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知识了!南充市仪陇县一小区业主,9万买地下子母车位砌墙盖房

相信在大多数人心目中,地下停车位本身的使用价值与定义在传统观念中应该会被认可为一个单一的功能——停车。

然而,在南充市仪陇县星城天樾小区,一位业主却打破了这一常规,将两个相连的子母车位改造成了砖墙围合的私人空间,甚至在其中砌墙盖房。

这一行为不仅引起了小区内其他业主的广泛关注,也遭到了物业的坚决制止,令其拆除。

据了解,该小区于2023年10月份正式交房,并在2024年正月十五过后才启动选车位的流程。

在这个过程中,这位业主似乎并没有选到满意的单个车位,于是他做出了一个出人意料的决定——购买两个相邻的子母车位。

每个车位的价格为4.5万元,因此他总共花费了9万元。

购买车位后,这位业主并没有按照常规的方式使用它们,而是选择了一个非常规的做法——将两个车位改造成一个私人空间,用作仓库。

他雇佣了工人,在车位之间砌起了砖墙,一砖到顶,仅在一面墙上留有一扇门作为进出通道。

这种改造不仅改变了车位的原有用途,还涉及到了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等多个方面的问题。

对于这一行为,小区其他业主和物业表示了坚决的反对。

他们表示,这位业主在动工前并没有向物业报备,而且在砌墙施工过程中动作迅速,几乎是悄悄地进行了这项工程。当物业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要求业主停工,并明确表示这是违建行为。

对于物业的制止,这位业主似乎并没有太多的解释。他并没有向物业或其他业主说明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也没有解释他是否获得了相关的建筑许可或报备。

这样的沉默无疑加剧了小区业主们对这件事的好奇和议论。

此事件不仅引发了对业主个人行为的讨论,也引发了对整个小区管理问题的质疑。

一方面,业主在购买车位后是否有权对其进行改造?另一方面,物业在车位管理、违建监管等方面是否存在漏洞?

对此,网友们争议不断。

有网友认为,业主自己花钱买的车位,车位就属于业主所有,在自己的车位上放什么是自己的权利,难道只能放车?而不能放砖头?支持业主。

这种观点引来了网友的反驳。

认为业主在购买车位后虽然拥有其使用权,但也只是使用权,没有改造权。

任何改变车位原有用途的行为,都应该得到相关的建筑和规划部门。

看来这个网友比较懂法。

从法律角度来看,业主在购买车位后虽然拥有其使用权,但这种使用权并不是无限的。

任何改变车位原有用途的行为,都应该得到相关的建筑和规划部门的许可,并且要遵循相应的法律程序。

这位业主擅自改造车位、砌墙盖房的行为显然违反了相关规定。

作为物业管理方,他们有责任对小区内的违建行为进行监管和制止。他们不仅要对业主进行宣传和教育,让他们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还要加强巡查和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违建行为。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小区的安全和秩序。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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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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