来的孤儿后,更是破口大骂。

「你他妈自己家里的亲弟弟不认,从外面捡个野种回来?」

我咬着后槽牙怼了回去,「我妈就生了我一个我哪来的亲弟弟!还有,当归不是野种,他是我的家人!」

在老胡的叫骂声中,我挂断了电话。

我妈死后的第二年,小三挺着孕肚风光进门。我嫌看着膈应,索性直接搬了出去。反正老胡名下房子多的是。

就是我妈死得很不值,平白给别人腾了位置,多傻啊。

17

不用工作在家当个废物的日子过得太无聊,我便央着当归带我上班。

结果被他毫不考虑地拒绝了。

我问他为什么,他俊俏的小脸板着,严肃道:「姐姐长得太漂亮了,会被别人惦记的。」

这彩虹屁吹的,真是……让我芳心大悦。

当天晚上,我接到了谢司南的电话,「式微,阿笙喝多了,你能来接他一下吗?」

我刚要拒绝,就听他继续说:「我们现在在蓝海听风阁。」

蓝海正是当归打工的酒吧名字。

右眼皮跳了一下,有种不是很好的预感,简单收拾了一下,我驾车赶了过去。

把钥匙扔给泊车小弟,一进门刚好有个服务生举着托盘经过。

我忙拉住他问道:「当归呢?」

服务生毕恭毕敬的,「好像听风阁的客人点了他。」

蓝海顶级VIP包厢有四个,分别以风花雪月命名。听风阁就是其中之一。

果然,跟我预料的一样。

包厢里,简笙靠在沙发上,目光放空。当归站在旁边,手里拿着一瓶开了封的路易十三,看到我进来眸子一暗,叫了声姐姐。

我夺过他手里的酒放到桌上,拉起他的手就想往外走。

刚迈出去两步,身后酒瓶落地,紧跟着传来一道冰冷阴鸷的声音,「是因为他吗?」

我僵在原地。

上次他用这种语气说话还是在我十八岁时和简瑟瑟出去玩,回家途中被两个小混混拦住调戏。

我掩护简瑟瑟逃了出去。十几分钟后,那两个小混混正撕扯我衣服,简瑟瑟带着简笙赶了回来。

那是我唯一一次见到暴怒的简笙。他拎着一根金属棒球棍,双眼猩红,疯了似的砸向那两人。

最后要不是我和简瑟瑟拦着,他估计能把人打死。后来虽然命保住了,其中一个却硬生生地被打断了一条腿。

好在我们两家都家底殷实,赔了些钱这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过去了这么多年,我怎么就忘了他本就不是什么温和好相与的性子呢。

18

我将当归护在身后,转身和简笙对视,「不是,我们的事与任何人无关。」

「他身上穿的,是Brioni夏季最新款吧,」简笙站起身,一步一步逼近,「式微,怎么就不能乖点呢。」

他的呼吸喷在我的脸上,带着酒气。

身后的当归轻轻一扯,把我们的位置掉了个个。他脸上的肌肉紧绷着,一双好看的桃花眼和简笙对视,像个想扑上去撕咬的小狼崽子。

简笙的脾气,用简瑟瑟的话来说就是独断专行。对付他得顺着毛摸,这也是我这十年摸索出来的经验。

我示意谢司南带当归出去。谢司南向来是个赶眼色的,应该也是担心两人起了冲突,上前拉着当归的胳膊往外拽。

「走啦弟弟,我们就别在这当电灯泡了,让你姐和你未来姐夫好好谈谈。」

当归也倔,任他怎么拉扯就是不肯动。说出来的话也带上了火气,「他不是我姐夫。」

我拍拍他绷直的后背,声音放柔,「你先跟司南出去,我没事的。」

当归从不会忤逆我,虽不放心,还是一步三回头地跟着谢司南往外走。

临到门口,他回头对我说道:「姐姐,我就在门外守着,你要有事就大喊。」

真真切切的担忧,烘得我心头暖暖的。

待包厢那扇门关上,简笙单手擒着我的下巴,让我跟他对视。

「式微,别看别人,我会受不了的。」低哑的嗓音带着溢于言表的委屈。

说完,他便将头埋进了我的颈间。呼吸有些重,温热带着湿意,痒痒麻麻的。

我轻轻推他,「你喝醉了,我送你回家。」

推了几下,推不动,反而被他揽进了怀里。

「我没醉,」他喃喃道,「我喜欢你的,式微,我是喜欢你的。」

要是换在半个月多前,他没有在那个雨夜删我,我现在定是喜不胜收的。只可惜,时光无法逆转。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迟来的深情比草贱。

