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51人客车高速上爆胎!安徽阜阳警方:涉嫌非法营运

大皖新闻讯3月25日,一辆悬挂陕A号牌的大型客车在高速上爆胎抛锚,阜阳市高速交警三大队巡逻民警发现后,立即进行处置,将51名乘客安全转运。因涉嫌非法营运,交警将该车移交当地交通部门。“违法所得超过2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最高可以处以10倍以下的罚款。”3月25日,阜阳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有关人员告诉大皖新闻记者。

客车爆胎50多人滞留高速

当天7时48分,阜阳市高速交警三大队民警巡逻至济广高速527Km+380米路段时发现,一辆悬挂陕A号牌的大型客车刚刚因爆胎抛锚,停靠在应急车道内,车上乘客正在陆续下车。

当天阴雨天气,民警立即使用警车在后方进行安全护尾,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催促乘客立即转移到隔离护栏外等候。经现场询问得知,该车核载55人,实载51人,从陕西省渭南市出发,准备前往浙江采摘茶叶。车辆行驶途中,右后轮胎突然爆胎,车辆紧急停靠,车身占用部分行车道。民警随即通知施救车辆到场救援,并联系客车对滞留乘客进行转运。

客车涉嫌非法营运

据阜阳交警部门人员介绍,经核查,该车注册登记性质为非营运车辆,涉嫌非法营运。随后,高速交警已将车辆移交属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高速交警表示,该车不具备营运资质,安全性能无法保障,轮胎爆胎险些酿成大祸。提醒广大乘客朋友们,拒绝乘坐黑车,把好“安全关”,全程全员系好安全带,拒乘超员车,不带危险品上车,安全出行。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违法所得超过2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阜阳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有关人员告诉大皖新闻记者。

大皖新闻记者 王振宇 通讯员 王鹏 摄影报道

编辑:何钱源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3-26

标签:阜阳市   客车   号牌   新闻记者   民警   管理部门   交警   乘客   所得   警方   车辆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08-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bs178.com 闽ICP备11008920号-3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844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