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上制造新钱是为了便利民间流通呢?还是为了粉饰太平?”
“敢问皇上,1两银子可以兑换多少制钱?”孙嘉诚视死如归地跪在地上,梗着脖子问雍正。
“这谁不知道,1两白银,可以兑换2000制钱。”雍正正琢磨着,怎么抓住这个楞种的错处,好处置他。
“那只是官价,市场上1两银子只能换800制钱!”孙嘉诚毫不犹豫地怼了回去。
……
雍正元年,刚刚坐稳皇位的雍正皇帝准备重铸制钱,以彰显新潮新气象。
以廉亲王八阿哥为首的户部提议:将原有制钱的“铅六铜四”改为“铅四铜六”,这样光鲜亮丽,外形美观的制钱,流通下去才能彰显新君的气象。
看起来,这是好事啊!但是遭到了户部主事孙嘉诚的强烈反对,还跟自己的上官大打出手,结果闹到了雍正跟前。(这才有了文章开始的孙嘉诚在雍正面前的冒死质问)
不明就里的雍正一开始还觉得“铅四铜六”的制钱,金灿灿的很好看,但是经过张廷玉的一番解释后才恍然大悟。
1、奸商熔钱,取铜重造,高价再卖
如果按照“铅四铜六”的比例大量铸钱,钱的铜含量就会提升,这样子大量的铜就流向了市场。然后一些不法商人,以1两银子换取2000钱,再将这些大量收购来的制钱,重熔提炼出铜,再将这些铜制成铜器高价出售,转手就是几倍、几十倍的利润。
2、市场流通的钱变少,铜钱升值了
而制钱大量被熔,市场上的铜钱就变少了,这样子铜钱就升值了。官价是1两银子=2000钱,到了市场上1两银子=800钱,看起来好像也没啥,这铜钱还升值了呢。
3、官府收税还是按1两=2000钱,百姓赔了
事实上,根本不是那回事。因为国库收税都是只收银子,老百姓没有银子怎么办?那就只能按照官价1:2000的比例去交制钱,1两银子税交2000钱。
4、贪官钱变银子,扭头大赚
官府把收来的2000制钱,拿到市场上以1两=800钱,就能换回2.5两银子,而他们只需要把1两银子交给国家就好了,那剩下的1.5两怎么办?当然是当官的贪了。
举个例子:
农民张三去交税,要交2两银子,但是他没有银子,怎么办?好办!交铜钱呗!
按照当时的官价,1两=2000钱,2两=4000钱。
张三吭哧吭哧地把钱扛到官府,交了税,就没他啥事了。但是官府的事才刚刚开始。
各地府衙向国库交送的税银只能是银子,那这些铜钱怎么变成银子呢?
也简单!
以市场价1两=800钱,去换呗!
那4000钱就可以兑换5两银子,但是府衙只需要向国库交2两银子就剩了,那剩下的3两去哪了呢?
这不是明摆的!当然是进了贪官的口袋里!
所谓“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这里头的条条道道,那些读着“圣贤书”当官的大人们可是门清得很。
而,因为铸钱引起的贪污问题并不是雍正一朝的问题。其实在顺治、康熙年间更为严重。
根据记载顺治通宝用红铜七成、白铜三成铸成(白铜的主要成分是镍)(7:3); 康熙二十三年以铜六铅四的比例铸钱(6:4);雍正五年改为铜、铅各半铸钱(5:5)。
还好,我们的雍正皇帝是个聪明人,一下子就明白了,同意了孙嘉诚“铅六铜四”的铸钱比例,虽然钱看上去不太好看了,但是对百姓,对国家都是利大于弊。
这只是电视剧中杜撰的一个小片段,但不难看出,这既是清朝货币制度的一个小小映射,也是雍正治贪的一个有效手段。
雍正皇帝在中国历史上算是一个比较强硬的实干派了,尤其在治贪路上从来都是毫不留情,像什么抄家灭族就是小手段。
他还想出了颇见成效的“火耗归公”和“养廉银”,虽然并没有从根源上遏制贪污,但确实为减少贪污起到了积极作用。
清初因为“火耗”过高引起民愤、民变的问题层出不穷。
“火耗”一词来源于:明朝张居正变法,实行“一条鞭法”开始,原有的各种“天赋、徭役”等杂税折合到一起,征收银两,最后上缴国库。
但是从老百姓手中征收的都是散碎杂银,需要重铸成银锭,在重铸的过程中就会产生损耗,需要老百姓补缴,这部分补缴的损耗就是“火耗”。
这就像我们的金银饰品去金银店换新的时候需要补交一部分折旧费是一样的。
看起来“火耗”是一种比较合理的行为,实则并不合理。
首先,每个地方征收火耗没有标准,有人收两成,就有人收三成、四成、五成,甚至一倍、两倍的收。
再有,这些多收的钱并不是上缴国家了,而是在各个地方官府手里,这得是多少钱啊!
朝廷既背了骂名,还没拿到钱,还真是够憋屈的。其实康熙年在位的时候就考虑过“火耗归公”,因为当时“九子夺嫡”愈演愈烈,实在腾不出手,也不敢大力整顿,就一直拖到了雍正年间。
雍正皇帝用铁血强硬的手腕,在全国大力改革,将所有“火耗”收归中央,除了填补亏空,损耗,将多余的钱用作“养廉银”又分发给了各级官员。
这就是所谓的“高薪养廉”,一般来说,养廉银通常是基本工资的“10倍到100倍”。
按照:
一石米=180斤=2两银子(道光二年米价)
一斤米按3块钱算,1两银子就是270块。
光绪《清会典事例》记载:
总督为13,000至20,000两(351万元-540万元)
巡抚为10,000至15,000两(270万元-405万元)
布政使为5,000至9,000两(135万元-243万元)
按察使为3,000至8,444两(81万元-227.988万元)
例如,台湾巡抚刘铭传的年薪为155两银(41850元),养廉银则达10,000两银(270万元)。而台湾总兵年俸67两银(18090元),军事加给144两银(38880元),而养廉银则为1,500两银(40.5万元)。
这看起来,有点像现在的绩效工资、年终奖和各种补助。这样一来,虽然基本工资不高,但是补助高啊,当官的就不再那么穷了,贪污的风气也有了好转。(也不晓得现在是不是也有老多多?)
但是,这样的“高薪”依然没能从根本解决贪污问题。地方火耗虽然归公了,但是私下的盘剥,而外的苛捐杂税依然屡禁不止。
雍正一朝,贪污之风确实改观很多,毕竟雍正是个严格的皇帝,对于不老实的官员,下手那是绝不手软。
但是,到了乾隆时期,贪污之风就又吹遍了大江南北,大贪官和珅,就是乾隆纵容出来。据说,抄家抄出来的白银就有8亿两,相当于当时清政府15年的财政收入!这肯真是白花花的银子啊!
可见,“高薪养廉”只是一个美好的期望,这样的政策对于真正为国为民的官员来说是好福利;对于那些利欲熏心,贪无止境的人来说,这就是一种更大的放纵。
页面更新:2024-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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