我静静地任由他抱着,胸口酸酸胀胀的。与爱情无关,只是委屈,铺天盖地的委屈。

替曾经那个卑微地追逐了他十年却始终得不到正面回应的自己委屈。也替被那个孤单的抛弃在雷雨夜独自面对恐惧的自己委屈。

眼泪啪嗒啪嗒地往下掉,控制不住。没一会便洇透了简笙的衬衣。

感受到胸口的湿意,简笙松开我往后退了一步,双手捧着我的脸,「怎么哭了?」

我咬着下唇哽咽,「简笙,好了的伤疤我都忘不了疼,更何况是还没结痂的。

「你说你喜欢我,要是真的喜欢,怎么舍得删我,怎么舍得让我低到尘埃里!整整一夜啊!你应该很清楚我有多害怕的!」

简笙低头吻掉我的泪水。在第二个吻要落下时,我用力地推开了他,落荒而逃。

曾经我有多期待他的吻,现在就有多反感。

我从来都不是好了伤疤就忘了疼的,从来不是。

19

当归果然守在门口,俊脸上毫不掩饰的担忧。

见我哭着出来忙慌乱地帮我擦着眼泪,疾声问我:「怎么了,他是不是欺负你了!我去找他!」

说完便想往包厢走。

我拉住他,抽噎着摇了摇头,「当归,我想回家。」

且不说他能不能打得过简笙,单简笙这几年在商场的铁腕狠辣连老胡都得让几分。我又怎能让他为了我去鸡蛋碰石头。

当归垂眸看着我,灯光下的眸子流光溢彩,遮不住那满目的心疼。

他声音嘶哑,好像在那一瞬间长大了很多,「好,我们回家。」

找领班帮他请了假,碍于我的身份,领班倒也没为难。

回家路上,当归一直侧头看着路边的街景,暖黄色的路灯将他眼尾那抹晕开的红映照的格外清晰。

我拍了拍他垂在身侧紧握的拳头,齉着鼻子哄他,「我没事的。」

他保持着原来的姿势,只是说出来的话带上了哭腔,「我以后一定可以保护你的,姐姐你等我!」

还真是个孩子啊,丝毫学不会隐藏自己的情绪。

我点头应好,「我等你。」

眼底刚止住的湿意又开始翻涌。原来,被人在意的感觉是这样的啊。

20

简笙开始疯了似的给我打电话发信息,不胜其烦的我拉黑了他所有的联系方式。

我追在他身后的时候他把我当空气,很少会主动找我。等到我放弃了又开始不停地骚扰我。

十年的时间没能让他发现他对我的心意,结果刚失去就幡然醒悟了?这未免也太扯了吧!

所以,我理所当然地把他的行为定义成了耍酒疯。

果然,第二天睡醒后一切都恢复回了往日的风平浪静。

在家躺了两天尸,当归辞职了。

他拎着菜推开门走进来时我正穿着睡衣踩在体重秤上,双手还捏着腰上的软肉,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

「睡醒了?」把菜放到桌上,他嘴角噙着隐隐的笑意,那眼神看上去像是……宠溺?

我揉了揉眼,肯定是自己刚睡醒还迷糊着。

走到我旁边,低头看了下体重秤上面的数字,轻声念了出来,「52.8?」

我也顾不上揉眼睛了,翘着脚扑上去捂他的眼睛,「你不准看!」

结果脚下没站稳,整个人扑进了他的怀里。他身上有佛手柑的清甜,是我最喜欢的味道。

出于本能,我紧紧地抱住了他的腰,他也下意识地将我揽住。

脸贴在他胸口的位置,他的心跳快速而又剧烈,扑通扑通地撞击着我的耳膜,连我的心跳也跟着带乱了。

感觉到脸火辣辣的,我忙挣扎着想站稳。当归的双臂紧了紧,嗓音微哑,「姐姐别动。」

我像是被人按下了开关的玩偶,立马停止了挣扎。缩在他怀里任由他抱着。

觉得气氛又太过暧昧,便开口问道:「你怎么这个点就回来了。」

现在不过才中午十一点左右,按道理他应该在理发店上班。

几分钟后,他缓缓地放开我。

「我辞职了。姐姐,我们去旅游吧。」

21

旅游好啊,旅游就可以不用再吃他做的饭了!

能想象吗,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我竟然胖了十几斤!整整十几斤!!那得是多大一坨肉啊!!!

没办法,小崽子做饭真的太好吃了!

春城是座国内知名的旅游城市,每天都会接纳数以万计的游客。简家就是做旅游业发的家,后来拓展到了酒店餐饮、建筑建设等行业。

不过旅游嘛,就是从自己住腻了的城市到别人住腻了的城市。

春城没有海,春城所在的滇省也没有海。当归说,他想去看看真正的碧海蓝天。于是我们把目的地定在了名气不输春城的另一海滨旅游城市——鹿城。

说走就走,当天下午我们开始做攻略收拾行李。

准备定机票时,当归拦住了我,「姐姐,我来。」

脸红通通的,却异常坚定。

男人的尊严和面子嘛,我懂!

