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不上的窗-青春和爱情尸骨未寒,成熟和成家却还在难产

我是心门上了锁的一扇窗

任寒风来来去去关不上

这些年无法修补的风霜

看来格外的凄凉

风来时撩过过往的忧伤

让我们重头来吧 ,如梦如幻

周传雄《关不上的窗》



以前很喜欢写点略带蛋蛋忧伤的文字,三十岁后似乎再也写不出来了,有时,偶尔比女性经期还少见的心血来潮,也只能对着电脑摸着键盘发懵。

三十岁真是一道坎么,似乎三十岁后本就不才的“才”尽了。以前喜欢在网上码字,周末或者晚上带着电脑,找个小咖啡馆,假装也很小资,后来咖啡喝多了失眠严重,半夜常常醒来并养成了这个坏习惯。直到现在,我都弄不清楚我失眠的毛病是因为之前的咖啡还是因为这些年活得太过于焦虑。



三十五岁的我,孑然一身,却仍然相信爱情,在身边的人都在谈论孩子,或鸡毛蒜皮都能闹到离婚的当下。

我仍然认为,爱情就是超过好感的喜欢。

十四岁或者更小一点,我有了第一个大我两岁的女朋友,其实现在想来,在那个一切都很匮乏和保守的八九十年代里,我说我小学五年级就撕作业本写情书追了一个女朋友,现在回想起来我都怀疑这个记忆是不是有偏差,五年级的我才几岁呢?如果我六岁上一年级的话。

但这是事实,这个事实让我现在都有点惊掉大牙,所以才说往往早熟的人都晚熟么。

更惊掉大牙的是,我们交往到初二上半学期才分手,约会地点大部分是离学校不远小山上的烈士公墓,那里安葬了两位解放时路过此地和土匪交火牺牲的解放军战士,不大的山头,蜿蜒的小路,并肩而行,偶尔遇见三三两两出现同样逃课的认识或不认识的同学,我们迅速拉开距离假装错道而过。那时的一切,似乎都不需要后来。

那里树林参天松叶如针四季常青,那时少年内心如草却已在胡乱滋长。

也会相约去关系好的同学家玩,一路打闹。偶尔月色皎洁的晚上,学更年长的大孩子们去压马路。

就这样,四年的男女朋友处下来,居然没拉过手。

但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大概知道,喜欢一个人,就是她的影子萦绕你的思想,无论在写作业,被骂,吃饭,睡觉还是拉屎。

后来分手了,原因不明,再也没有理会她邀约去后山小树林,不再回复她写过来的信,这个时候集市上已经有了淡淡香味的信纸了,后来的许多年,我一直还记得那时展开她这最后一封信时闻到的淡淡香味,淡淡的清香,像极了我后来蛋蛋的忧伤。

我开始喝酒,打架,赌博,混卡拉OK厅。但却不是因为失去了女朋友,那个少年内心的草已经疯长到了遮挡了原本应该阳光的青春年少。

一个班还写情书,那该是什么样的年代,纯真?懵懂?都有,也可能都没有,不过是早熟的孩子气吧。

农村孩子成家早,但她也太过于早了点儿,虽然她大我两岁,但也不至于初三就辍学跟着打工回家的男生走了吧。

当完全崭新一一个学期开始后,没有见到她,说不上来是不是失落,但几经打听,真相是:她和一个打工回来的男生去了最南边的城市里,成为九十年代里乡下打工大军的一员。

那时的出行是什么样的呢?一趟跑有火车站的邻县县城私人中巴车,在70多公里的山路上颠簸半天,在现在看来根本不能称之为公路的路上摇摇晃晃,时速超不过25公里/小时,限载20来人的中巴车硬生生地挤下五六十人,进城到火车站后,换绿皮火车南下,一般情况下是没有座位的,需要在过道蹲上38小时到达广州。但这些,是我多年后也南下广州时才能感受到的事了。

之后再也没能照过面,也会刻意地关注过,但她的消息随着她的离开戛然而止。

后来,我继续读了几年书,这中间我有过很多女朋友,多到都不能一一回忆她们的名字了,不同的是,有些已经不再是学生娃,有些竟然也是众多打工大军中的一员,衣着艳丽,染着那时大人们认为有“不正经”标签的黄头发,穿紧紧包着屁股的皮裙,喷着让人十米开外就能闻到的香水,这些,无时无刻都让那时的我瞳孔、嗅觉,都在急剧收缩又放大,再收缩又放大。

这些女朋友,大部分的共同点是,她们都比我大,甚至有可能不只两三岁,以至于我后来都想不起我的第一次给了谁,是我主动还是别人主动,这个真他妈是憾事一桩。

再后来的事,都是一个个关于青春叛逆期里的故事,只是不知道我什么时候才有兴趣码字成册拿到阳光下曝晒。

那时候,乡下的卡拉OK厅一元钱点一首歌,是高档消费。卡拉OK厅里,一圈皮沙发加一些彩灯和一个旋转彩球,一套VCD音响,点歌本上的歌曲按第一个字母拼音排列,比现在高档餐馆酒楼里的菜单厚了不少。

