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政策的不公平

很多居民来咨询,满了六十岁没有买社保,只生育了一个子女在哪里领独生子女费,听完解释后,都很气愤,觉得这项政策制定得很不合理。

现在本地的独生子女政策是,有社保的跟着社保走,退休后独生子女费大约是工资的5%以上,有一套计算公式,不是专业的,不多谈。机关事业的现在改革了,一次性给予补偿,大约一万多,好多人不愿这样发,觉得比跟着工资走少了很多划不着,国家政策,不以少数人利益改变。农村独生子女和只生育了两个女孩的,好像一个月有80元。

问题来了,据我们了解有三种人觉得不公平:

一是家中本身条件不好,没有交社保的,没有地方领独生子女费,政府好像也没有针对这部分人单独制定政策。个人意见,真有点不公平,这部分人也是支持当年的基本国策,应该得到一样的对待,人大代表应该帮老百姓提提。

二是参加居民保险的,也没有给予独生子女费。

三是异地参保的,好多在外地务工参保来要独生子女费,说外地社保局说到户口所在地领,户口所在地又没参加本地社保,无处可领。但前几天有一省的参保人来开证明,说户口所在地证明是独生子女的,可以跟着退休金走,好像是浙江。其它没听说。

这项政策本意是惠民的,是对国家政策支持的回馈,但又不同事同人,反而引起社会矛盾。应该不论是什么身份,当年做的贡献是一样的,应该平等对待,发放一样的标准。另不应该把没钱参保的人忘了,毕竟这部分人大多家庭困难,属弱势群体,需要有人为之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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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1

标签:独生子女   惠民   政策   基本国策   社保   户口所在地   当年   居民   工资   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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