把身份证递给他,看着他坐在一旁操作。小肉脸刻意绷成很严肃的样子,嘴角的笑意却是压都压不住。

哎,幼稚鬼

22

为了旅游,我第二天特意起了个大早。换了身波西米亚风的碎花长裙,用同色系发带松松散散地将头发束了起来。

当归也是一身休闲装,倒是和我的穿搭很相配。

我捏住他的小奶膘轻扯,「我弟还真帅呢!」

他又一次红了脸,低下头微笑着道:「姐姐也很漂亮。」

鸦羽般的睫毛垂下,盖住了眼里的光。

这动不动就脸红的毛病,撩的我心里痒痒的。哎,这么容易害羞,真的好想欺负他啊。

收拾妥当,拎着行李出门,却在门口遇到了简笙。

他沉着脸,眼下还挂着两个明显的黑眼圈,整个人看上去很是暴躁。

「要去哪?」他问道。可能是吸烟吸多了,嗓子沙哑的能听到颗粒摩擦。

我皱眉看他,「旅游。」

简笙直勾勾地看着我,忽然勾唇笑了,只是那笑意并未达眼底,「式微,我警告过你的。

「听话点不好吗?」

听话?我倒是也听话过十年,又换回来了什么呢??被无数人在背后戳着脊梁骨说倒贴,在最怕的雷雨夜被扔下。

当归插进我和简笙中间,抬臂揽住我的肩膀带我离开。

走出一段距离之后,我回首看去。简笙仍站在原地,看向当归的双眸满是狠绝。

下意识地打了个寒颤。

「姐姐,你冷吗」当归低下头,柔声问我。

我摇头。不是冷,而是怕。

十几分钟后,去往机场的路上,我收到了一条来自陌生号码的短信,【别逼我对付他】。

可能是脸色不好看,一旁的简笙探过身,抽出一张纸巾,帮我擦掉额头的薄汗,「怎么了?」

手忙脚乱地熄灭手机屏幕,我努力扯起嘴角,「没事,可能是昨晚没睡好。」

23

鹿城的夏天很热,热到蒸发了当归初见碧海蓝天的兴奋。

在鹿城待了两天,实在受不了高温的我们转战去了西海。

可能鞭长莫及,简笙一直没什么行动,倒是简瑟瑟给我打过几次电话。

她跟我说:「那个孩子来历不明的你就这么领回家,微微,你别被骗了。」

骗?我有什么值得他骗的,钱吗?要是真是为了钱,那我随他骗好了。只要他能给我一个家,哪怕他的关心和在意都是装出来的。

我无所谓的,只要,能有一个家。

西海和鹿城的天气是两个极端,一个酷夏,一个严寒。

裹着新买的棉衣,我们跑去租了个车。来西海旅游,自驾是灵魂。

我问当归,「你会开车吗?」

他摇摇头,有些羞赧。

「没事,我教你!」

当归脑子灵活,学东西很快。

我们从西平郡出发,沿着环线一路行驶。到达布逊淖尔时,下了一场大雪。

把车停在路旁,当归拉着我跑下去堆雪人。堆到一半,他的头顶便被雪花覆上了一层白。

我想帮他拂去,被他歪头躲过了。

一张俊脸缩在围巾里看不清神情,倒是裸露在外的那双桃花眼亮晶晶的。

隔着围巾,他的声音听上去也瓮声瓮气的,「姐姐,网上说一起淋过雪,便能共白首。」

看着他眼里的光,心像被针扎了一下,瑟瑟缩缩地疼。

我也希望,等到我们垂垂老矣,他能拖家带口地来看我,再笑着唤我一声姐姐。

可是……没可能了。

24

走走停停,一个星期就能走完的大环线我们生生走了十多天。

回到春城,已是八月底。

我联系了简瑟瑟,让她帮我约了简笙。

简笙这次没有卡着点出现,我到咖啡厅时他已经早早地等在了那里。

他一身手工定制的银灰色西装,矜贵清冷。

可能是看当归看得久了,现在再面对这张曾经让我痴迷的脸,竟觉得挺一般。

「喝点什么?」他问。

「不用了,」我不欲与他过多寒暄,「我就是想告诉你,我弟马上开学了。过两天他会离开春城去京都。以后……我不会再和他联系了。」

简笙嘬了一口咖啡,神色莫名。

他又问:「然后呢?」

我攥紧了膝盖处裙子的布料,低垂着头不让他看到我已经红了的眼眶,「别动他,他还只是个孩子。」

「式微,」他唤我名字,带着几分缱绻,「我以为你知道,我不喜欢你身边出现任何除了我以外的异性。

「上次删你,我以为你会长记性。」

我猛地抬头,咬着牙怒视着他,我没想到,他竟然会主动提删我的事。

「简笙,你怎么有脸提!」

简笙眸子闪了闪,「要不是你……」

他应该是想指责我来着,话说到一半看到我眼里夹着的泪花后偃旗息鼓,生生地变了语气,「对不起。」

「对不起有用吗!我捅了你一刀再跟你道歉你就不疼了吗?!」

我站起身,片刻都不想跟他继续独处下去。临走前,还是不放心,又警告了他一遍,「别动我弟,等他去了京都我会和他断干净的。」

25

和当归相识不过月余,我没想过我竟然会这般依赖他。

这一个多月,他每天都会在桌上的花瓶里插上一束带着露珠的花束,会做好饭放在锅里给我温着再出门去打工,会在打雷的雨夜靠在我的门板上一遍又一遍地跟我说着他在。

把车开到人烟稀少的路上,我坐在车里嚎啕大哭。

我以为,我以为我能有个家。可是,为什么就是不行呢!我不想放弃当归,可我又该拿什么去和简笙对抗!

简笙前几年就已经接管了简氏,而当归是个孤儿,无权无势的。作为简氏当家人的简笙只要花点钱就能悄无声息地弄死他。我也不过是个米虫,我很清楚老胡不可能为了我和简笙硬碰硬。

