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卫生健康委等14部门联合印发母乳喂养促进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提出到2025年,母婴家庭成员母乳喂养支持率达到80%以上,6个月内纯母乳喂养率达到50%以上。
实施方案提出,强化孕期、产时和产后咨询指导服务,提供孕产期保健和助产服务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规范设置孕妇学校,加强婴幼儿营养喂养知识培训,完善孕产期保健全程服务。做实新生儿和婴幼儿期咨询指导服务,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针对儿童养育人开展母乳喂养咨询指导,帮助母亲和家庭成员掌握科学育儿知识;医疗机构要重视高危儿、早产儿、患病儿童母乳喂养服务,做好哺乳期患病妇女母乳喂养和安全用药指导服务。完善母乳喂养咨询服务网络,到2024年,妇幼保健机构、妇产医院和儿童医院、助产机构设置母乳喂养咨询门诊或孕期营养门诊的比例达到80%,其他医疗机构和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积极创造条件设置相关门诊;建立各级师资队伍,定期组织开展妇产科、儿科、儿童营养门诊等科室医护人员专业知识技能培训,提高母乳喂养咨询指导水平和服务可及性;以促进母乳喂养为重点,持续加强爱婴医院建设,对爱婴医院定期开展复核,不断强化爱婴医院影响力;推动孕产期保健、新生儿保健、儿童早期综合发展等特色专科建设,促进医疗机构推广适宜技术,提升母乳喂养率。
供稿:中国人口报记者 孙韧
更新时间:202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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