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吴其芸)3月21日,据北京市文旅局官网,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关于延长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补足期限的通知,北京市已享受暂退或暂缓交纳保证金政策的旅行社,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2024年3月31日。
据通知,北京市所有已依法交纳保证金的旅行社可继续办理暂退保证金,暂退比例(标准)为应交纳保证金本金数额的100%,补足保证金期限为2024年3月31日。2023年4月1日(含当日)以后新设立的旅行社可在“旅行社审批系统”中申请暂缓交纳保证金,补足保证金期限为2024年3月31日。通过银行担保形式交纳的保证金、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等情形不在暂退、缓交范围之内。相关旅行社要按照银行业务流程和规定办理暂退手续。办理完毕后及时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完成保证金信息备案工作。
页面更新:20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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