我不敢,真的不敢。

哭到嗓子嘶哑,口腔里有淡淡的铁锈味,我才歇了。

调整好情绪,从包里掏出小镜子补了个妆,这才驱车回家。

推开门,满室的饭香。

当归从厨房探出头,「姐姐,你回来了啊,还有一个菜,你先洗洗手,等下就可以吃饭了。」

我想,这便是我渴望的生活吧。有人在家里做好饭等着自己,笑眯眯地说洗手吃饭了。

只是,这样的生活我马上就要失去了。

26

临近开学,需要置办的东西很多。

我想对当归好一点,再好一点。我不知道要怎么做才算对他好,只会疯狂地买买买。

在我又一次拎着大包小包回家时,当归俊俏的小脸红一阵白一阵的,煞是精彩。

然后,他就不让我自己出门了。

在我买他拦的鸡飞狗跳中,到了当归该去学校报到的日子。

我送他去机场。

在人来人往的候机大厅,我已查看他证件照有没有带齐为由要来了他的钱包。又让他去帮我买水支开了他后,偷偷用手机拍了张他的银行卡照片。

他回来得很快,一路小跑至我面前。把水递给我,微喘着气说:「姐姐给你。」

白皙的俊脸因为运动有些涨红,额间有细细碎碎的汗珠。

「跑什么啊,你看你满头汗的。」我责备道。

他挠了挠头,娇憨地笑,「怕你渴。」

握着瓶身的手不自觉地用力,塑料瓶子被捏得沙沙作响。

眼眶酸胀,一滴眼泪不受控制地落了下来,紧接着,又一滴滑落。

一滴,两滴,三滴……像断了线的珠子。

当归手忙脚乱地帮我擦着,却是越擦越多。

「你别哭啊姐,我……我……」

他「我」了半天,没「我」出啥内容,温润好听的声音也带上了哽意。

我拉着他的衣角,抽噎着,说出来的话断断续续的,「我……我舍……舍不得你。」

他放软了嗓子,低声哄我,「我一放假就回来,别哭了好不好?」

我点头,那个「好」字却是怎样都说不出口。

对不起当归,姐姐不能等你回来了。

27

目送他过了安检,我站在原地发了很久的呆才拖着沉重的双腿走出航站楼。

春城的天气很好,晴空万里,漂亮得像是一幅水墨画。

可我只感觉压抑,特别地压抑。

今天开始,我又是一个人了。

回到公寓,简笙正等在楼下。我现在最不想见到的人就是他了,于是绕过他准备回家。

「今晚陪我去参加个酒会。」他在身后说道。

我没理他,径直开开门走了进去,当着他的面用力地将门一摔,心头的憋屈这才消下去一丝丝。

因为一个人住,当初我特意选了个两室一厅的小公寓。之前没觉得,现在当归一走,竟觉得空旷得可怕。

缩在客厅的沙发上,发了很久的呆。

夜幕低垂,熟悉的手机铃声将我拉回现实。

刚接起来,当归的声音便从话筒里传了出来,「姐姐,晚上好。」

我清了清嗓子,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很轻快。

「晚上好啊当归。」

「姐姐你在干嘛,吃晚饭了吗?我刚收拾完东西,明天要开始军训了……」

我听他絮絮叨叨地跟我汇报他到学校都做了些什么,又准备要做什么,偶尔回应他两句。

时间流逝,忽然就想到了一个词——「岁月静好」。

要不是后来门铃声响起,我甚至都觉得和当归的这通电话能打到天荒地老。

门外,简笙一身正装,身后还带了两个拎着箱子的造型师。

28

最终,我还是跟着简笙来到了觥筹交错的酒会。

因为他跟我说了一句话,他说:「不要以为他去了京都我就对付不了他了。」

他很清楚,那个十八岁的腼腆少年,已经成了我的软肋。

这是这么多年,他第一次带我出席这种场合。强撑着笑脸,我站在简笙身旁,听他跟别人寒暄,也麻木地接受了他给我的新身份——女朋友。

一场晚宴,应付得身心疲惫。

回家路上,司机很懂事的升起了隔板,封闭的后座只有我和简笙。

他帮我把垂落下来的碎发别到耳后,说出来的话温柔缱绻,似情人节的呢喃,「累了吧?」

是挺累的,陪他演戏演得累。

「简笙,我们回不去了。放过……」

话说到一半,被他捏住双腮被迫噤了声。他的脸越来越近,薄唇印在了我嘟着的唇上。

干红的果香刺激着我的味蕾,我挣扎着推开他,抡圆胳膊,用力地甩了他一巴掌。

「你疯了吗!」我咬着牙,声音颤抖。

简笙用中指指腹划过唇瓣,讥笑道:「是疯了!胡式微你说过你最喜欢我的不是吗?」

是啊,曾经的我总是一遍又一遍地跟他说,简笙全世界我最最最喜欢你了。收到的却永远是他冷冰冰的一张脸。

想了想,又把现在住的小公寓转到了当归名下。左右我也不可能继续住在这里了,还不如留给他,至少那样还会让我觉得,我的家还在。

做完这一切,我编辑了一条短信发给当归,大题内容是感谢他陪我演了一场戏,这些就当是片酬了。让他以后不要再找我,他的身份不配当我的家人。

总之,话说得很难听,我自己看的心都一抽一抽地疼。

发送成功后,截了个图,把当归拉进了黑名单。又把简笙从黑名单放了出来,把截图发给了他。

「断干净了,希望你也说话算话,不要找他麻烦。」

是我亲手把一个无辜的孩子拉进了旋涡里,总归要把他安全地送出去的。即便割舍远比我想象中的要痛得多。

29

没了当归,生活又变成了原来的单调。

和简瑟瑟逛逛街、购购物,参加个塑料姐妹聚会。日子枯燥而又无趣。

时间恍恍惚惚地过了半个月。当归回来了。

他在我常去的那家奢侈品店外堵住了我。

仅仅半个月,他却瘦了很多。看上去比我捡到他的那个雨夜更加落魄。那双桃花眼已经看不到了往日的光。

他问我:「不是说好的不会抛弃吗?」

我把头扭向一边,不去看他。因为我怕自己会控制不住哭出来。

「无聊消遣罢了,也就你这种穷小子当了真。」

当归的手握得紧紧的,他猩红着眼眶,又问了我一句,「姐姐,你真的不要我了吗?」

我咬着牙,反问他:「你觉得你配吗?」

下一秒,一张薄薄的卡片落到我的面前。

「对,我不配!拿好你的钱,我不稀罕!」

他走的决绝,我看着他挺得笔直的背影,抱着胳膊慢慢蹲下,又一次哭得不能自已。

这么就能这么痛呢!

