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理解的“互殴”

从小受的教育是不惹事不怕事。玩伴间起冲突了,老师和家长肯定先询问为啥,最后一定是追问谁先挑的事谁先动的手。挑事的还好点,先动手的肯定要遭理抹,得收拾好几个来回才肯作罢。

不好理解的“互殴”

遇着他人言语辱骂要忍着,遭遇他人肢体挑衅甚至不法侵害时还得忍着,所谓的打不还手骂不还口?那你还活着干嘛?少拿素质和涵养说事,这是彻底完全的懦弱窝囊。往大了说,过度的克制一定是对恶的纵容,民族的气节和血性,不允许如此的卑微低下,无原则的退让,如此这般息事宁人,没有任何的意义。


不好理解的“互殴”

当然,遇上事情无论大小都报警也不妥当,势必会占用和浪费大量的社会公共资源,而完全寄希望于社会的公俗良德那是奢望。意识到危险的刹那,远离,忍让,反击,这是每位守法公民本能的应激反应,是应该有的权利,是完全可以理解的行为。

不好理解的“互殴”

个人观点,互殴和正当防卫的定义有些模糊,建议可以更为清晰的界定或修改,进而更为完整充分的体现,法律的公平公正与合理性,简单易行便于实践。

不好理解的“互殴”

鼓励公民自保,鼓励公民合法的守护好自己和家人,并不违悖法制精神的正义性!很难想像,如果自保不被允许或是受到诸多限制,那社会的正能量,该如何形成如何滋长如何壮大呢?在立法和自由裁量上,秉着显示公平的原则,需要认可并适度的倾斜!

不好理解的“互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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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07

标签:正义性   骂不还口   息事宁人   正当防卫   怕事   简单易行   气节   血性   公民   不好   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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