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首届
文旅推介官评选活动
#我为醉美珲春代言
活动前言
为深入推动珲春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打响“醉美珲春”城市品牌,由中共珲春市委宣传部、珲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共青团珲春市委员会共同主办的珲春首届文旅推介官评选活动今日正式进入作品投稿阶段,快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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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
3月8日-3月31日,参选者将推介视频&报名表发送至指定邮箱1728510927@qq.com,注明作品名称、简介、姓名、联系电话、个人自媒体平台类别与ID号。并加上“#我为醉美珲春代言”并@醉美珲春话题发布,不带话题者个人平台参数将视为无。(自媒体发布平台包括且仅限于抖音、快手、微博、微信视频号)
评选方式:
活动以线上海选和线下评审相结合的方式。
*线上海选:4月1日-4月15日为全网多平台线上海选,以主办方官方平台及参选者个人平台内容发布浏览量、点赞量、转发量、评论量,投票量及作品质量等作为综合评定标准。主办单位共同成立评审组对征集作品进行综合评审,选出30名入围选手参与线下评比活动。(自媒体发布平台包括且仅限于抖音、快手、微博、微信视频号)
*线下评审:时间待定。选手通过宣讲推介、互动访谈、视频展示、经历分享等形式,展现各自风采,推介珲春旅游。最终评选出10名“文旅推介官”。
作品(报名)要求:
1.导游、领队、相关旅游从业人员、学生、短视频创作者以及热爱珲春旅游的市民均可报名;
2.参评作品须原创,可自行命题;
3.作品要求富有创意、积极向上,兼具知识性、趣味性,不得含有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
4.作品要求彰显本土元素,融合珲春的历史和人文特色,展现我市文旅的独特魅力和发展成果;
5.作品要求题材不限(演讲、探访、歌曲、舞蹈、视频制作等),风格不限,便于传播。
6.作者需要入镜(风光、美食类视频除外),视频作品为MP4或mov格式,时长不少于1分钟,不超过3分钟。
推介官权益:
1.入选“珲春文旅推介官”,由主办单位共同颁发奖牌。
2.提供景区免门票政策,并针对推介官开展专题培训,参加对外旅游展会、推介会,宣传推介珲春。
3.优先参加各级文旅系统、团委系统及网信办的各项表彰评选。
用您的视角发现珲春的美,珲春文旅推介官期待您的参与,我在醉美珲春等您!
活动报名表格式
注明:下方链接文章里有报名表可下载使用
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I0MDI1NTMyNA==&mid=2649677051&idx=1&sn=5080c9f7b885a30fde4dd34fd448fc04&chksm=f107d4c8c6705dde2a304a158de13671ff39401d70bff7a50d0285dcf2ae1f5d0fa02919c3af&token=49189084&lang=zh_CN#rd
END
I HunChun
编辑:李天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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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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