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单位名单的公示
根据山西省卫健委《关于印发全省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晋卫人口函〔2023〕2号),经县区级卫生健康体育局自主申报、市卫生健康委择优推荐,决定拟向省卫生健康委推荐潞城区、沁县人民政府为全省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现予以公示。
上述公示对象公示时间从2023年10月25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止。对上述公示对象有什么意见,请于2023年10月31日前来信来电向市卫生健康委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禁诽谤诬告,提倡实名举报。
联系科室:市卫生健康委妇幼人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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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0月25日
页面更新: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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