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联酋的Web3,是开放还是监管?

来自于驻中东的加密货币律师 的自述:

对于 Web3 创始人、加密律师和金融监管机构而言,2022 年是多事之年。该行业见证了多次破产和欺诈指控,这将使麦道夫看起来像天使。一些最知名的影响者和体育明星因非法推广代币而受到监管机构的追捕。一个开放软件代码的开发者被判入狱,一个 DAO 被起诉。

我从事法律工作已有 20 年,如果你问我,一年内的监管行动太多了。

但是,现在可以确定一些事情。监管机构将对 Web3 和加密项目进行报复,躲在离岸司法管辖区愉快地避开它们的日子已经真正结束了。

具有长远眼光的 Smart Founders 现在意识到,要从 Tier1 Funds 筹集资金并公开加入用户,他们的项目必须在当前可能的范围内满足某些监管要求。

因此,全球多个国家/地区已公开宣布有志领导 Web3 和加密领域的监管工作,为消费者、创始人和投资者提供所需的确定性。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无疑处于领先地位,提供大量的经济和金融自由区选择,以各种形状和大小的“加密许可证”吸引创始人。

让我们来看看阿联酋对 Web3 和加密货币创始人和投资者的管辖选择。

阿联酋的金融监管

金融监管机构监管阿联酋的金融服务活动。因此,假设您的 Web3 项目包含传统的金融活动,例如银行、经纪、托管、支付服务或投资管理。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会受到阿联酋金融监管机构的管辖。

阿联酋的公司管辖区:

大陆或在岸——在 7 个酋长国之一的经济部注册的公司。迪拜经济部 (DED)、阿布扎比经济发展部 (ADDED)。

经济自由区——阿联酋有 40 多个自由区,仅迪拜就有 30 多个。

DMCC是最突出的一个,其旗舰加密中心现在拥有 500 多家加密和 web3 公司。

金融自由区——有两个金融自由区,阿布扎比全球市场 (ADGM) 和迪拜国际金融中心 (DIFC)。

离岸司法管辖区——两个经济自由区提供离岸司法管辖区供注册,杰贝阿里自由区和 RAK 国际企业中心。

阿联酋“大陆”或“在岸”有两个金融监管机构:

(a)阿联酋证券和商品管理局 (ESCA),负责监管阿联酋大陆和阿联酋自由区(金融自由区除外:DIFC 和 ADGM)的证券发行;

(b)阿联酋中央银行是阿联酋银行业和保险业活动的监督和监管机构。

阿联酋有两个专门的金融自由机构,它们有自己的金融监管机构:

(a) 迪拜金融服务管理局 (DFSA),负责监管迪拜国际金融中心 (DIFC) 的金融活动,迪拜国际金融中心是迪拜的一个金融自由区,独立于在岸阿联酋;和

(b) 金融服务监管局 (FSRA) 负责监管阿布扎比全球市场 (ADGM) 中的金融活动,该市场是阿布扎比的一个金融自由区,独立于阿联酋境内。

除了大陆管辖和两个金融自由区外,阿联酋还有40多个经济自由区。在许可各种商业活动时,每个人都有不同程度的自主权。

令那些仍在关注的人感到困惑的是,其中两个经济自由区提供离岸司法管辖区,以纳入适合家庭信托和基金会的法律结构。

在阿联酋,当一家公司成立时,会颁发贸易许可证,这是一个误导性的术语,英文应称为“Company Formation Document”以反映其性质。

它有时被简称为“许可证”,并且经常与金融监管机构提供的监管批准和监督相混淆。你经常会听到新手说,“我的 Web3 VC 基金有机场自由区的许可证”。首先,机场自由区不是金融监管机构,不能为风险基金颁发许可证。其次,您有一份“公司成立文件”,其中包含一些与投资活动大致相似的“业务活动”。

