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中国人的管理逻辑》引发的思考


                                          
    《中国人的管理逻辑》的作者孙景华先生着力于“清算中国式管理”,轰动一时,其断言:“中西方之间企业组织管理逻辑“原始起点”的根本性不同在于——西方人管理逻辑的起点是‘组织’,而中国人管理逻辑的起点却是人。”他的这个观点实际上就是《中国人的管理逻辑》一书所要表达的中心思想。文中对于人与组织、个体与制度的对比,实际上简而化之就是人与事,何者该是“中心”的问题。
    中国式的管理主张以人为主(本),而西方管理主张以“事”为中心,然就我个人的看法而言,“人”与“事”实质上是企业管理的两大对象,并没有孰重孰轻之分,事实上在西方现代管理中,人与事之间的统一,早在德鲁克的目标管理体系中得到实现,其使得员工在工作中满足自我实现需要的同时,实现了企业的目标。而中国式管理诚如孙景华先生在《中国人的管理逻辑》所说的:“中国传统商业组织认为管理对象是“人”,并因此而遵循因人、因时、因事区别对待的特殊管理。”于是就出现了蔑视组织制度规章的现象,其代价是沉重的。尤其是在中国传统的“家族式”企业中,“人”与“制度”的冲突尤为突出。
    读完全书,我们不难得出一个结论:中国式的管理受到了中国古代管理思想的影响甚深,尤其是儒家管理思想之于中国企业管理者的影响。儒家管理哲学的基本精神就是提倡以“人”为中心,儒学代表人物孔子在《中庸》中就提到:“为政在人,取人以身,修身以道,修道以仁,仁者人也,亲亲为大。”将人作为管理的载体,把“治人”归结为管理的本质。并且儒家强调的是管理者的自律、强调是的个人的道德修养、自身管理,要求管理者从自身做起,培养自己的德行,进而以道德感化和感动人心,达到稳定团队,建立个人对组织的归属感,以个人的魅力、表率消除企业员工的抱怨和指责只怕是中国独有的特色了。
    然孙景华先生在此书中所引用及对比的也存在片面的偏向,实际上在中国的法家管理哲学中是以“法”为中心,讲“法,术,势”相结合的。在执法方面,法家主张“法治”,反对“人治”,韩非提出“上法而不上贤”,认为即使由圣贤来管理国家,也不能离开法律制度,其理论与与西方管理提倡的“制度管理”如出一辙,因而实际上评判中西方管理的不同不能仅以片面的或是中国企业目前存在的部分现象做为理论依据。中国的企业之所以出现“组织依赖个人的局面”,其根源更多的还在于社会风气、民族特性、文化传统造成的环境局限,中国的企业家们大多意识到了问题的症结,尤其的年青一代的企业新贵们。然要改变一个企业的管理模式、修正管理制度不难,要想短期内改变企业生存的环境局限,却是任重道远,难上加难的事,因此就出现了现在的很多大型企业、知名企业一方面引入西方的管理,如流程管理、目标管理体系等,一方面却不得不依赖组织中领导者的个人魅力达到内部和谐、外部达练的目标。
  事实上,管理思想的形成及运用与时代环境及民族文化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中国式管理固然有它缺陷的地方,但是做为区域的不同,中西方管理产生的时代不同,民族文化背景的不同,其管理存在的差异是必然的。时代在进步,企业需要变革,制度取代人情,组织高于个人,是必然的发展,但其前提将是“社会游戏规则”由“竞争主体的不平等性、竞争秩序的紊乱性和竞争结果的非建设性,导致了官商勾结、权力寻租的泛滥,商业机会主义的丛生。” 转变为公平竞争体系平台的构筑。
    换言之,现在的企业中不乏怀有孙景华先生这般抱怨的管理阶层人仕,他们侃侃而谈企业制度的形同虚设、特殊员工的不好管教、社会关系的疏理困难等等,不一而足。将工作的难度、错失一概委于此等原因。然管理的运用是需要技巧和协调的,并非有完善的制度就可以取代一切,并非所有西方的管理思想完全的照搬就是致胜的法宝。中国传统的儒、道、法家管理理论的有机结合,取其精化、弃其糟粕,在现行的社会体制、时代环境及民族文化背景下,适当的结合西方管理理论,抱着专注、无私、宽厚的心态,执着于企业利益至上的理念,把握人性心理,纵然是在非理性的社会游戏规则当中及中国企业内部人情胜于制度的次环境中,同样可以使之管理循正轨而汽渐进,达到人与事之间的统一。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3-06

标签:日志   网友日志   组织   企业   制度   儒家   中国   逻辑   法家   中西方   环境   中国人   中国传统   目标   时代   管理者   中心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08-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bs178.com 闽ICP备11008920号-3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844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