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超月不能乘坐飞机?怀孕超35周,航空公司将不予承运

孕妇超月所以不能乘坐飞机?近日,在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发生了一起因超月孕妇乘坐飞机,导致飞机延误三小时的事件。民航部门对于孕妇乘坐飞机到底有哪些限制规定,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规定,记者就此采访了部分航司和民航专家。

近日,网上一则视频引发关注,一女子无登机牌要“蹭”飞机,网友称航班被耽误3小时。视频中,一位怀孕旅客坐在座位上,不肯起身下飞机。飞机上旅客情绪激动,空乘人员和民警在现场安抚大伙情绪。对此,一位自称同机的旅客表示:事情并不是网传那样,是因为孕妇超月所以不能起飞。

据了解,视频中的是瑞丽航空DR5334次航班。根据飞常准,DR5334航班原计划12:25起飞,实际起飞时间15:33,延误了三小时。后来,事发的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发布了说明,该名孕妇旅客3月13日10:40在机场D11值机柜台办理了登机牌和行李托运,并于10:51分经S15安检通道通过了机场安全检查。11:51分,该旅客在15号登机口登机,并不是网传的“蹭飞”旅客。她实为购票旅客,也没有登错飞机。飞机延误的真正原因是因为该孕妇旅客超月了,所以不能起飞。旅客又迟迟不肯下飞机,所以最终导致了飞机延误。

孕妇乘机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要求?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国民航高质量发展研究中心专家、民航资源网专家綦琦,他表示,由于高空飞行中,空气中氧气成分相对减少、气压降低,因此大部分航空公司对孕妇乘机有一定的限制条件。

那孕妇乘机又要特别注意什么呢?綦琦介绍,根据民航局特殊旅客航旅指南,怀孕在32周以下(含32周)的孕妇乘机,除医生诊断不适宜乘机者外,可按一般旅客运输。怀孕超过32周的孕妇乘机,一般不予以接受。如有特殊情况,怀孕超过32周、不足36周的孕妇乘机,应提供医生开具的有效适宜乘机诊断证明。怀孕超过35周的孕妇,航空公司不予承运。孕妇乘机有一定危险性,为了自身安全,如选择乘机,应如实向航空公司说明情况,如因未如实说明情况而出现意外,航空公司不会承担责任。

记者拨打了中国南方航空95539客服热线咨询孕妇乘机的相关规定,客服人员告诉记者,对于孕妇这样的特殊旅客确实有相关的规定。比如怀孕32周或不足32周的孕妇乘机,除医生诊断不适宜乘机者外,可按一般旅客运输。超过32周的孕妇乘机,应提供具有旅客姓名、年龄、怀孕时间、旅行航程和日期、是否适宜乘机、在机上是否需要提供其他特殊照料等内容的医生诊断证明。这些诊断证明书,应在旅客乘机前72小时内填开,并需要有县级(含)以上的医院盖章和该院医生签字才算有效。

“怀孕超过9个月(36周),预产期在4周以内,或预产期不确定但已知为多胎分娩或预计有分娩并发症者,航空公司不予接受运输。”客服人员说,这些相关规定都是出于保障孕妇和胎儿安全的考虑,因此广大旅客乘坐飞机前最好咨询清楚,以免耽误出行。

潇湘晨报记者黎棠

爆料、维权通道:应用市场下载“晨视频”客户端,搜索“帮忙”一键直达“晨意帮忙”平台;或拨打热线0731-85571188。政企内容服务专席19176699651。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2-27

标签:航空公司   白塔   孕妇   呼和浩特   民航   旅客   飞机   医生   记者   小时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08-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bs178.com 闽ICP备11008920号-3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844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