30

那之后,我再也没有见过当归。那个干净稚嫩、笑起来眼里有小星星的少年终是退出了我的生命。

我进了老胡的公司,学着谈项目,看企划书。从臭名昭著的纨绔成了春城上流圈子最上进的二代。

简瑟瑟问我这么拼干嘛,我说不想再感受一次守护不住在意之人的绝望。

生意场上,简笙教会了我很多,他也确实信守承诺的没有找过当归麻烦。当归这个名字,像是一阵风,吹过之后了无痕迹。

没有人知道我有多思念他。

我学会了做饭,在不加班的时候回去自己炒两个小菜。会在上班的路上,买上一束带着露珠的鲜花带去办公室。

简笙笑我,怎么突然文艺起来了。我说,生活需要仪式感嘛。

生活需要仪式感,不知道当归每天把花插进花瓶时是不是也是这么想的。

31

简笙跟我提过很多次交往,都让我四两拨千斤的挡了回去。

在一次简瑟瑟欲言又止地暗示我她哥年纪不小了该成家了之后,我把简笙灌醉,送到了一个暗恋了他多年的富家千金的床上。

说起来还有些丢人。我喜欢简笙的那些年没少因为争风吃醋和人家掐架。现如今,把简笙打包送给她就当为自己的年少无知赔礼道歉吧。

为保稳妥,我特意打电话喊来双方母亲,来了场现场捉奸。

简笙围着被子,光裸着上半身,身上零零散散地散布着细小的抓痕。

他看向我的眸子满是苦涩,声音有种凄凉的破碎感,他说:「胡式微,你真狠。」

我微微勾唇,「彼此彼此。」

他逼我舍弃当归时,又何尝仁慈过。

半个多月后,我收到了简笙的订婚请帖。

订婚宴我没去,因为我那天刚好约了一个访谈。

年轻的小记者举着话筒问我最想去的城市是哪里,我想都不想的说了京都。

她又问我,为什么想去京都。

为什么想去京都,因为那里有我的弟弟,有我的家。原来,我早在潜意识里认定了当归在哪儿家就在哪儿。

愣了好一会神,小记者唤我:「需要考虑这么久吗?胡小姐。」

我笑得爽朗,「没,就是想去看看祖国的心脏。」

有些念想无须宣泄于口,思念当归,从来都是我一个人的事。

32

离开当归的第六年,我三十岁了。开始周旋于各种相亲宴。

老胡老了,他不在盛气凌人地责骂我,而是改成了怀柔政策,再隔三差五地卖个可怜。

偏生我是个吃软不吃硬的,见不得他摇着头唉声叹气,索性遂了他的愿开始乖乖地相亲。

相亲属实是个无聊至极的事,我搅拌着咖啡故作优雅的听对面某企业小开讲述他的择偶要求。

一个胖乎乎的小团子晃晃悠悠地走过来抱住了我的腿,仰着头奶声奶气地喊我,「妈妈。」

我故作惊讶地抱起她,「筝筝,你怎么过来了。」

小团子流着口水在我颊上印上一个响亮的吻,「想你。」

可爱的小模样看得人心都化了。

企业小开已经处于石化状态。我冲他歉然一笑,「不好意思,我闺女可能吵着要找我,我朋友就给送过来了,你不会介意吧?」

对方的脸色肉眼可见地变得难看,「有孩子了还来相什么亲!」

我耸肩,「这不是想给孩子找个便宜爹嘛。」

33

第二天,因为找托,我被老胡叫去顶层训斥了半天。

回来时经过秘书办,几个小姑娘正趴在门框上探头探脑的,个个面色红润,精神亢奋。

「都在看什么呢?!」我冷着脸问。

我的贴身秘书小玉红着脸,挪到我身边,「小胡总,HM那边的负责人到了。」

我「嗯」了一声:「现在人呢。」

小玉脸又红了一个度,「在您办公室等您。」

HM是近几年以黑马之姿异军突起的京都新贵,据说创始人背景很大。想当然,京都的背景,肯定不可能只是单纯的金钱。

但凡跟权势挂了钩,那身份比我们这些蝇营狗苟的纯商人自是高了不止一个档次。

我整理了一下衣服,脸上挂上得体的微笑,往办公室走去。

「不好意思,让您久……」推开办公室的门,在看清办公椅上交叠双腿坐着的人后,愣在当场。说到一半的话也卡在了喉间。

褪去小奶膘,精致的五官愈发立体,竟是比以前更惊艳了。难怪秘书办的小姑娘一个个的面色绯红,双目含春。

他并没有起身,双臂撑着椅子扶手,修长的手指在胸前交叉,搭起一个拱桥。

「好久不见啊。」

他笑着说道,语气疏离而又客气。

是啊,好久不见啊。我很想你。

34

当归并未与我寒暄,吩咐我召集人马开会。完全一副公事公办的态度。

HM要在春城建一个规模巨大的主题乐园。选址恰好在我们曾经居住的小公寓旁边。

