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对第二批通过托班开设审查幼儿园名单进行公示,共70所幼儿园符合托班开设条件。
顺德教育局表示,各镇(街道)教育办应根据职责划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加强对辖区内幼儿园托班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与镇街卫生健康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协同保障幼儿园托班管理中的机制优化、经费保障、队伍建设和安全防护等重点工作。区教育局将会把托班人员配备、设施设备条件、照护与保教质量等内容纳入日常督导范畴。
【南方日报记者】蒋晓敏
【作者】 蒋晓敏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页面更新:202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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