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丨私闯已关闭景点,岂能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人对自然的尊重,也应该成为旅游的目的。

一名视频博主日前发布了自己在西藏纳木错保护区圣象天门景点旅游打卡视频,引发网友争议。这是因为该景点位于纳木错北岸自然保护区,当地去年就发布公告,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及自驾车游客擅自进入纳木错北岸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

明明已经关闭的景点,博主还声称自己“走小路”进入参观并发布视频,无疑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根据当地规定,对擅入保护区造成破坏的,处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即便博主的行为没有造成明显破坏,但其发布视频以后,免不了在网络上制造错误的示范。既然当地明确该景点属于自然保护区范围,任何人都应该遵循管理规定。

随着全社会生态文明水平的提升,政府加强生态治理和环境保护,将更多自然景观纳入保护范围。一个景区过去曾经开放,不构成“应当开放”的理由,更不意味其有条件继续开放。近年来,还有不少“网红”景区因为生态保护的原因,处于关停整改或不再开放的状态。这些地方虽然有无与伦比的景致,但生态环境脆弱,像纳木错这种高寒湖泊生态,频繁人类活动容易造成不可挽回的破坏,必须更加严格地加以保护。

在互联网生态中,需要警惕一些人“不让我走偏要走”的心态。有的地方明明存在危险隐患,当地有关部门已经百般警示,个别人仍以身试险,被困之后还要消耗大量公共资源进行救援;有的地方明确为自然保护区,禁止游客进入,有的人还要想方设法“抄小道”闯入。哪怕起初只有少数人“探秘”,但不能忽视网络的传播力,再小众的“野生景区”,也可能成为游客纷至沓来的热门目的地,给管理和保护造成巨大压力。

诚然,“世之奇伟、瑰怪,非常之观,常在于险远,而人之所罕至焉”,但在现代生态文明观念下,人类旅游活动应当本着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的原则,以不破坏自然环境作为旅游活动的根本出发点。换言之,人对自然的尊重,也应该成为旅游的目的。

旅游活动与自然保护的冲突并非不可调和。如果合理规划,人们仍然有机会接近自然、感受生态之美。向公众展示自然界的丰富美好,允许游客到保护措施完善的地方走一走、看一看,也能促使社会生态文明意识的提升。但是,开展生态旅游活动,有赖于公众文明意识的提升,遵守景点和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措施,而不能任性而为,随意突破保护边界。

当前,互联网已成为人们获取旅游信息、查找旅行攻略、制定旅行计划的主要工具,无论是把旅行当成一种职业的从业者,还是随手记录旅行感受的普通用户,都应该在传播和分享时遵循生态文明。对于闯入保护区破坏自然生态的行为,决不能允许“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表达。毕竟,无心之失可以原谅,故意破坏绝不能容忍。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王钟的

编辑 尹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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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01

标签:景点   红星   不以为耻   旅游活动   景区   自然保护区   保护区   生态   游客   自然   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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