这一点对于投资者理解而不是被误导他们投资于受监管实体而非受监管实体非常重要。

阿联酋的加密法规

ESCA 发布了关于加密资产活动条例(加密资产条例)的 2020 年第 23 号决定,旨在规范阿联酋加密资产的发行、发行、上市和交易以及相关金融活动。

正如 ESCA 在我们最近与他们交谈后告知的那样,加密资产法规尚未生效。

瓦拉

两年后,即 2022 年 3 月 9 日,迪拜 2022 年第 4 号法律,关于虚拟资产监管,设立了一个全新的迪拜监管机构,称为虚拟资产监管局 (VARA)。VARA 的职责包括仅在迪拜酋长国监管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即加密货币交易所、加密货币 VC 基金、NFT 平台等),DIFC 除外,DIFC 是一个金融自由区,拥有自己的金融监管机构.

VARA 尚未发布其监管任何此类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所依据的法规。但是,他们已经发布了多项 MVP 批准。最值得注意的是发给臭名昭著的 FTX。

ADGM

2015 年金融服务和市场条例 ( FSMR ) 为 ADGM 中的金融服务建立了立法和监管框架。2018 年,ADGM 修订了 FSMR 以规范“加密活动”。多家公司获得了经营加密货币交易所或加密货币托管服务的许可,其中最重要的是 Binance Custody。

伟大的管辖权:

受监管的 Web3 风险投资基金

加密货币托管提供商

投资 Web3 项目股权的控股公司


迪拜国际金融中心

迪拜金融服务管理局 (DFSA) 最近在 DIFC 实施了“加密代币制度”。

加密代币制度扩大了许多现有金融服务活动的范围,适用于提供与“加密代币”相关的产品和服务。然后,他们将加密令牌的使用限制在 DFSA“认可”的那些。目前,DFSA 将比特币、以太币和莱特币识别为加密代币。

实用程序和不可替代代币 ( NFT ) 被明确排除在金融监管之外。DIFC 禁止使用我最喜欢的隐私币(因为隐私是一项人权)。

另外,谁会告诉 DIFC 比特币不是加密代币?不是我。

伟大的管辖权:

投资加密货币的受监管对冲基金

家族办公室

传统的金融服务活动,包括投资建议、交易/安排投资、交易和托管,扩展到包括一些非常有限的加密活动

任何认为比特币是加密代币的人

经济自由区

有 3 个非金融经济自由区最近开始组建从事加密相关业务活动的非金融公司,宣布“加密中心”并与 ESCA 签订了未公开内容的谅解备忘录:

DMCC-迪拜多种商品中心

DWTC——迪拜世界贸易中心

IFZA – 国际自由区管理局

上述经济自由区相互进行友好的商业竞争,宣布与领先的 web3 和加密项目建立各种合作伙伴关系,并忙于开展营销活动。

DMCC 是一个非常有趣的用例;他们建立了一个蓬勃发展的加密货币中心,已有 500 多家公司注册,这一切都要归功于执行主席 HE Ahmed Bin Sulayem 阁下和加密货币中心负责人 Gustavo Figueroa 先生的领导。

如果您想成为充满活力的加密社区的一员,DMCC 加密中心可能是您的选择。

伟大的管辖权:

启动 Web3、Metaverse 或 NFT 项目

一家个人控股公司,为经验丰富的加密企业家和高净值人士管理自己的加密资产或投资

单一家族办公室

凭借 12 个月中 9 个月的完美天气、免税生活、政治稳定以及适合家庭和商业生活的完善基础设施,阿联酋成为 Web3 和加密货币创始人的首选管辖区也就不足为奇了。

但是,仍有一些活动不属于阿联酋的合适管辖区,即启动实用程序令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代币在其他地方的合适司法管辖区推出,则需要公司结构,并附有法律意见,认为该代币是实用型代币,不属于金融服务法规。在构建去中心化自治组织时,这同样适用于治理代币。

在上述情况下,一个结构良好的投资者就绪项目将在不同的司法管辖区构建代币发行,同时仍然有阿联酋的存在并利用正确的阿联酋司法管辖区提供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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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2

标签:阿联酋   阿布扎比   代币   辖区   货币   金融监管   资产   机构   金融   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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