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深圳”观光记(三)

异域午餐

一路兴奋,一路颠簸。八月中旬的朝鲜还是炎热的季节,中午时分已口干舌燥,胃也空了。观光车停在海边一个半山腰的小酒店,叫小酒馆更切合实际。酒店很简陋,只是几间平房,一间大房间摆放着几张大圆桌,没有其他的进餐客人,估计是专门招待外国观光客人的招待点。服务员讲一口流利的中国话,若不是身在当地,还真会把她当作一个地道的中国人。接待门厅很小,一张结账台,与我国的中小餐厅摆设大同小异,侧面墙上挂着朝、汉对照的服务用语牌子。为了显摆一下,现学现卖用牌子上朝语“小姐”一词与招待员打招呼,招待员的回答有些出乎意料,她说这是南朝鲜的用语,她们国家没有这样的称呼,使人有些许尴尬。我的理解是小姐一词就如同我国在特别时期一样,是个敏感的词汇,不是没有,而是不能使用罢了。我称南朝鲜为韩国,招待员纠正我说:“没有韩国,只有南朝鲜,南朝鲜是朝鲜的一部分而不是一个国家”。就像中国大陆对待台湾的态度一样。

海湾风光

友谊商店

吃完中午饭已是中午两点钟了,一个个又精神抖擞,开始了对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国度走马观花式的二日观光游。

我们的第一站是一个宽敞的十字大街,当我们乘坐的观光车在街一边的空地停下来时,不知从哪儿跑出一群八、九岁的男女小孩,在车旁追着我们每一个下车的人,伸着手不停地说:“一元,人民币一元”。说的都是标准的汉语,我们有些莫名其妙,搞不清是个什么状况,问张导,张导有些含蓄地说这些孩子是在讨钱,开口不多,每次只要人民币一元钱。此时的金副导站在远远地,似乎对这样的现象视而未见,应该是默许了吧,或许是一种无奈的配合。每个孩子应该都讨到了钱,可能有多有少,然后一阵风似地跑开了且跑的很分散。我们的理解是政府有管理,禁止这种“有损”社会主义国家形象的现象,事后也得到了导游的证实。当时的人民币对朝币的市场价是一比三百,朝鲜的基层工薪阶层的月收入大概是四千到五千朝币,折合人民币不到二十元,这讨到的一元人民币超过了孩子们父母一天的劳动收入。不知是否每天都会有观光客来此,若如此每月还真是一笔不小的收入。但这些小孩子讨钱背后是否有故事我不得而知。

打发走了讨钱的一群孩子,才静下心来观光。此处的街面十分开阔,宽大的十字路口,水泥路面,东面有一个小广场,广场中央竖立着一根高高的旗杆,旗杆上朝鲜国旗迎风飘扬。四边的楼房不高,高大一些的楼房房顶上有朝语横幅标语,我们不懂朝语,也不理解标语的意思。街上不见行人,偶尔有一辆大货车驶过,整个街面看不见一家商铺。大家各自照过几张相之后,导游把我们带过马路走进临街的一栋二层楼里面,进去之后才知道是一家商铺,没有豪华装饰,也没有空调,好在不是太炎热。玻璃柜台与展柜如同我国七八十年代的商场,物品都被玻璃隔挡着,顾客不能自己挑选商品。展示的物品有高丽参、虎骨酒、工艺品、香烟和土特产,价格都不菲。为了带点纪念品回家,买了一面朝鲜国旗胸章和一条金刚山牌香烟,香烟花了人民币一百元,折合朝币三万元,这可是朝鲜工薪阶层约半年的工资,是不是太奢侈了!商场里没有当地的消费者光顾,看着这些高档的商品,联想到我国在改革开放前的各地友谊商店,这应该是朝鲜专门对外国人出售商品的友谊商店吧。不同的人群不同的价格,想想也着实被他们“宰”了一刀。

离开商场,观光了金日成纪念馆和海边的民居,最后一站是一个集贸市场。下车前张主导特意提醒说市场里会有小偷,要大家提防保护好自己的物品和钱包。市场很简陋,小镇边露天空地上两排水泥售物台,出售的都是食品蔬菜等生活物资,购物的人也算熙熙攘攘,市场外面停放着自行车、三轮车,还有多种牌子的皮卡车或是出进或是停放。我们男士大多没有进入市场,只是在外面观望,看看周边的光景,几个女士虽逛了市场但都是空手而出,没有购买任何物品,幸运的是没有遭遇小偷。

供游客参观的海边民居

行程匆匆,结束了第一天的观光,夜宿琵琶海湾别墅。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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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2

标签:朝鲜   南朝鲜   招待员   街面   友谊   深圳   人民币   物品   孩子   我国   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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