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4岁女童在洗浴中心嬉水池意外溺水,ICU病房住了9天…

“全程都是我独自一人抢救孩子,

要是抢救不过来就是另一个悲剧了。”

市民陈女士回忆起孩子溺水后的场景仍然难掩悲伤地情绪。陈女士说,在今年10月1日一大早她就带着孩子来到一家洗浴中心玩耍,不成想刚满4岁的女儿意外溺水。经现场抢救后,孩子又在医院ICU住了9天……

4岁女童误入深水池险溺亡

陈女士说,10月1日,她带着刚满4岁的女儿来到位于华南商圈的一家洗浴中心玩耍。稍微没留意孩子便不见了踪影,等她发现时看到孩子沉在水中,最终在自己奋力抢救以及身边好心人提醒照顾下,孩子有了意识。陈女士表示,想感谢当日在身边出声提醒的好心人们。

陈女士表示,温泉洗浴中心有两处嬉水池,分为浅水区和深水区,此前带孩子来都是在浅水区玩耍。当日,她在距离水池一定距离的充气区给孩子的充气水袖打气时,忙乱中未注意到女儿跑开了,等发现为时已晚。陈女士回忆说,看到池子里沉着的小孩,她立即冲进泳池。“场所工作人员先跳下去把孩子抱了上来,孩子当时口吐白沫,神志不清。”陈女士说,工作人员把孩子抱上来后就送到了她的手中,此后便不见踪影。

陈女士表示,她接过孩子马上实施心肺复苏,一秒不敢耽搁。但孩子一直没有反应。后经围观的好心人提醒“把孩子倒过来空空。”陈女士把孩子倒过来拍水,孩子吐出了水又赶忙给孩子进行人工呼吸,不久,孩子哭了两声又晕过去了。

陈女士说,孩子晕过去后,有一个人自称是医生来到孩子身边也给孩子做了几次心肺复苏。“看着孩子渐渐有了血色,陈女士不敢停下,重复着给孩子做着人工呼吸。此时,周围有人拿来四条浴巾说给孩子围上保暖。我很感谢这些好心人。”陈女士说她很感谢当日帮忙、提醒的市民。

同时,陈女士对温泉洗浴中心安全管理问题提出质疑,她认为洗浴中心首先看管不利,其次事发后未对孩子进行施救。她向洗浴中心提出赔偿孩子住院、住宿、陪护等费用,索赔包括18000元精神损失费在内共计2万元。但双方就赔偿费用一直未达成共识。

洗浴中心: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施救

10月20日,记者来到该洗浴中心。相关负责人薛先生向记者展示了当日视频。“我们查看了当日视频,当日从女孩走进水池到巡查安全员将其抱出不到两分钟。”薛先生说,由于当日顾客人流多且有很多孩子喜欢潜水扎猛子,女童很小又戴了一顶白色泳帽,巡场安全员起初确实并未发现孩子溺水。在听到孩子母亲呼喊后,安全员第一时间跳下水将孩子抱出。

“因为孩子母亲伸手过来,所以安全员将孩子交到了孩子母亲手中,另外一名现场负责人李先生在岸边第一时间参与了女童的施救。”薛先生介绍,该场所具有完善的安全管理细则,每日都有专门的安全员负责巡场。同时场地内设立大量安全警示标语,事发后,工商管理局、派出所等多部门都来进行查验过,场所合法合规不存在安全问题。

薛先生表示,为尽可能减少顾客损失,愿意协助走场所的公众责任险。但因与陈女士就赔偿金额未达成共识,双方还在积极协商。

“出于人道主义考虑,我们愿意给予陈女士除医疗费用外其他赔偿2000元,但对于对方提出的18000元精神损失费我们认为并不合理。”薛先生说,一直在与陈女士积极沟通处理此事,若陈女士对赔偿有争议可以起诉至法院。

律师:索要精神损失费合理,但不应超过1万元

对此,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表示:孩子出现溺水事件后,孩子和家长受到的惊吓与恐惧心理受到伤害是既定存在的事实。所以关于陈女士索要精神损失费是合理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解释》,可以要求洗浴场所对其精神损害进行赔偿,但建议赔偿金额应当与受到的损害后果相一致,具体数额双方协商解决。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刘宣州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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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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