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给孩子的文学史:儿童文学

1.1 【英】罗尔德·达尔:飞行员出身的童话大师

这一讲,我来讲英国幻想文学大师罗尔德达尔的独门创作秘笈,如果你也有个作家梦,不妨向他多学几招!

在文坛,总有一些天才,他们并不致力于创作,却一不小心成了作家,罗尔德达尔就是这样的旷世奇才。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他原本是一名威武的英国皇家空军飞行员,有过被德军战斗机围困的惊险十分,更有过降落时击撞巨石,飞机着火的命悬一刻。由于负伤累累,他不得已结束了空军生涯,后来被派遣到美国华盛顿。在那里结识了大作家C.S.福雷斯特。福雷斯特请达尔尝试写一些战争回忆录,结果他随笔写就的《利比亚上空的激战》,竟然被发表到了《星期六晚报》上。

由此,达尔受到鼓舞,走上了文学创作的道路。起初达尔的创作仅限于讲述自己的飞行冒险经历。1943年,他首次创作儿童故事《格雷连斯》(The Gremlins ),他自创了“格雷连斯这种小生灵,他们住在战斗机和轰炸机里面,每天想方设法让飞机发生故障或相撞。这本书最成功的地方,无疑是达尔奔放的想象力,而此后的作品达尔更是将想象挥洒得淋漓尽致。如《好心眼儿巨人》一书,善良的好心眼巨人,他每天都会到梦国去,用网兜捕捉飘浮在空中的梦,贮藏在瓶子里,还按内容贴好标签,夜里将梦倒入长长的小号,再把它吹入孩子的卧室,这样孩子就能拥有美梦了。这想象,够天马行空吧?

除了想象奔放,达尔的另一个显著特征是对立鲜明。在他的故事里,从不刻意营造真善美的童话世界,而必然将大人和小孩放到强与弱、恶与善的冲突之中,而且毫无疑问,善良弱小的孩子会打败强大凶恶的大人,所以《好心眼巨人》中孤儿索菲成功让吃人巨人被捉住;《詹姆斯与大仙桃》中,邪恶的海绵团、大头钉姨妈被詹姆斯的大仙桃压成了纸片洋娃娃。就知道你们小孩读了一定会拍案叫好!不过,达尔更让你不禁叫好的应该是他的极致幽默。看看《蠢特夫妇》中的蠢特先生的特蠢模样:“他的整个脸上,除了前额,眼睛和鼻子之外,全都被浓密的毛覆盖着,他的鼻孔里和耳朵眼儿甚至冒出了一撮一撮的毛。蠢特先生觉得自己,这种毛茸茸的形象,让人看上去聪明绝顶,很了不起。”是不是愚蠢得好好笑?而更绝的要数《好心眼巨人》了,故事中好心眼巨人向索菲介绍了一种名为“下气可乐”的冒泡饮料,说喝了会胃胀气,产生“噼啊扑的副作用,还说“我们巨人一直噼啊扑,噼啊扑是快乐的象征。它在我们的耳朵里是音乐!”

索菲告诉他说这种东西很没礼貌,好心眼巨人不服,还争辩:“如果人人都会噼啊扑,那么,这件事为什么就不能讲呢?”接着还使劲摇出灰绿色的气泡,拔掉瓶塞,咕嘟嘟喝了一大口。忽然间如晴天霹雳,索菲听到了此生的最大最没礼貌的声响,像雷声一样在四壁回旋,惊人的爆发力让其大无比的巨人像火箭般两脚完全离地升起。

想必你已经知道噼啊扑是什么了,这是个令人满意的粗鲁笑话,不是吗?

好了,这一讲我向你介绍了罗尔德达尔,还有他的儿童文学作品。原本是一名英国皇家空军飞行员的罗尔德达尔,阴差阳错之下竟然发现自己还有当作家的杰出天赋,于是他开始彻底放飞自己的想象力,创作出了大量儿童文学。除了丰富的想象力之外,罗尔德达尔的作品当中,总是充满了立场鲜明的对立面,组成对立面的,往往是凶恶的大人和善良的小孩,罗尔德总是会设计弱小但善良的小孩子最终战胜凶恶的大人,想必在战胜的过程中,小孩子一定有着离奇的经历,这样就让罗尔德的儿童文学,更加吸引儿童们来阅读了!

