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导游输了!导游:“不买就下车”,不料全体游客硬气下车!

旅游的方式千千万万,要找到适合自己的方式,才能让整个旅途体验感满满,所以旅游团这种形式拔地而起的兴盛了,因为有专业的人来带,中间会避免错过很多精彩。

在云南的一家旅行团,却出现了强制顾客消费甚至威胁的情况,那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一、无厘头的威胁强迫

张女士工作最近十分劳累,每天都加班到很晚,睡意轻松的早上总是要提前到班,来来回回让自己总是处于焦虑和厌烦之中。

丈夫似乎也看出了她的不愉快,而且最近张女士的情绪也非常的变化多端,所以就提议让张女士去旅游,缓解一下心情。

张女士也是欣然同意了,在网上看到了一个云南四五天的旅行团,毫不犹豫就报了,这地方她早就想去期待了很久。

2023年7月20日当天,这是旅行团一起出发的日子,张女士更是受了指引找到了停车等待大家的据点。

张女士上车后就闭上眼想要睡觉,毕竟这趟旅途会很长导游不紧不慢的介绍着今天的情况。

二、我们不惯你臭毛病

本以为会是一场特别好的旅行开始,然而导游接下来的话却引起了张女士的注意。

导游告诉所有车上的乘客说我带的就是购物的团队,所以说你们跟着我,待会儿到了景点之后是必须要买东西的。

你们也正好买点儿特产,到时候拿回去,乘客们纷纷议论起来,明眼人都看得出这是导游告诉大家必须要过去消费

这不是上了黑车吗,李女士心中这样感叹到,就在大家都要沉默接受的时候,李女士率先说出了自己的问题

我没有钱可以不买吗,导游听到这句话后更是狂妄的说了一句不想买的就下车。并且再次威胁大家强制消费。

张女士听到后没什么可挽回的余地,直接拿着行李下了车,众人好像是看到领头羊一样,也都纷纷的下了车

没过一会儿,只有导游一个人在车上导游却还在叫嚣,我看你们谁敢离开旅游团。

三、法律分析

很明显张女士跟的旅行团的大家都受到了导游宰客的做法,这是一种非常不尊重消费者的行为,肯定也是要承担责任的。

那旅游团的导游有哪些不妥当之处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根据其导游在车上对大家的威胁和言语可以知道这趟旅途,必然是他把人带到哪就得在哪买东西。

在整个过程中他要求大家买东西而不是消费者出于自愿买东西,这一行为就违反了法律侵犯了消费者的权利。

而且这种团体式的尤其是旅行社、旅行团这样的组织形式 根据旅行社条例规定了由这些组织中委派的领队或者是导游

不能以任何形式 让消费者消费以及强制的参与到某种消费活动之中,该领队的导游就出现了该问题,所以他也违反了《旅行社条例》,对于出现这种情况可以做出吊销旅行社的营业许可,这样的惩罚。

那么如果消费者权益被侵害了,难免会遇到一些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争执,当发生争执时该如何解决?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在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发生了一些关于权益的冲突,可以有一些方式来解决。

最常见的就是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这一方面可能出现的情况有,吃饭的时候里面有苍蝇 或者是产品没有给够量。这种问题较小,一般都是协商解决,看经营者的态度赔钱还是重做。

情况再稍微严重一些就有请求消费者协会进行依法调查,这种一般是后果稍微大一点的,比如说出现了食品安全问题顾客吃了这家的东西住院了或者一些情况。

最后就是最为严谨的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个一般手续比较多过程很长,需要传唤、诉讼、打官司等一般是存在于大规模的这种消费,例如说一次消费了四五十万,消费者察觉到对方可能侵犯了自身权益。

但是不管是针对哪种情况,如果出现了强制消费或者说自己消费的权益被人所侵犯。

绝对不能忍气吞声或者怕麻烦,一定要勇于站出来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消费都是相互平等的,不是相互妥协的因为谁也不欠谁,作为经营者要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作为消费者就应该维护权益。

四、以小见大 提醒你我

对于消费而言,无论是经营者还是消费者都没有谁要体谅谁的慈母心态。你的东西好,自然会有人来买你的东西,钱够自然会去买力所能及的东西。

强迫消费这种东西还是不可取,尤其是宰客的那种,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就要毫不避讳的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头条创作挑战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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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18

标签:导游   硬气   旅行团   旅游团   经营者   旅行社   权益   自主   消费者   游客   东西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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