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医药报】
本报记者 庞雪 实习记者 李易真
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22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显示,标示为哈尔滨市润禾中药饮片加工厂(以下简称润禾中药)等14家企业生产的22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值得关注的是,润禾中药此前曾多次被曝产品质量问题。
根据《通告》,经检验,标示为润禾中药生产的1批次炒酸枣仁(批号:22020801)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水分;1批次女贞子(批号:21070401)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也是水分。
一位国家药品检查员介绍,药品标准中设置水分指标的目的,是保证中药饮片质量,确保其在正常储存条件下不易发生霉变和变质。如果药品的水分含量不合格,可能对药品质量和功效产生影响。
针对此次产品不合格一事,记者致电润禾中药。一名工作人员接听后表示对此事不知情,便挂断电话。
记者登录中国健康传媒集团药品风险预警平台查询发现,润禾中药曾多次因产品不合格被药品监管部门通报。
2021年4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发布的《关于25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显示,标示为润禾中药生产的1批次五加皮(批号:19042201)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浸出物。
2020年6月8日,黑龙江省药监局发布的《关于药品质量抽检的通告(2020年第1期)》显示,标示为润禾中药生产的1批次蜜款冬花(批号:15091101)和1批次胖大海(批号:17051401)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均为性状。
2020年3月3日,吉林省药监局发布的《吉林省药品质量公告(2020年第1期)》显示,标示为润禾中药生产的1批次地龙(批号:16041201)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
除了标示为润禾中药生产的两批次产品,此次国家药监局通告的另20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分别为——
标示为陕西海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7批次血府逐瘀片(批号分别为:220402、220503、220702、220801、220802、220901、220903)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鉴别。
标示为河北胡氏宇博药业有限公司、安徽省聚参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徽省百萃金方药业有限公司、亳州市景福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河南聚仁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湖南荣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重庆众妙药业有限公司、安徽健怡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8批次炒酸枣仁(批号分别为:C444221105、221201、221001、230201、21122301、220301、221201、220401)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水分、性状、鉴别、含量测定等。
标示为河南红日康仁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丹参配方颗粒(批号:0322003531)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指纹图谱、含量测定。
标示为黑龙江旺达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地骨皮(批号:200301)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总灰分。
标示为河北国仁堂药业有限公司、黑龙江旺达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新疆恩泽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次女贞子(批号分别为:220401、220101、2107001)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水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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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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