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奖补1000万元促经济,鼓励工业企业满产能、商贸企业增营收

临近春节,1月19日,惠阳提前出招,出台《惠阳区促进2023年第一季度经济稳增长行动方案》(下称《方案》),拿出1000万元奖补,真金白银鼓励工业企业满产能、商贸企业增营收,以增强企业信心,激发市场活力,为今年首季度经济平稳运行,2023年实现“开门红”打下良好基础。

过去一年,惠阳区紧紧围绕建设“智造高地·活力惠阳”,坚持把高质量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大力推进产业升级、交通建设、城市更新、乡村振兴等各项工作,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不断向好。2022年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达1841.20亿元,增长6.6%,增速位居全市第2。全区工业企业“小升规”新增204家(全市第1);新增获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1个(全市仅2个);重点“小巨人”企业1家;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3家(累计7家,全市第2);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21家(累计192家,全市第2)。全区规上工业企业预计突破1100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突破680家。

《方案》的出台进一步向全社会释放惠阳区新一年全力以赴稳增长促发展的信号,用政策的出台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政企合力凝心聚力开启新时代新征程,谱写“智造高地·活力惠阳”新篇章。

《方案》鼓励工业企业满产能,对2023年第一季度工业产值实现同比正增长的规上工业企业分档次进行奖励,最高给予每家企业奖励20万元。同时也鼓励商贸企业增营收,对2023年第一季度零售额实现同比正增长且按照规定纳入联网直报统计的商贸企业(含分支机构)进行奖励,最高给予每家企业奖励10万元。

此外,2023年惠阳还将持续推进《惠阳区关于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修订版)》和企业倍增计划的实施,继续新增3000万元以上财政资金用于扶持企业发展,从落户、建设、培育、壮大全流程扶持企业,力争2023年新增百亿级企业1家,全区规上工业总产值突破2100亿元,实现比2018年翻一番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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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阳区促进2023年第一季度经济稳增长奖励标准

鼓励工业企业满产能

对2023年第一季度工业产值实现同比正增长的规上工业企业分档次进行奖励:

(一)2023年第一季度工业产值达5000万元(含)以上1亿元以下且同比增长40%及以上的工业企业,或工业产值达1亿元(含)以上5亿元以下且同比增长30%及以上的工业企业,或工业产值达5亿元(含)以上10亿元(不含)以下且同比增长20%(含)以上、25%(不含)以下的工业企业,给予每家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二)2023年第一季度工业产值达5亿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长25%及以上的工业企业,或总产值10亿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长20%及以上的工业企业,给予每家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励商贸企业增营收

(一)对2023年第一季度零售额实现同比正增长且按照规定纳入联网直报统计的商贸企业(含分支机构)进行奖励:

2023年第一季度零售额对比上一年度同期增量5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增量1000万元(含)以上3000万元以下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增量3000万元(含)以上,一次性奖励5万元。

(二)对在2023年第一季度期间开展促消费活动且实现同比正增长的商场、超市或商业综合体(已纳入联网直报统计的,含分支机构)进行奖励:

2023年第一季度零售额对比上一年度同期增幅达到10%(含)以上15%以下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增幅达到15%(含)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本方案所涉及的奖补资金根据“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且在执行过程中,如国家、省、市出台相关支持政策的,以上级政策文件为准。

惠阳区促进2023年第一季度经济稳增长奖励资金申请指南

一、申报条件及时间

(一)鼓励工业企业满产能

1.在惠阳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近3年来在工业、商务、财务、海关及外汇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违规行为。申报期内在信用中国、信用广东、信用惠州等各级信用公示系统中无重大失信记录,并且无未修复的不良信用记录的工业企业,符合如下条件之一:

(1)2023年第一季度工业产值达5000万元(含)以上1亿元以下且同比增长40%及以上的工业企业,或工业产值达1亿元(含)以上5亿元以下且同比增长30%及以上的工业企业,或工业产值达5亿元(含)以上10亿元(不含)以下且同比增长20%(含)以上25%(不含)以下的工业企业。

(2)2023年第一季度工业产值达5亿(含)以上且同比增长25%及以上的工业企业,或总产值10亿(含)以上且同比增长20%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2.申请时间:2023年4月18~29日。

(二)鼓励商贸企业增营收

1.在惠阳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近3年来在工业、商务、财务、海关及外汇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违规行为。申报期内在信用中国、信用广东、信用惠州等各级信用公示系统中无重大失信记录,并且无未修复的不良信用记录的工业企业的商贸企业(含分支机构),符合如下条件之一:

(1)2023年第一季度零售额对比上一年度同期增量5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不含)以下的商贸企业。

(2)2023年第一季度零售额对比上一年度增量1000万元(含)以上3000万元以下的商贸企业。

(3)2023年第一季度零售额对比上一年度增量3000万元(含)以上的商贸企业。

(4)2023年第一季度期间开展促消费活动且第一季度零售额对比上一年度同期增幅达到10%(含)以上15%(不含)以下的商场、超市或商业综合体。

(5)2023年第一季度期间开展促消费活动且第一季度零售额对比上一年度同期增幅达到15%以上的商场、超市或商业综合体。

2.申请时间:2023年4月18~29日。

二、申请材料

(一)鼓励工业企业满产能

1.《惠阳区促进2023年第一季度经济稳增长奖励资金申请表(鼓励企业稳生产)》(附件1)

2. 企业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2023年1~3月《B204-1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表》(注明与报统计部门数据相符);

4.信用中国出具的信用报告(记录)。

以上材料一式五份,逐份逐页加盖企业公章。

(二)鼓励商贸企业增营收

1.《惠阳区促进2023年第一季度经济稳增长奖励资金申请表(鼓励商贸企业增营收)》(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2023年3月《E204-1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和库存》或《S204-1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注明与报统计部门数据相符);

4.信用中国出具的信用报告(记录)。

5.开展“促消费”活动证明,包括活动现场照片、活动方案或其他证明材料(增幅达标的商场、超市或商业综合体提供)。

以上材料一式五份,逐份逐页加盖企业公章。

三、申请审核流程

(一)鼓励工业企业满产能:符合条件的企业,持5份相关申请材料向企业所在镇政府(含街道办事处,下同)提出申请,由相关镇街核实后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程序将奖励资金拨付至企业。(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人:张致溢、刘娅琼,联系电话:0752-3370272;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各镇街)

(二)鼓励商贸企业增营收:符合条件的企业,持5份相关申请材料向企业管辖所在镇提出申请,由相关镇街核实后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程序将奖励资金拨付至企业。(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人:黄远红、游宇健,联系电话:0752-3370802;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各镇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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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蓝单

【摄影】梁维春

【通讯员】李芬

【作者】 蓝单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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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2

标签:产能   工业企业   商贸   零售额   经济   企业   增量   信用   年度   工业   惠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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