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4月13日-中国第31个省,海南建省

海南省,简称琼,别称琼州,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南端的省级行政区 ,省会海口。是中国的经济特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地处中国华南地区,北以琼州海峡与广东划界,西临北部湾与广西、越南相对,东濒南海与台湾对望,东南和南部在南海与菲律宾、文莱、马来西亚为邻。海南省陆地总面积3.54万平方公里,其中海南岛3.39万平方公里,海域面积约200万平方公里。海南省是中国国土面积(陆地面积加海洋面积)第一大省,海南经济特区是中国最大的省级经济特区和唯一的省级经济特区,海南岛是仅次于台湾岛的中国第二大岛。

1988年4月13日——中国第31个省,海南建省

海南-海岸的灯塔

《正德琼台志》记载,海南岛在唐虞三代称为“南服荒缴“(缴:边界),在秦代称为“越郡外境“。这说明海南岛在当时为祖国辖区荒远的边界 。海唐虞时代,海南岛为南交之地,夏、商、周三代,为扬越之南裔。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统一岭南广大地区,在南方设置桂林郡、南海郡和象郡,并将中原几十万人迁徙其地。其时,海南岛为象郡之外徼。秦汉之交,中原战乱,秦龙川令赵佗自立为南越王。南越国势力遍及海南岛。西汉武帝元鼎六年(前111),伏波将军路博德、楼船将军杨仆等率师平定南越之乱。唐属岭南道,宋属广南西路,元设海南海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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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上村庄

正式得名”海南“是在元朝,海南,因此岛孤悬南中国海域中,因而得名“海南岛”。元封元年(前110),在海南岛设置珠崖郡、儋耳郡。属交州刺史管辖。这是海南岛归入祖国版图最早的两个行政地名,标志着中央政权对海南岛直接统治的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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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三亚免税城

明代海南设琼州府,领儋、万、崖三州10个县。清代海南建制仍沿袭明代。民国初期,海南废道设公署,后经改行政督寨区、特别行政区。解放后,海南改为行政区,设行政区公署,1988年4月13日,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正式批准海南建省,海南岛成为中国第31个省。同日,七届人大通过关于建立海南经济特区的决议,同意把海南岛建设为我国最大的经济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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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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