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政策解码 - 大力吸引外商参与构建新格局

《意见》适时出台,发布了一系列标志性突破性的开放举措,有利于提振外商投资企业信心、引导和吸引企业扩大对华投资

《意见》提出的24条举措涵盖外资参与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点领域、关键要素,高度契合当前外资企业在华投资趋势诉求,具有若干“高含金量”引资实招

文 | 宗芳宇

外资企业是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参与者。我国将“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作为今年经济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在前期出台的制造业引资、外资研发中心等政策基础上,国务院不久前印发综合性的引资政策——《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彰显了我国加快推进高水平开放的决心,为更大力度吸引外资提供了重要的方向指引与政策支撑。

三大特征应对新变化

2022年,在全球外商直接投资下降12%的形势下,我国实际使用外资1891亿美元、同比增长8%,继续保持全球第二大外资流入国地位,引资成绩非常不易。与此同时,我国吸引外资也面临前所未有的新挑战、新机遇。

一方面,全球跨境投资形势出现深刻变化,地缘政治风险和保护主义上升,在跨境投资领域的博弈风险加剧,产业链布局加快向区域化、本土化、短链化重构,全球跨境投资复苏乏力,引资竞争更加激烈。

另一方面,我国具有超大规模市场、产业链韧性强、人力资源质量高、新业态新模式和创新生态不断涌现等突出优势,为跨国公司全球业务增长和技术创新提供重要动力、为其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提供重要支撑,因此,我国仍被看作是跨国公司最重要的海外投资目的地之一。多家在华外资商会调查显示,外资企业看好中国经济发展前景,希望扩大在华投资、深耕中国市场。

《意见》结合跨境投资形势变化与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聚焦我国吸引外资新特点、跨国公司核心诉求,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以“政策包、组合拳”,大力支持外资企业深度参与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外资企业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堵点,务实推出综合性的吸引外资“政策包”,提出优化外商投资环境的重点方向与创新举措。

二是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打造更高质量的外资营商环境。《意见》提出的包括“提高利用外资质量”“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持续加强外商投资保护”“提高投资运营便利化水平”“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完善外商投资促进方式”在内的六方面举措,与国际高标准自由贸易协定、投资协定中的扩大市场准入、投资促进、投资保护等主要议题相衔接,充分体现了《意见》的前瞻性,显示我国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的决心。

三是服务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重点任务,抢抓新一轮引资机遇。今年以来,跨国公司高管纷纷来华考察,酝酿开展新一轮投资布局。《意见》适时出台,发布了一系列标志性突破性的开放举措,有利于提振外商投资企业信心、及时引导和吸引企业扩大对华投资。

2023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现场(2023年9月1日摄) 郝建伟摄/本刊

以“高含金量”开放实招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意见》提出的24条举措涵盖外资参与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点领域、关键要素,高度契合当前外资企业在华投资趋势诉求,具有若干“高含金量”引资实招。

一是加大开放创新力度,为外资企业技术引进与创新合作提供新机遇。技术创新合作是我国高质量外资“引进来”的重要内容,对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技术创新能力、满足不断升级的消费需求具有重要意义。我国与外资企业在创新合作上的利益交汇点不断扩大,近年来高技术产业已成为我国引资重要增长点,2022年实际使用外资占比达36.1%,提升了7.3个百分点。

《意见》多措并举,鼓励支持外企引进新技术新产品、进入新兴领域,进一步激发外资企业在华创新活力。例如,在外资功能性机构方面,顺应外资在华设立研发中心新趋势新需求,提出支持外资深度参与我国科技创新的重要路径,包括“与国内企业联合开展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及其设立的研发中心承担重大科研攻关项目”等新举措;在高技术合作方面,聚焦生物医药这一前沿领域,进一步扩大准入、提升便利化水平,支持外资企业依法在境内开展境外已上市细胞和基因治疗药品临床试验,优化已上市境外生产药品转移至境内生产的药品上市注册申请的申报程序;在新兴领域准入方面,《意见》提出扩大部分增值电信试点范围,支持外资企业进入数字经济新领域;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意见》提出要加强外资权益保护、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等多项有力举措,为外资企业引进新技术新产品提供安心保障。

二是聚焦外资企业国民待遇,打造一视同仁的公平竞争环境。外资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外商投资法、依法保障外资企业国民待遇是优化外商投资环境的重要维度,也是提高外资企业在中国经济中的参与感获得感、以切实机遇鼓励外企在华投资扩产的必要保障。