开完会,紧接着又要去视察工地。

我看了看脚下十公分高的高跟鞋和行动不便的包臀裙,说道:「我去换身衣服。」

他面无表情地瞥我一眼,语气沉沉的,「小胡总这是要让我们这么多人等你自己吗?」

六年的时间很长,长到足够让我的少年长成高不可攀的模样。

他不再羞红着脸腼腆地喊我姐姐,而是唤我小胡总。昔日亮晶晶的眸子看向我时也皆是冰冷陌生的淡漠。

有口气哽在喉间,上不去下不来的,很难受。我低下头掩去神情,低声道歉,「不好意思,是我考虑不周了。那我们现在出发吧。」

工地刚开始施工,路面崎岖不平,我穿着高跟鞋跟在当归身旁,走得踉踉跄跄的。

不知道是谁不小心碰撞了我一下,我一时没站稳,直直地朝当归身上扑去。

他动作迅速地扶住我,眉头紧皱,声音绷得很直,「小胡总自重。」

一双大手掐在我的腰上,温度穿透隔着薄薄的衣衫,滚烫。

我慌乱地站起身,「不好意思。」

他捏了捏手心,似乎有些烦躁,「算了,先回去吧,改天再来。」

35

简瑟瑟抱着筝筝来找我时,我正看着桌上的鲜花发呆。

「你这是撞邪了还是在思春了啊?」

我接过筝筝抱在怀里逗弄,开玩笑道:「可能是春天到了吧。你怎么过来了。」

「闺女吵着要找你。对了,我刚等电梯的时候看到一个人长得特别像你前几年捡回家的那个孩子。」

我轻叹一口气,「是他。」

简瑟瑟瞳孔瞪大,「你把他又找回来了?」

「没,他是HM的老板。」

显然,这个消息太过出乎简瑟瑟的预料,表情管理都差点失控。

「你说什么?!HM的老板不是姓云吗?」

「嗯,他现在叫云随之。」

简瑟瑟斟酌一番,问道,「微微,你当年应该很怨我哥吧?」

怎么能不怨呢,如果不是他,我现在又怎么会与当归相见连个陌生人都不如。我微微笑着逗弄着怀里的筝筝,没有回答。

她还想再说些什么,包里的手机响了。

接完电话,让我帮忙照顾一下筝筝便火急火燎地走了。

我轻轻挠着筝筝的小肚子,逗得她咯咯直乐,也跟着笑出声,「筝筝今天陪干妈工作好不好?」

筝筝太过复杂的字还说不来,只会奶声奶气的叫着,「妈妈,妈妈……」

36

从简瑟瑟留下的妈妈包里翻出奶粉帮筝筝冲好,刚塞到她的小手里,当归敲门进来了。

看到抱着奶瓶喝得正欢的小人儿呆滞片刻。

我刚要解释,就听他说:「收拾收拾等下去星光乐园。」

因为要建主题乐园,我们这段时间没少去各个游乐园考察。

「改天可以吗?我要照顾宝宝。」我底气不足地道。

怪不得我怂,实在是当归那张扑克脸太让人打怵了。

他还是冷冰冰的,没什么温度,「带上一起。」

抱着孩子出公司,黑色的迈巴赫已经停在了正门口。

当归降下驾驶座的车窗,探出头,「上车。」

我以为还会像之前一样,一群人呼啦啦的一起,没想到只有我们三个。

看出了我的疑惑,他控制着方向盘,跟我解释,「工地有事,人都派过去了。」

说话时眼角的余光都没分给我一点。

下车后,当归看了看我脚下踩着的高跟鞋,又看了看我怀里抱着的小团子,很绅士地主动把孩子抱了过去。

星光是个儿童乐园,对筝筝而言,简直是天堂。

可能是在孤儿院长大的缘故,当归很会照顾孩子。那张再见面后就没开过晴的脸也终于柔软了些。很快就收获了筝筝全心全意的喜欢。

穿着高跟鞋走不了太久的路,看两人相处融洽,我索性找了个长椅坐下,远远地看着两人玩。

当归带着筝筝玩完铺满海洋球的儿童滑梯又去坐了旋转木马。

阳光下,他低头哄着怀里的筝筝,嘴角挂着温柔的浅笑,我不自觉地看呆了。

回过神已经是五六分钟后,忙抬手拍了拍滚烫的脸颊,暗骂自己,「胡式微,你在瞎想什么呢,你可大人家六岁!」

我很确定,刚才有那么一瞬间,我动心了。我把对当归的旖念归咎到了季节上,在这阳光明媚、微风不燥的春天,对着一个高大俊美的男人起了春心,也算人之常情吧。

是啊,当年那个稚嫩的孩子在我未曾参与的这些年已经长成了卓尔不凡的男人。

从旋转木马下来,小丫头兴奋地扑腾着小手,我走过去想抱过她让当归休息一下。没承想,她竟然一扭头抱住了当归的脖子,清脆地叫了声:「爸爸。」

我脸上的热浪轰地炸开。

37

我以为,从星光回来,我和当归的关系会有所缓和。结果……是我想太多。

他还是冷着一张脸,对我客客气气的!