那时候,我扯着嗓子唱你总是心太软独自一个人流泪到天亮,天空啊下着沙你总笑我太傻,多年以后一场大雨惊醒沉睡的我……,就这样还泡到了当时打工大军回潮后在歌厅负责点歌的皮裤时髦大姑娘。

那时候,录像厅一块钱看一晚上,半夜还有特别专场,需要将音量调到最小,得是大家大气都不敢出才能观看。

那时候,同学们很讲哥们义气,为了五块钱的赌资大打出手,火药枪在教室里扣动板机,当然也为了一个操蛋的理由帮谁揍谁。

那时候,我还是乡下一个学坏了的中学生。

但是那时候,对未知的事物问题充满新鲜与征服欲,比如她们的皮裤子和黄头发。

很多很多年后,我青春万岁,朝气蓬勃,步伐坚实,带着大红花,也带着两百来封同一人写的情书和几百封各类书信,穿着旧军装打起背包从部队复员了。在部队期间,我用笔和信纸谈了四年的恋爱,她也正好比我大两岁,从她高中我们通信直接她大学结束,中间我多次休假但与她在一起呆的时间不超过20天,她大学毕业时23岁。

我复员了,她毕业了,我们也分手了。

这又是另一个故事了。

但军旅生涯,我戒掉了许多东西,比如酒,比如赌,比如对漂亮女生的征服欲。

我一头扎进了这个时代,雄心壮志,头破血流。

然后互联网滚滚而来, 我的爱情,像笔和书信一样,戛然而止。


漂泊在城市的人,不敢妄谈爱情。我感觉像一粒沙子,随时被时代的车轮滚滚带向未知的远方,归期无归。

豪情壮志地觉得,军人要么战死沙场,要么回到家乡。

但没仗可打的我战死无望的我复员后也没有回家乡,选择了城市,去过许多地方,似乎要找回多年军旅生涯丢失的部分经历,时髦的都市女郎,颜色各异的头发,紧紧包着屁股的皮草裙和踢踢踏踏的高跟鞋。

兜兜转转,我什么都没找回,却失去了自我,我是谁?我在哪?我要去哪?

辗转数个城市后,理想和现实在我身体里激烈地战斗着,爱情和面包我都没有,还在为面包努力的人,不敢妄谈爱情。

在面对爱情时,我变得踌躇不前,渐渐封锁了心门。

来到现在这座城市,我爱上过一个女孩,准确地说是应该算暗恋吧,我唯一一次暗恋,持续了很长时间,直到现在仍然会想起,像一场未完的梦,而我却不愿意醒来。

那时候,她在上大学,我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找机会见上她一面,挣钱很少,层次不高,也总得想办法在有幸约到她时带去好一些的地方吃饭,最起码环境优雅,东西不一定见得好吃,然后去看个电影,送她回在郊区的学校,甚至都不敢对她表白。

那时候,太穷,穷到在城市里生存都是个问题,租住市郊农民修建的房屋,200块一个月的单间,抽两块一包的香烟,中午吃饭都得想怎么省钱。

我的自尊在这个现实面前,碎了一地,拾起来都拼不回原样了。

她在我心目的形象太美太好,长裙飘飘,像个公主,好到我无法将我的现状与她联系起来。

许多年过去后,孤独已经成为一种习惯,要改变这个习惯似乎变得不那么容易了。埋头苦干奋斗多年,东拼西凑幸运地付了房子首付,好歹有个安身之所了。

又过了许多年后,换了一个更大的房子上下五层,似乎开始过上了体面人的生活了。

但是,碎了一地再拾起来的自尊,怎么也拼不回去了,也似乎自己熬过了所有的苦,再也体会不到生活的甜了。

在城市里没心没肺毫无乐趣地活着,除了工作,不养小动物没有爱心不参加志愿者不捐钱不喝酒不赌博不看书不锻炼不交朋友不追女朋友不结婚。

以前以为写字是有乐趣的,但这只会让我清醒,让我思考过度变得理智,但我发现写字我也不快乐了,越来越不知道快乐是什么玩意。我失去的不仅仅是青春也失去了追求爱情的渴望和激情。

这篇凌乱的文字,我该怎么来写呢,或者我该写三段爱情故事:

一段关于年少,爱一些人,因为懵懂,所以喜欢就行

一段关于青春,爱一个人,因为爱情,所以爱过就好

一段关于活着,爱一个人,因为活着,所以爱着就好

如果以后还有写字的冲动,再来写这篇结尾吧,以及那三段故事。

那时候的我,会与谁相依为命和谁相守相随?

还是老毛病,文章结尾了却没有题目,单曲循环听着小刚的《关不上的窗》,就用这个为题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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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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