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创!厦门已有200户家庭正式申请“阳光收养”

收养是孤儿安置的重要途径,历来备受关注。昨日,厦门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邬仁刚做客厦门市人民政府网,介绍我市在全国首创的“阳光收养”工作体系以及孤儿收养相关政策。

  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目前,我市孤儿主要有两部分,一部分由爷爷奶奶等亲属或其他愿意的个人作为监护人,在社会散居;另一部分在市社会福利中心集中养育。社会散居孤儿由其监护人进行送养,而市社会福利中心集中养育的孤儿由民政部门送养。收养申请人都需经过民政部门组织的收养评估。

  去年11月,市民政局坚持“最有利于儿童”的原则,率先全国建立“阳光收养”体系,建立收养评估专家库和机构库,建成收养意愿登记系统和收养评估系统,通过网上接收报名申请、系统自动初筛评分、社工机构收养评估,实现收养工作智能化、信息化、透明化。该工作体系贯穿从家庭收养申请到初步筛选,继而到家庭收养评估,最终匹配到合适的拟收养家庭的全过程。

  有收养意愿的家庭,可以关注市民政局官方网站或者i厦门App的儿童收养公告信息,进行收养登记申请。“阳光收养”体系上线近半年来,每天都收到大量的收养意愿登记。截至目前,已有800多户家庭登记收养意愿,提出正式收养申请的家庭达到200户。

  “阳光收养”体系在切实有效保障孤弃儿童被收养权利的同时,旨在努力让更多孤弃儿童找到合适家庭、重获家庭温暖。下一步,市民政局将继续规范操作、强化管理、探索创新,重点加强收养登记机关建设、开展收养政策培训、落实收养评估制度,让更多孤儿在新家庭中得到更优质的抚养、教育和保护。

  近年来,市民政局紧紧围绕群众需求,聚焦群众关切,持续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在平安建设指标排名全省第一。孤儿养育标准从2023年7月起提高到每人每月2800元,位居全国前列、全省第一,资金直接发放到孤儿个人银行账户。同时,孤儿享受相关部门医疗救助、教育资助等政策。

(厦门日报记者 翁华鸿 通讯员 陈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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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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