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优秀传统文化视野下的法院文化建设

论优秀传统文化视野下的法院文化建设

改革开放30年来,经济社会形势发生深刻变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确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发展,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随之日益提高,利益诉求和权益保障的愿望日趋迫切,越来越多的问题都期待通过司法渠道解决。而仅靠制度约束和司法技巧方法,并不可能真正实现司法的社会价值和民众期待,因为法官是一个需要创造思维的特殊职业群体,其专业能力固然重要,其精神理念却对个案审判起着决定性作用,法官的价值取向直接决定了个案的公平,个案的公平则最终决定了司法的公平正义。而对法官价值取向起主要作用的内因,则来源于文化的影响。文化潜移默化地塑造人们内心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什么样的文化就有什么样的民族、有什么样的文化就有什么样的群体。因此说,法院文化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甚至决定着法院法官的价值观,重视优秀传统文化的影响力,以此构建先进的法院文化,进而培育法官公正、廉洁、为民的核心价值观,实质上是关乎整个社会公平正义的重大课题,这个课题的研究与实践也因此就显得十分迫切。

先进法院文化是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对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展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文化越来越成为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团结奋进的不竭动力。”在当今社会条件下,先进法院文化就是指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法院群体在长期审判实践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一种共有的精神,包括价值观念、思维模式、行为准则以及相关联的物质表现的总和。先进法院文化作为文化的子系统,其除了自身特有属性外,也具备文化的基本属性。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中国文化相结合的产物,既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又包含了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基因。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先进法院文化不仅要体现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还必须扎根于中华文化,继承并发扬其优秀传统,才能为国人所接受,成为一种潜意识的价值导向,也只有具备这样的价值导向,法官群体才能真正形成公正、廉洁、为民的核心价值观。

不同国家、民族、种族文化的差异远远要比其疆域、语言以及生理差异大得多,也深刻得多。任何文化都是经过长时间的积淀形成的。作为文化在个体间的集中表现——人的思想,和文化一样具有传承性,没有任何人的思想是凭空产生的,它都是经过长时间的积累、筛选、继承才形成的。因此,在先进法院文化建设中继承和发扬优秀传统文化,实质上是从思想起源上尊重和吻合中华民族以及这个民族的法律,只有这样的法院文化,才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才是被中国人民以及中国法官们认同的,而只有真正的内心认同,才能够让文化的影响深入内心,成为法官群体的精神支柱、思维模式,并进一步成为他们的行动准则。

法官核心价值观是对中华民族传统先进思想理念的提炼和升华

法院文化是法院群体的灵魂,核心价值观则是灵魂的内核。正是基于此,王胜俊同志在2010年“两会”报告中鲜明提出:“树立人民法官公正、廉洁、为民的核心价值观”。公正,是人民法院立院之本,廉洁是人民法官的立业之基,为民是人民法院的力量之源。公正、廉洁、为民的核心价值观不是凭空产生的,是在总结新中国成立60年来司法实践经验基础上,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思想文化的基础上,运用马克思主义方法论提炼的成果,其本身就包含着丰富的优秀传统文化。

公正,《词源》解释为“不偏私,正直”。《荀子·正论》:“故上者下之本也……上公正则下易直矣。”《史记·伯夷列传》:“或择地而蹈之,时然后出言,行不由径,非公正不发愤,而遇祸灾者,不可胜数也。”《朱子语类》:“只是好恶当理,便是公正。”……关于公正的论述贯穿中国历史。由此可见,公正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民族追求的基本价值取向,作为现代社会矛盾的裁判者、把握正义最后关口的法官,公正在其心目中的价值地位直接影响着个案的裁判,而无数个案的裁判又决定了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公正自然是法律的基本准则,正如人民法院院徽所示的平如秤,只有处理任何纠纷时处于如秤一样公平,正义才能得到实现。可见,公正乃司法之第一要义,乃法院立院之本,这不仅是当代法院的基本准则,也是优秀传统文化对国民内心的价值要求。

