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协和医院临床营养科主任:隔夜菜一定要在24小时之内吃完

于康,北京协和医院临床营养科主任,从事临床营养学研究20余年,拥有中国营养学会会员专业委员会委员、全国医院临床营养管理指导委员会委员等职。资深的营养学专家。

2月4日,于康主任在新闻发布会上明确指出:不管采取什么样的措施,隔夜菜必须在24小时之内吃完,不能拖延更长时间。同时建议在食用之前对隔夜菜充分加热。

据统计,我国每年发生与食用隔夜菜相关的食物中毒事件超过1000起。主要是冷藏条件下,食物中的微生物大量繁殖,产生毒素;同时动物性蛋白变质,产生有害物质。引起中毒后的常见症状有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

对于隔夜菜,国内外都有相关指导建议。如于康主任提出食用3小时内为宜,世卫组织建议在2小时内食用完毕。另外隔夜菜在食用前必须充分加热,温度达70 C,时间20分钟以上,确保杀灭细菌。此外脂肪类食品更易变质,忌用储存隔夜。

正确处理隔夜菜,避免食源性疾病,需要公众提高食品安全意识。我们应该采纳于主任的专业建议,做好防范。同时呼吁相关部门制定更加明确、操作性强的隔夜菜指导方案,为广大群众防病保健提供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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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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