烦闷了两天,我约了简瑟瑟到酒吧一醉方休。

简瑟瑟要带孩子,不能喝酒。所以最后喝醉的只有我一个。还是醉到断片的那种。

第二天,在自己的粉色大床上醒来,我刚要发信息问下简瑟瑟我怎么回来的,就收到了她发过来的两段短视频,下面还跟着一行字。

「姐妹,你真勇!」

点开,第一段我举着酒杯叫嚣,「给我把薛当归喊过来!快点!给我喊过来!」

第二段我摇摇晃晃地戳着当归的胸口,「你就是个弟弟你知道吗!薛当归你就是个弟弟!」语气嚣张至极。

用手捂住脸,我想死的心都有了。

38

因为醉酒事件,我无颜面对当归。对他能躲就躲,躲不过就现场拉个人作陪。

几天下来,没再和他独处过。

清明假期,当归回了京都。我发现自己竟然很想他,特别特别地想。我想我怕是栽了。栽在了游乐场的阳光下侧脸温柔的当归身上。

假期最后一晚,下了一场特别大的雨。对他的思念达到了顶峰。

室外雷声轰鸣,我已经不怕了,但还是忍不住回想起他靠在门板上说着我在的那段时光。

第二天上班,当归没有回来。

恍恍惚惚地过了一上午,下午接到了他助理的电话。

「小胡总,我们云总发烧了,但是我现在还在京都赶不回去,你能帮忙去照顾一下他吗?」

「他回来了吗?」我问道

「嗯,昨晚就回去了。我也是刚得知他发烧的消息,小胡总能麻烦您跑一趟吗?我把地址给您。」

二十分钟后,我站在和当归曾经住过的小公寓门口,百感交集。

没想到,他会住在这里。

按了几下门铃,没人开门。我试着输入那串烂熟于心的号码,竟然……没换密码。

他蜷缩在客厅的沙发上,嘴唇干涸起皮,脸色不正常的潮红。

我喂他吃了退烧药。他可能是烧迷糊了,拽着我的衣服可怜巴巴地嘟囔着,「姐姐别走。」

我摸着他滚烫的额头,轻声哄他,「不走不走。」

说着说着眼泪掉了下来。

39

我在厨房熬粥时,当归醒了。

高大的身子靠在厨房门框上,阴沉沉地看着我。

「你来干嘛,不是都不要我了吗?!」

我低着头,讷讷道:「要的。」

可能因为生着病,他的声音听上去异常嘶哑,「你再说一遍。」

「要的要的要的,我说我要的!」

猛然抬起头,我冲他吼着,眼泪又开始吧嗒吧嗒地往下落。

「胡式微,这可是你说的!这次我不会再给你反悔的机会!」

咬牙说完,他伸手拉过我,把我圈进怀里,低头含住了我的唇。

一吻毕,我趴在他怀里,手抵着他的胸膛。气喘吁吁地道:「我……我比你大很多。」

他又在我唇瓣轻轻一啄,眼里是化不开的深情,「我都准备好了当个便宜爹了,还会介意年龄吗?」

「便宜爹?什么便宜爹。」我不解。

「不是你说的吗?给孩子找个便宜爹。」

「……」

所以,我相亲那个他在现场???

我笑着逗他,「你想当便宜爹倒是可以,就怕人家亲爹不能同意。」

腰上的手紧了紧,他的笑僵在脸上,一寸寸龟裂。

「是谁。」

艰难地吐出这两个字,我在他眼里看到了晃动的恐慌。

怎么还能舍得继续欺负他。

我踮脚主动印上一个轻轻浅浅的吻,笑道:「筝筝是简瑟瑟的宝宝。

「她年龄太小不会叫干妈,只会喊妈妈。」

听我说完,当归一张俊脸染上狂喜,「我们加把劲,争取明年结个娃娃亲。」

简笙番外

什么时候喜欢上胡式微的呢,可能是她瑟缩在阴暗的角落里像只受伤的小兽。可能……更早。

什么时候发现喜欢上胡式微的呢,是在她差点被人玷污时。

那天看到她被人按在墙上撕扯衣服,我是真的起了杀心的。

还好最后她和瑟瑟拦住了我才没酿成大祸。

那件事之后,我被爷爷罚抄了一个月的静心经。也是那件事之后,我认识到我对胡式微有着近乎疯狂的占有欲。

我怕,怕我的占有欲会吓到她。所以我极力克制,用冷漠对待她。

她不是个会隐藏自己感情的姑娘。我知道她喜欢我,因为她经常跟我说:「简笙,全世界我最最最喜欢你。」

我面上装得波澜不惊,内心却高兴到飞起。

我以为她的眼里只会有我,也习惯了她围着我转。直到有一天我看到她对着公司客户部经理笑。

笑得特别特别灿烂,灿烂到刺痛了我的眼。

她经常抱怨说我不带她应酬,她并不知道,那是我不想看到她对别的男人笑。

所以,看到那一幕的我气疯了。

我删掉了她的所有联系方式。恰好,那晚下了很大一场雨。

我知道她害怕打雷,但是就是想要折磨她。因为只有怕了,才会长记性。

那天晚上,我一晚没睡。睁着眼熬到天亮。上班第一件事,就是先同意加她好友。

万万没想到,这件事非但没让她长记性,反而激起了她的反骨。她和我吵了一架,不欢而散。

魔都有个项目着急洽谈,第二天我就飞往了魔都。

瑟瑟给我打电话,说春城下了好大的雨,一直在打雷,她却在这样的天气把胡式微搞丢了。

我着急挂了电话立马让助理订了回程的机票。我的姑娘一个人在外面肯定吓坏了吧。

赶回春城时雨已经停了,我在她家楼下站了很久。小公寓的灯是亮着的,我知道她回家了,悬着的心这才落了地。

连夜又赶回魔都,我悄悄地回又悄悄地走,除了助理没人知道我回来过。

第二天,谢司南给我发了张偷拍照。她拎着大包小包的男装袋子从Brioni出来。

我给她转了五十万过去,她没收,还说不是买给我的。我以为她还在跟我置气,没往心里去。

实在太想她了,半个月的工作量我硬是用一个星期完成了。

回去第一件事就是去见她。

没承想她身边竟然会有一个很漂亮的男生,两人一路打闹着走近,我有些慌。

她说那是她弟,可我怎么可能会看错,那孩子看她的目光,是不容置喙的爱慕。

我不在意别人是不是喜欢她,我的姑娘那么漂亮、那么可爱,喜欢她的人自然不在少数。

可是这次我却有了危机感。

之前她只会给我买衣服的,可是现在那件Brioni的新款POLO衫却穿在别人身上。

我受不了她身边有除了我以外的任何异性!她明明只能依赖我的!

