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严正声明:严禁盗用和变形使用其标识

图片截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官网

3月29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声明称,近期发现有机构和个人在互联网平台的账号盗用和变形使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标识,擅自传播与发布非官方来源的“科学基金消息”。该行为扰乱了网络工作秩序,侵犯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名誉权和著作权。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享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自然科学基金委”“自然科学基金会”“NSFC”等名称的专属使用权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标识的著作权。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官网为:http://www.nsfc.gov.cn。微信订阅号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其产品或者服务的宣传上盗用和变形使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标识,擅自发布与转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未公开的信息。

针对上述侵权行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保留对相关侵权行为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同时提醒社会各界及广大民众提高警惕,谨防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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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01

标签:严正   标识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委员会   行为人   名誉权   使用权   基金会   国家自然科学   著作权   声明   基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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