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渡车莫成游客心中的“拦路虎”

景区摆渡车本是便民出行的配套服务,本意是疏解景区交通压力,保护文物与生态环境,为老人、孩童以及体力欠佳的游客提供出行便利。可现实之中,部分景区摆渡车却频频引发争议:十余公里路程收费三十元,票价直逼景点门票;公共道路变相成为景区内部通道,强制收取接驳费用;收了往返车费,却提前收车停运,服务跟不上收费标准。摆渡车本该是文旅服务的加分项,却沦为不少游客吐槽的痛点,值得文旅行业深思警醒。

客观来看,大型山岳、石窟类景区,受地形、文保、生态条件限制,不允许社会车辆直接驶入核心区域,设置摆渡车有现实必要性。借助新能源摆渡车,能够减少机动车对山林古迹的破坏,缓解景区周边道路拥堵,兼顾生态保护与游客出行,这是兼顾保护与民生的合理举措。摆渡车存在一定的公益属性,并非单纯的盈利项目,其定价属于政府监管范畴,不能把摆渡车当成增收的摇钱树。

但部分景区混淆了公益属性与经营属性,把摆渡车当成新的盈利增长点。动辄几十元的车费,远超出行实际成本,与游客的心理预期严重脱节。更有甚者,通过不合理的线路规划,刻意拉长步行距离,变相逼迫游客必须购买摆渡车票。一边收取不菲费用,一边服务打折扣,承诺的往返服务却提前停运,置滞留游客于不顾。高价却低质的摆渡服务,不仅消磨游客的游玩体验,也透支着景区积攒的口碑。游客千里奔赴山水风光,却在换乘出行上心生不满,再好的风景,也难抵消消费带来的憋屈。

旅游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有温度的公共服务。景区的运营不能一味盯着门票、摆渡车这类直接收入,把游客当成牟利对象。旅游业的长久发展,靠的不是短视的一次性收割,而是靠真诚的服务留住人心。放眼各地文旅实践,不少景区已经做出有益探索:古城古镇取消全域通票,改为景点单独收费;面向学生推出门票减免,凭交通凭证给予游客票价优惠。这些做法跳出单一门票经济的思维,用诚意拉长消费链条,既兼顾景区运维,也收获游客认可,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

景区摆渡车的方向盘,握在管理者手中,指向的应当是游客的获得感。要厘清公益与经营的边界,完善定价机制,让票价经得起公众监督,匹配实际的运营成本;要完善服务标准,保障运力供给,杜绝收钱不履约的现象;更要科学规划线路,减少不必要的强制换乘,给游客留出自主选择的空间。

山水自有风骨,服务当有温度。守护好自然与人文遗产,是景区的责任;善待每一位远道而来的游客,同样是景区的本分。当游客不再为换乘费用愤愤不平,不再为出行接驳焦虑烦心,摆渡车本身,也会成为旅途中一道温暖的文明风景。唯有守住为民服务的初心,兼顾保护生态与游客感受,文旅产业才能行稳致远,让山河美景真正成为大众心向往之的远方。(济南日报·爱济南记者:焦小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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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9-01

标签:旅游   拦路虎   游客   心中   景区   门票   票价   公益   景点   属性   济南   费用   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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