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内蒙古为例,分析民族地区县域财政现状与问题

一、内蒙古县域财政状况

(一)内蒙古财政体制

一九九四年内蒙古出台《关于实施分税制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决定》,地方财政体制随着文件的出台,同全国分税制改革同步,进行相应的改革。自治区保证不动摇全国财政体制基本框架为前提,能动地利用部分财政资金,在维护盟市既得利益同时,集中财力应对区内部分旗县财政困难的状况。

改革重点内容主要是:一是全区各级进行收支与责任划分,而文件中对政府支出责任包罗不尽完善,这种模糊划分至今仍是问题所在。二是税收返还数额确定,以一九九三年为基年进行核定。三是政府补助、上解收入相关结算的处理。

针对地区间财力不平衡,部分旗县财政困难问题严重,自治区对原体制中定额上解或补助进行适当调整,补助到63个财政困难旗县,在95年自治区就将3.27亿元用于补助旗县。二〇〇二年自治区依据国家所得税改革做出调整,对所得税收入进行收入划分。

二〇〇五年,自治区依据全区区情,充实国家针对贫困旗县的政策,并将“三奖一补”细化到“七奖二补”。自治区政府为逐步削减地区间财力差距问题,做大做强县域经济二〇〇五年下发文件,规定自下年1月1日起,进一步完善自治区与盟市的管理体制。

二〇〇六年“七奖二补”变为“六奖二补”,是将给予一般公共收入中税收收入占比提高的旗县的奖励并入到奖励性转移支付中。二〇〇七年,结合区内实际情况又将“六奖二补”变为“五奖二补”。二〇一一年《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区与盟市财政管理体制的意见》印发,从次年开始对内蒙古本级以下财政体制进行调整,旗县财力有所保障。

二〇一四年4月,在全国推行“省管县”的财政体制改革实施5年后,内蒙古选取了12个旗县(市)为省管县首批试点。分税制改革至今,内蒙古逐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对分属于中央与地方的收入有效划分,自治区与盟市的税收划分不断完善,并针对发展靠后的旗县给予政策倾斜。政府通过税收优惠政策等等予以保障县域经济发展,得益于也成就了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地进一步完善。

(二)内蒙古支持县域经济主要财政政策

二〇一二年末,在呼和浩特举行自治区党委九届五次全委会议,会议强调县域经济的重要地位,认识到其对全区发展大局的重要性,并将发展县域经济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二〇一三年《关于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意见》的发布,愈加为全区县域经济进一步发展奠定基调,《意见》中认为,要坚持从客观实际出发,立足内蒙古基本区情,把握旗县(市)现实情况,创造性地开展含财税措施的各项工作。

全区各县域间发展情况不一,为统筹区域发展,缩减各县域间城乡间发展差距,二〇一四年开展了“扩权强县”工作,自治区党委与人民政府在当年和下一年下发文件确立旗县试点,逐步探索创新区内行政管理体制,分别印发了有关开展扩权强县试点的意见,及开展第二批试点的通知,第一年确立了12个旗县试点,第二年又增加10个为扩权强县试点旗县。

为助力贫困旗县脱贫,优化财政资金供给机制,推进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二〇一六年8月与同年10月,区人民政府发布有关涉农、牧的财政资金使用的文件,以及为推进农牧区产业实现融合发展的意见。

二〇一七年多部门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为推动县域经济发展,规范专项扶贫资金。二〇一八年《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与《关于促进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发布,意在指导旗县扶贫资金与创新问题。财务人员要掌握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率,地方问题解决落到实地;

全区正视创新力量在县域发展中的作用,经济向高质量发展转变中,创新是强有力的驱动器。二〇一九年一份关于政府采购意见的文件印发,要求各级预算单位运用好这一财政手段,支持贫困地区发展,选择区内31个国家级贫困旗县为优先采购地。

二〇二〇年由于新冠疫情突然发生,导致地方经济发展减慢,为增强经济活力,自治区财政厅、税务局特对地方部分税种进行减免征收,直至我区疫情解除前对多个行业的中小企业,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以税收手段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内蒙古财政支持县域地区经济发展的政策演进过程表现出,政府支持力度逐渐加大,资金逐渐高效化,支持角度不再单一进行直接转移式支持,逐步从单一提高基本生活保障到全面促进县域经济增长动力。

近年来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财政手段呈现多样化,也在经济发展、地区科教、公共服务的支持方面实现多元化。归纳起来,就是逐渐向体制机制统筹化,扶持政策体系化,转移资金高效化,区域发展协调化,调控手段多样化的趋势发展。

(三)内蒙古县域财政收支现状

1.财政收入基本情况

我国财政预算共有“四本账”,对内蒙古县域地区财政收支状况研究将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账本为主,有关内蒙古财政收入情况具体如下:首先,内蒙古县域财政收入总体呈增长趋势,占全区公共预算收入比例偏低。截止到二〇一八年,内蒙古县域地区财政收入达582.03亿元,较二〇一七年增长9.8%。

除二〇一七年受“挤水”等原因,县域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下降外,二〇一三-二〇一八年的其他年份均呈增长趋势,此趋势与含市辖区的县域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及全区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变化趋势保持一致。表中可见增长率的变动情况,县域地区与全区相比相差不大,增长趋势保持一致,甚至在二〇一三年、二〇一六年以及二〇一八年的增长率超过了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增长率,说明县域财政收入有所保障。

从各年县域地区所占比重来看,县域地区占县级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基本不足60%,23个市辖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比超40%,所以相对而言更多的财政收入由市辖区占有。县域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全区同预算比重近年下降,到二〇一八年,仅占全区31.33%。其次,地方对税收收入有较强依赖。

县域一般公共预算中税收比例,二〇一三年以来均在80%以上,而全区税收收入比重则在80%以下。各年份横向对比,县域地区税收收入比重均高于全区税收收入比重,纵向比较,随着年份的推进比重差距逐渐缩小,一方面是县域地区税收收入所占比重有所下降,另一方面是全区税收收入所占比重有所上升。

2.财政支出基本情况

财政支出也主要针对一般公共预算账本进行研究,二〇一三年到二〇一八年内蒙古县域财政支出基本呈增长态势,具体情况如下:一是县域财政支出总额相对较高。二〇一三-二〇一八年县域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除二〇一七年下降外,其他年份基本均增长,6年来县域地区增长了551.57亿元。个别年份县域地区财政支出增长率一度超过含市辖区乃至全区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率二〇一八年县域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平均值为285142.7万元。

县域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排名第一的准格尔旗为883223万元,超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平均值59.81亿元,第80名的镶黄旗为101828万元,距离平均值差18.33亿元。80个县域地区中38个旗县(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超过平均值。

3.财政收支对比情况

二〇一三年-二〇一八年,内蒙古县域地区财政收支缺口逐渐加大,从二〇一三年的1097.09亿元增长到二〇一八年的1699.11亿元,收支差额增长率6年来一直保持正数,说明差额逐渐增长。一方面表现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在绝对值上下降,从二〇一三年的632.48亿元下降到二〇一八年的582.03亿元,另一方面表现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在绝对值上上升,从二〇一三年的1729.57亿元上升到二〇一八年的2281.14亿元。

即使二〇一七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均存下降情况,但二者下降幅度却相差较多,财政收入下降224.55亿元,较上年下降29.76%,财政支出下降102.49亿元,与上年比减少4.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下降幅度明显多倍于支出的下降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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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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