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达到90%,烟台居民医保政策有新调整

记者 王琳

10月20日,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烟台市2024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烟台市医保中心党总支委员、副主任赵阳就媒体关注的近年来居民医保政策有哪些新调整的问题进行了回答。赵阳介绍,居民医保政策的新调整主要有四方面。

门诊保障方面,提高了普通门诊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建立了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并逐步提高待遇,其中,高血压患者一档、二档缴费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200元、300元逐步提高至600元,糖尿病患者由300元、400元逐步提高至600元,同时患有“两病”的患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400元、500元逐步提高至1000元,惠及城乡居民45.14万人,累计减轻患者负担3.7亿元;增加国 家谈判药品门诊单独报销品种数量,总数已达56种;持续扩大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将多种常见疾病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病种数量已达72种。

住院保障方面,提高基层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报销比例达到了90%;将二档缴费的参保居民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由70%提高至72%;降低年度内多次住院患者住院起付标准,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减半、第三次开始起付标准每次仅为100元。对脑瘫、孤独症、先天性心脏病等儿童实施定点康复、规范治疗、限额管理、全额保障。

大病保险方面,将起付标准由1.6万元降为1.4万元,提高报销比例和年度最高报销限额,实行分段报销,最高报销比例已达75%。

生育保障方面,不断提高居民医保生育补助标准,参保居民生育二孩、三孩补助标准由1000元分别提高至1500元、3000元。

此外,今年将121种国家新谈判药品纳入医保目录,进一步扩大了医保药品的保障范围。10批次国家、省组织药品、耗材集中采购的中选结果正式在烟台市落地执行,大大增加了药物的可及性,降低了一些常用药品价格。这些惠民医保政策,进一步减轻了参保居民就医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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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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