《意见》在保障外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政府采购、参与标准制定、享受支持政策等企业核心关切领域提出若干实招。例如,明确“中国境内生产”标准是政府采购领域的标志性新举措,积极回应了外资企业参与我国政府采购市场的核心诉求;推进标准制定、修订“全过程信息公开”,以提高透明度清理隐形壁垒,保障外资企业公平参与标准制定。此外,《意见》还明确要求,地方产业发展和扩大内需等政策,不得对外资企业设置歧视性等门槛,通过严格规范地方政府行为,保障外资企业合法权益。

三是加大人才合作、数据跨境流动等制度创新,提升投资便利化水平。外资企业的外籍高管、外籍技术员工等人才资源是我国引才、引技的重要对象。《意见》在促进人员便利方面,对部分外籍人员本人及家属的出入境、停居留均提供便利;结合我国数字化转型新形势,提高在公共交通、金融服务、医疗保障、互联网支付等场景应用便利度,为外籍人员在华工作和生活提供更加舒适便利友好的环境,吸引全球人才来华兴业就业。

数据跨境流动是跨国公司全球化运营和资源优化配置的基本保障,是其布局研发中心、先进制造等数据密集型业务的重要考量,也是充分发挥我国数据生产大国优势、提升数据价值、做强数字经济的重要方面。《意见》针对数据跨境流动这一跨国公司高度关切的领域,提出“为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建立绿色通道”“试点探索形成可自由流动的一般数据清单”等重要创新举措,有助于提升数据跨境流动的便利化水平,吸引跨国公司深挖中国数字经济巨大市场。

四是加大投资促进力度,做好外商投资服务与保障。投资促进、服务与保障能力,是吸引外资的“软实力”“竞争力”的重要体现。《意见》聚焦外资企业全球化投资布局与运营特点,进一步提高引资支持力度,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保障,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我国引资综合竞争力。

意见从引资财税支持、服务保障机制、投资促进工作等多方面作出系统部署。具体来看,《意见》提出对外资标志性项目、重点产业链等,加大中央和地方资金支持力度,提高引资优惠政策吸引力;对外资企业境内取得利润再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外籍人员住房补贴等津补贴免税优惠,为企业和员工降本增效;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重大和重点外资项目工作专班的联动协调机制等,畅通交流渠道,及时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对信用风险低的外商投资企业进一步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帮助信用好的企业削减行政成本。

将“政策红利包”尽快转化为切实的“市场机遇包”

《意见》作为我国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大力度吸引外资的“政策红利包”,一经出台就受到外资企业高度关注和热烈欢迎。下一步应提升政策落地的“速度、力度、效度”,加快推动政策落地,将之转化为实际的“市场机遇包”,形成越来越多互利共赢的生动案例,大力吸引外企对华投资布局。

一是加快推出若干“标志性”创新举措,推动若干“标杆性”项目落地。我国近期延续实施外籍人才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切实为企业降低了运营成本、提高对全球人才吸引力,受到外资企业热烈欢迎。下一步应聚焦外企核心关切,如参与政府采购、数据跨境流动“绿色通道”、生物医药、增值电信等举措,加快推进政策创新,率先推出若干标杆性合作案例,发挥投资合作示范作用,展示切实的投资新机遇。

二是加快完善法律法规和明确政策实施细则,加强实施保障。一方面,法治化是外商投资环境的重要维度,《意见》明确提出加快修订有关法律,还有一些重要举措的落实也有待于法律保障,应系统梳理、及时修订完善有关法律法规,提升法治化水平。另一方面,为提升政策可操作性、协同性与落地实效,需尽快明确部分政策的实施细则,形成央地政策合力,在全国统一大市场打造更高质量的外商投资环境。

三是充分听取外资企业意见反馈,增强落地效果。建立和完善持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的建议机制,利用外资圆桌等各类沟通机制平台,充分听取外资企业、商协会等对《意见》落实的实际感受与意见建议,针对政策堵点、企业具体关切进一步完善举措,为外国投资者营造更加优化的投资环境,让更多外资企业从中受益、提高对我国市场机遇获得感、坚定对华投资信心。

中国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投资中国就是投资未来。中国持之以恒的外商投资环境优化改革,将不断释放巨大规模市场潜力,为全球跨国公司提供发展新机遇新空间,助力实现更高水平互利共赢。

(作者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研究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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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7

标签:外商   政策   吸引外资   投资环境   外资企业   举措   外资   新格局   力度   意见   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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