廉洁,亦作“廉絜”。谓不贪财货,立身清白。《楚辞·招魂》:“朕幼清以廉洁兮,身服义而未沬。”王逸注:“不受曰廉,不污曰洁。”《汉书·贡禹传》:“禹又言孝文皇帝时,贵廉絜,贱贪污。”唐崔令钦《教坊记》:“夫以廉洁之美,而道之者寡;骄淫之丑,而陷之者众,何哉?”……清正廉洁盛行之日,则国家昌盛;贪污腐败猖獗之时,则国势衰微。有史以来,廉洁就是法官所必备的品质,不公正的司法不一定是不廉洁的司法,但不廉洁的司法一定是不公正的司法。法官一旦失去廉洁,其维护正义与秩序的职责就会成为空谈。

为民,即司法为民,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为民”是中国传统治国思想的脉络,从《尚书》的“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到《周书·康诰》的“用康保民”,发展到先秦诸子关于“民本”思想的系统论述,“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水则载舟,水则覆舟”“夫霸王之所使也,以人为本。本理则国固,本乱则国危”,延续至西汉贾谊的“民为国本”、唐太宗的“君依于国,国依于民”。一直发展到明代黄宗羲提出“天之生斯民也,以教养托之于君”。可以看出,中国古代民本思想强调利民、裕民、养民、惠民,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缓和阶级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时至今日,我国社会主义审判制度的本质要求更使得“为民”成为中国特色司法制度的根本属性和宗旨,也成为司法的最终目的。

优秀传统文化视野下先进法院文化建设的模式探索

综上所述,优秀传统文化既是先进法院文化的重要思想源泉,也是法官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思想来源,那么着眼于传统文化来建设先进法院文化就显得十分关键和具有重大意义,如何利用浩瀚的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建设现

代先进法院文化也就成为亟待解决的大问题。河北省法院系统近年来通过一系列举措,试图探索出优秀传统文化视野下先进法院文化建设的模式,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大力倡导经典学习,结合宗旨教育确立法官核心价值观。

建设学习型法院,是构建先进法院文化的重要举措。基于传统经典的学习、传统文化的追溯以及对经典人物学习的宗旨教育,能够将公正、廉洁、为民思想成为法官们内心崇尚的理念,并最后将这些观念化为司法行动。

近几年,河北法院在塑造法院、法官的文化理想方面进行了大量有益的实践探索,在大力开展“人民法院为人民,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同时,通过建立图书馆、读书研究会、学习交流等方式,引导干警学习传统经典,发掘中华法系的精髓理念,营造“好读书、读好书”的浓厚政治思想氛围,让传统文化中的“民本”思想深入人心,使法官们从理论源头上明确“权自何来,为谁司法,靠谁司法,如何司法”,树立干警以人为本的理念,从精神源头上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司法公正的根本标准,对自己所承担的职业道德责任产生自觉意识和自我认同。

在学习活动中,河北法院涌现出一批具有影响力的代表性法官,其中,2009年被评为“全国模范法官”的任秋华是沧州中级法院的民事法官,也是一位有着深厚的传统文化修养和健康生活追求的女性,其审理的二审案件年度审结113件,调解、和解、撤诉达到91件。她总结说,自己良好的成绩源于她审判过程中推己及人、视民如伤的情愫,她把自己的内心认同与生活追求跟法官职业结合起来,以法官身份解决那些纷繁复杂的矛盾时,同时也实现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人生升华,完成自身从个体追求到实现崇高社会价值的重大转型。

二、贯彻健全约束机制,规范法官在具体行为中实践核心价值观。

文化作为意识形态,其表现形式除艺术以外,就是个体的行为举止。法官的职务行为是在整体的文化环境内存在和进行的,法院文化对法官有着沦肌浃髓的影响,这种影响也会通过法官司法活动的每一个环节呈现出来。司法核心价值观的确立就是以实践活动为准则,即通过法官的一点一滴的行为体现出来,从而彰显先进法院文化的力量,最大程度实现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公平正义。

