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未婚生子成了可能,女性真的“生孩子自由”了吗?

2023年1月31号,四川出台《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引发人们关注。


其中有一条将“夫妻应当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改为“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


简单说就是,生育登记不需要以结婚为前提。


也就是,不结婚也可以做生育登记。


其实不只四川,广东、福建、陕西等地在2022年都发布了取消生育限制的条例。



有不少人感慨,这个提案难道不是让小三小四以及私生子更猖狂嚣张了吗?


听着似乎是这样,但仔细想想。


搞婚外情养小三小四生娃的都是些什么人?他们会在乎区区几个罚款、生育津贴、产假吗?他们会没办法让孩子落户、入学吗?


无论有没有取消这个结婚生子的限制,人家想生的还是会生。


其实,这个提案真正放开的对象是单身女性群体。


尤其是针对一些有经济能力、社会资源的独身女性,这些人不想结婚,又很喜欢孩子,还有能力抚养,为什么不让生?



01

年轻人如何看待这一政策


我们都知道,为了鼓励生孩子,开放各种福利政策。


计划生育政策逐步由“只生一个好”到“二胎限制开放”再到“全面开放二胎”。


根源就在于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我国现阶段老龄化人口占比大幅增长,截止2019年底,全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54亿,占总人口的18.1%。与此相比,出生率大幅下降,2017年12.43‰,2018年10.94‰,2019年持续下降到10.48‰。

根据全国统计,结婚率持续走低。以2019年为例,登记结婚927.3万对,同比下降8.5%,离婚470.1万对,同比增长5.4%。如果看离结率,高达50.6%。这个数字非常惊人,离婚率持续走低,离结率却高达50.6%。


另外,结婚率走低的原因还有多种,比如重男轻女思想导致的男女比例悬殊,尤其农村地区。再如经济原因,一线城市安居问题,房价高涨,导致适龄青年结不了婚。二三线城市,农村彩礼问题。


因而,“单身”,不管是被迫的还是主动的,都将成为一种正常的社会现象和趋势。


而对独身女性生育权的研究也正是顺势而为。


那么年轻人如何看待这一政策呢?


研究者针对所在地区(镇江)的大学生做了一份男女各500人,共1000人 的调查问卷。


根据调杳问卷显示:



上述数据虽然粗略且不够完整,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看出,

不管是男性,还是女性,其婚姻家庭观念都是有转变的。





02

取消生育限制的利与弊


那么如何看待这个条例的利弊呢?


(1)利:获得了独身生育权


女权运动创始人波伏瓦(Simone de Beauvoir)表示,女性的自然使命是生育,因为整个机体是朝着延续种族的方向发展的。


从生命延续角度而言,无论男女均合法享有生育权,取消生育限制自然是把选择权归还给人们。


与此同时,也保障了未婚先孕人群的权益。


我们都知道,在我国非婚生育一直是受到限制的事。比如在法律层面,生育权指的是婚姻框架中的主体,保障的是婚姻框架下的生育权。


非婚生育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也就是常说的“罚款”(直到2020年才废除),另外孩子不能进行生育登记,影响上户口,成为所谓的“黑户”,上学、生活等都受阻。


虽然从生命的层面,生育权是我们与生俱来的,但为什么会在婚姻的束缚中呢?


我们来看看生育权的发展过程。





生育权首度被联合国认可,是在1968年的国际人权会议上,其内涵是在1974年世界人口会议得以阐明:

婚姻框架内的男女双方 婚姻框架外的个人 均同等的享有对何时生育、生育多少的决定权,并可依此获得相应的社会生产资源。”


我国首部保障妇女权力的法律,自1992年实施起便将生育权纳入法律条文。


“我国1992年颁布的《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一次在立法中规定生育权,其第47条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所以说,这个政策的放开,是将生育权从婚姻中解放了出来。



(2)弊:抚养问题及如何弥补父爱问题


政策的放开,最大的好处就是获得了独身生育权,那么弊端呢,则是要考虑“独身抚养问题”和“孩子的父爱问题”。


首先,独身女性要充分保障所生子女的权利,这意味着独身女性要身兼数职。但这类女性大多数具有学识和经济优势,在物质层面应该不成问题。


那么父爱问题呢?


