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偷税大案!老板用个人账户走账被查,罚款超1460万!

今天给大家聊一个比较特别的案例, 某企业因涉税违法行为被税务局稽查,最终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双双被查、被罚。其中不乏一些对企业有用的经验和教训,供大家参考。

根据丽税一稽罚﹝2022﹞32号,某房地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2014至2015年期间,在与浙江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下,接受虚开价税合计11600万元。

其中资金具体走账手法为:房地产投资公司将工程款汇入浙江某建设集团公司,然后浙江某建设集团公司在扣除一定的税款和手续费之后,将剩余资金通过多个劳务公司回流至房地产投资公司法定代表人曹某某账户。

税务局根据该房地产投资公司的违法行为和相关证据认定,公司存在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发票的行为,且通过虚开进行成本列支行为构成偷税,同时涉及少缴企业所得税和少代扣代缴个税税款。

最终,该房地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仅面临补税、滞纳金,还有合计1467万余元的罚款,具体包括:

少缴企业所得税税款0.6倍罚款1055万余元,少缴个人所得税税款0.5倍罚款389万余元,少缴增值税税款0.6倍罚款21万余元,少缴城建税税款0.6倍罚款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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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因该企业存在虚开行为,且虚开金额达到了相关刑事立案标准,公司及相关负责人,还可能面临一系列的刑事责任。

在金税四期即将上线的大背景下,借着这个案例的一些启示,我们再给大家简单聊一下税务稽查的事情,主要有三点:

1、关于公司股东及相关人员的个人银行卡资金流水和公转私的问题。

单独就相关税务上的规定而言,税务局人员是没有权利直接监控或者检查个人银行账户的。但是,在调查税收违法案件的时候,经过批准之后,是可以查询有偷逃税嫌疑人员的个人银行账户情况的。

而银行对于一些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都是会实时进行监控的。比如在境内通过银行卡单日转账50万及以上,就可能会被关注。再比如,公转私超过一定金额,也可能会被重点监控。但是被关注,不代表就有问题,企业和个人的正常业务往来,基本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另外,银税之间是有一定的共享机制的。一些可疑交易或者涉税风险交易,银行可能会推送至税务局相关部门,税务局经过分析研判后,可能视情况进行进一步行动。简单来说,公司可能会因为股东等个人银行卡的一些操作,引来税务局的关注,甚至稽查。

2、关于个税稽查,在接下来一段时间内可能是稽查重点之一的问题。

目前来看,税务局公开披露的一些税案在指向一个方向:高收入、高净值人群的个税问题,正在被重点关注。个税,或许在接下来的相当一段时间内,都会是税务局的稽查重点之一。

3、关于虚开的问题。

对于虚开一类的涉税违法行为,一直以来,税务局都是严查严打状态,即该查的查,该罚的罚,该送公安的送公安。我们建议企业,碰啥都别碰虚开,风险和后果太大了。这些年,已经有不少老板和会计因为虚开被判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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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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