所以我逼着她跟那个孩子断了联系。她果然很乖,也很傻。

她那么在意的人,我怎么可能真的动手去伤害。我有多怕她会恨我啊。

她开始变得上进,我把我会的都交给了她。即便我很清楚,她是想让自己变得强大,不在受制于我。

后来的几年,我不止一次跟她提过交往,可都被她糊弄了过去。没办法,我让瑟瑟帮我。

结果,第二天我就被她设计和别人上了床。

我说她狠,她说彼此彼此。

原来,这么多年,她一直是怨我的。

罢了罢了,便如她所愿吧,谁让……我那么爱她呢。

当归番外

我是个见不得光的私生子。我妈是京都某高官的情妇。

因为身份,我从小没少受同学欺负。

十八岁那年,我遇到了生命中的光。她很漂亮,漂亮到让我一眼倾心。

可我知道我们地位悬殊,也不敢冒犯。

第三次遇到她,她坐在天桥底下,像只被遗弃的小狗,瞪着湿漉漉的眼睛问我:「你的爸爸妈妈也不要你了吗?」

那小模样,可爱到要命。

我骗了她,我说我是个孤儿。因为我不想从那张漂亮的脸上看到熟悉的鄙夷。

也不算完全骗。我是我妈为了逼宫偷偷生下来的。她也真够傻的,能坐到那个位置上的人怎么可能允许自己有污点。比起身份地位,我就是个屁。

我妈养到我十三岁,眼看上位无望,抓紧了青春的尾巴和一个老头跑了。

所以,我应该也能算一个孤儿对吧。

她说她给我一个家,于是我便和她回了家。

她对我特别特别好。给我买很贵很贵的衣服。会把我介绍给别人说这是我弟,很帅吧。

她并不知道,其实我不想当弟弟。就像她不知道我每天早上都会为她准备一束带着露水的鲜花是在和她表白。

家嘛,那不应该是爸爸妈妈和宝宝吗?我是爸爸她是妈妈,以后再有一个宝宝。

可是我不敢说,因为我还不够强大。目前只要能让我以弟弟的身份陪在她身边我就已经很满足了。

可是她还是不要我了。明明我们说好的不会抛弃。

结束军训我订了最早一班飞机飞回春城。

她已经搬离了我们的家。

我在她常去的店门口没日没夜地蹲守了两天,终于让我等到了她。她依旧很漂亮,只是清瘦了很多。

她说我配不上她,虽然很难听,但却是事实。她一个站在云端的千金小姐,我一个见不光的私生子拿什么与她相配。

我拼命地学习,拼命地让自己更优秀。后来,我拿着成绩单找到了云家老太太。

谁能拒绝一个各方面都能拿出去炫耀半天的大孙子呢。特别是在我那根独苗爹和他家里那个只有一个病秧子闺女的大前提下。

云家老太太编造了一个稚子被拐,流落在外多年终于归家的故事,我顺理成章地认祖归宗。并给我改了名字,云随之。

哪怕这个故事漏洞百出,但也没关系,我爹的政敌落马的落马,退休的退休。没人会揪他小辫子。

大三那年,我开始创业。有没有经验的不重要,我够聪明后台够硬,这就够了。

我的公司叫HM。奶奶问我有什么意义吗,我说home啊,为了纪念我终于有家了。

奶奶拍着我的手乐,夸我是个好孩子。

这次也不算撒谎,是为了纪念家,只不过是和她的那个家。回云家,只不过是我想早点有资格站在她身边走的捷径罢了。我答应过她,以后要很有钱很有钱的。哪怕她已经舍弃了我。

毕业两年后,羽翼丰满。是时候该回去找她了。

回春城的第一天,她就给我送了份大礼。她有孩子了,还想给孩子找个爹。

心疼过后,我安慰自己,至少表示她目前单身。

我买了很多如何带孩子的书籍悄悄学习。好在所有的努力没有白费,她女儿很喜欢我,我偷偷教会了她喊我爸爸。

我还是喜欢她,一如六年前,可是我不敢表白,因为被她抛弃过,我很怕她会拒绝,失去她的感觉真的太痛了。

我准备徐徐图之的,结果没过几天她闺蜜给我打电话,说她喝醉了吵着要找我。我立马挂掉了公司的视频会议赶了过去。

她戳着我的胸口,一下又一下,说我是弟弟。仿佛又回到了六年前她踩着我影子的那个傍晚。

我送她回家,贴心照顾了她一整晚。可她第二天回公司后竟然开始躲我。再一下要被她抛弃的恐惧笼罩着我。

我搜肠刮肚地思考如何化解我们的关系,接到了奶奶让我回去的电话。

晚上一家人吃饭的时候收到新闻推送,春城雷雨预警。我放下筷子订了最早的机票就往回赶。

她怕打雷,以前是我没能力,现在,我只想在每个雷雨夜都陪在她身边。

我在她门外坐了一夜,也淋了一夜的雨。

第二天烧得迷迷糊糊的。

我想,这也许是个机会,便让助理联系她让她来照顾我。

她果然来了,带着毫不掩饰的担忧和心疼。

她细心地照顾着生病的我,当年那个连碗都不会刷的大小姐竟然学会了煮粥。

看着她在厨房忙碌,空了多年的心被填的满满的。但还是不够,还是要逼她一把。

我故意问她来干嘛,不是不要我了吗,她哭着说她要,哭得我的心揪着疼。

我吻了她,她没有反抗,还告诉我我可能当不了便宜爹了,因为孩子不是她的。

哎,白看了那么久的育儿书了!不对,也没白看,毕竟……我们以后也会有宝宝的不是吗?

胡式微,这次,就别再丢下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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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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