社会学家的调查表明,单亲家庭儿童能否形成健全的人格,很大程度上由家庭、学校、社会环境等多种因素共同决定。


在一个幸福的单亲家庭里长大的孩子,比一个长期在不幸的婚姻家庭里长大的孩子要心理健康。并非所有的单亲 家庭长大的小孩,都有行为偏差的问题。甚至很多单亲家庭小孩长大后的表现十分杰出。


一名儿童精神科医生指出:“影响孩子情绪成长的决定性因素是家中的整体气氛。当父母之间 的关系不好时,孩子会感到十分困扰。”并认为这对孩子造成的内心挣扎远比父母离异更大。

当然当下社会也有“丧偶式育儿”、“丧偶式婚姻”的问题,很多人觉得在这样的婚姻环境下育儿模式伴随着争吵,而独自抚养,则出于自愿和爱给予孩子良好的家庭氛围,要比前者要好很多。


尽管法律并不能保证孩子享有父爱,但是否拥有父爱却也不是子女健康成长的衡量标准。


不管怎么说,独身女性应当在最初选择生育时谨慎为之。


03

为什么不提独身男性生育权保护?



有人问:为什么单独讨论独身女性生育权,而不提单身男性生育权保护问题?


这还得从女性特有的生理功能说起,女性在实现生育权时,相比男性不需要更多地借助外力帮助。


而独身男性若想脱离婚姻框架实现生育权只有一种办法——代孕,而代孕在我国是被明确禁止的。


代孕是就是所谓的“借腹生子”,主要为商业代孕,是一种交易行为。代孕这一行为是将人商品化,但人不是商品,若允许代孕就是将人作为一种纯粹的工具,把子宫当成了工具,把怀孕当成了一种服务性的工具,是对女性人格尊严的一种亵渎。


这就跟禁止买卖器官的根本原因一样,如果人们对买卖器官习以为常,觉得一个人的肾跟一部手机一样,不过是一种商品,那人的尊严就会丧失。


因此我国对代孕是禁止的。


有人可能问了,如果单身男性实现生育权依靠代孕违法,那独身女性“靠他人捐献精子”是否也违法呢?


不违法。


主要因为捐献精子的行为并未将精子商品化,也不存在强者对弱者的剥削,没有中介对捐献者的二次剥削,所以独身女性生育保护比独身男性生育保护的合理性所在。


虽然政策法律已经在改变,但实践中真的能够保障非婚女性的权益,这中间还有一个过程。


比如,社会环境的影响,大家会不会对非婚妈妈和非婚孩子有歧视。

比如,独身女性想要实现生育权,最重要的就是辅助生殖技术的的规范,如冷冻卵子、建立精子库、人工授精……就目前而言,我国相关法律是禁止单身女性使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


还有随着技术发展,生命自由的边界拓宽了,也会出现社会伦理道德的问题。



写在最后


生育本就是人之天性。


尽管有专家表示,该政策只是为了保证未婚先孕人群的权益,并非是要鼓励人们不结婚生孩子。


但社会文明的进步,尤其是对多元化生活方式的包容,让独身女性群体的数量增多。


X酱觉得,政策、技术向好发展的同时,也给予女性更多生育保障与风险规避。


那么关于这项政策,你怎么看呢?


References:

——————

[1]GengYing. Single women's reproductive rights law protection research [D]. Hebei, hebei economic and trade university, 2021.

[2]Qiu-hong luo, Mr. Kwok. Unmarried single women's reproductive rights issues research [J]. Journal of youth, 2019 (10) : 111-112.


作者:KK

排版:K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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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1

标签:女性   父爱   子女   人口   男性   婚姻   政策   我国   孩子   自由   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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