贯彻健全的约束机制,说到底就是用法律正义规则调整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使坚持正义规则成为人们明智的选择。近两年,河北法院积极推行一套行之有效的服务型司法改革探索,首先,开展审判质量年活动,制定和完善了包括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岗位目标考核、司法档案、法官业绩考评等一系列审判管理制度,建立起一个动态、高效、无缝隙的审判管理体系。河北法院还采取多种方式开展了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工作,把法官的绩效考评结果记入个人司法档案,作为法官晋级晋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同时,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完善纠错机制,全面推行“瑕疵案件责任追究制”,专门制定《瑕疵案件责任追究办法》《瑕疵档案管理实施细则》。去年,全省法院共有89名审判人员因所办案件存在瑕疵而受到责任追究。这些举措营造出良好的法院工作氛围,一批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的干警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正气得到弘扬,法官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得到最大限度发挥。

三、全面推行公开机制,在阳光司法中体现法官核心价值观。

审判是法官根据良知和自己对法律的理解及其价值观念,阐释并作出判决的过程,这个过程越公开,理由越充分,民众就越能信服。法律公开化,也是中华法系的显著特征,即让官民知法和公开进行宣教。从春秋时期郑国子产的铸刑书,到孔子反对“不教而诛”,商鞅的“圣人为力,必使之明白易知”,发展到今天,阳光司法已成必然。也只有公开透明,法官业已确立的核心价值观才能得以巩固、延续,最终传承。加强传统文化学习、个人修养的培育、规范的约束机制所要形成的是法官核心价值观的理念,这好比种子,而司法公开接受监督则好比保证核心价值观得以延续的阳光、水分、土壤,二者缺一不可。

河北法院一直重视依法公开审理案件,网上开通“院长信箱”和“网评法院”栏目,院领导直接与网民互动;积极推行全省各级法院公开生效的裁判文书上网;开展诉前调解、诉讼风险评估、法律释明和判后答疑。法官从立案前到案件审理过程中一直追踪至审结后都会帮助当事人理解法律含义,做好服判息诉工作;积极推行执行案件信息网上查询制度,方便当事人及时了解案件执行情况。凡涉及执行中止、终结、和解,以及处理被执行财产等重大事项,除法律规定应予保密的情形外,一律向当事人公开。

四、高度重视文艺创作,通过提高个人修养塑造法官核心价值观。

中国传统文化讲究寓教于乐。当一个人在某项活动中体验到满足、幸福时,这项活动将使其永远记住并愿意为之努力,正因为如此,我国古代就把《乐》作为学生必修课,将琴棋书画作为考核一个人的重要科目,正所谓艺如其人。因此,通过书法、绘画、诗词、雕刻、戏剧等多种艺术形式,让法官们在创作中得到艺术享受,培养美感,提高个人修养,可以将公正、廉洁、为民的思想转化为高品位的艺术形式,从而让司法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河北法院每年都举办两次以法律文化为底蕴的书法、美术、摄影展览,并以读书交流、文体活动等多种形式,营造生动活泼、健康向上的法院文化氛围,提升法官艺术修养,培养了一批文化底蕴深厚、多才多艺的法律人。法院文化建设也起到陶冶情操、净化心灵、锤炼队伍的作用,达到凝聚人心、弘扬正气的目的。

总之,先进法院文化体现的是科学发展观指导下人民司法的基本属性,是五千年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司法核心价值观是优秀传统文化在当代法官价值观中的集中体现,是优秀传统文化作用于法官所欲达到目的之表现。反过来,优秀传统文化又对法官核心价值观的形成具有重要意义。先进法院文化的实质就是在法院内部培育法官的核心价值观,通过核心价值指导下的法官行为,就能够整体表现为“人民利益至上、党的事业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人民法院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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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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