那么,这位飞行员出身的作家,他的儿童文学你已经有所了解,那么在接下来的一讲当中,我就为你介绍他的《查理与巧克力工厂》,咱下讲再会!

1.2 《查理和巧克力工厂》:金奖券我也想要

这一讲,我带你来欣赏罗尔德达尔的代表作《查理和巧克力工厂》。

对于达尔而言,童年里的学校生活,简直是一场可怕的冒险。只是上课时笔尖坏了向同学借个笔尖,就能被老师揪去校长室挨打,而没有比校长更厉害的打人高手了!他能将你的屁股打出“pang bang 的枪响声,在你每次痛到极点的时刻,又再来一下,最后屁股就像火烧一样剧痛。

那在如此灰暗的记忆当中,唯一的快乐就是当时有家巧克力工厂,总会让孩子们试吃最新研制的巧克力,然后提意见。这仅存的一丝甜蜜,催生出了罗尔德达尔这本香甜浓郁的《查理和巧克力工厂》。

故事的梗概大致是这样:查理心地善良却家境贫寒,神秘的旺卡巧克力工厂是他的心之所向,在一家人的艰苦努力下,查理获得了进入巧克力工厂的金奖券,并凭借自己的美好品质,打败其余四位金奖券得主,成为巧克力工厂的继承人。

尽管情节并不复杂,故事却让人爱不释手。达尔这位巧克力狂热爱好者,在这本小说当中建构了一个浪漫至极的糖果世界。比如书中拥有巧克力工厂的旺卡先生,他在巧克力方面的发明实在太让人叹为观止了:给敌人吃的爆炸糖果;夜里在床上吃的发光硬糖;给话多的父母吃的黏嘴糖;供上课偷吃的隐形巧克力糖等等。这些神奇的糖果不仅却是如名字一样有效,而且还香醇可口,口感一流!

那除了巧克力糖果之外,这部小说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没有反派的成年人。罗尔德达尔是非常喜欢把成年人打扮成大反派,出现在小说当中的。可在这部《查理与巧克力工厂》中,却是形成了查理与另外四个获得金券的小孩的性格对立。为了暴露四个小孩的性格缺点,达尔的描写真是极尽夸张之能事。例如奥古斯塔斯格卢普的缺点是太贪吃。所以文中说照片上是个九岁小男孩,胖得像用强力打气筒打足了气一样。他浑身都是鼓出来的松软肥肉,脸像一个大面团,上面有两只小葡萄似的贪婪眼睛窥视着外面的世界。”那除了这个胖胖的贪吃小孩之外,维奥莉特博雷加德的缺点是太爱嚼口香糖,爱到这种程度:“我不能没有它。我整天嚼口香糖,除了吃饭时的几分钟我会把它从嘴里拿出来,为了安全放好,我把它贴在我的耳朵后面在这里呢,我仅仅举了两个例子,不过四位金奖券得主,还真的是每人都有点坏毛病啊!

作为搞笑专家,达尔又怎会错过在这本香甜的书中幽默一把呢?当主人公查理终于在几次失落后得到奖券,查理九十多岁的爷爷约瑟夫高兴得太逗趣了:他的体内好像来了一个大爆炸。他挥起双臂,放声大叫:“好啊啊啊啊啊啊啊!”与此同时,他瘦长的身体已经起来,离开了床,他那碗汤泼到了约瑟芬奶奶脸上。

即使是对那四个性格不好的小孩,达尔的惩罚也明显是要博人一笑:贪吃鬼格卢鲁,悄悄溜到巧克力河边,捧起巧克力溶液大喝特喝,接着他一声惨叫,消失在了棕色的河面下,你以为他会被淹死吗?不,达尔安排了一根大玻璃管吸住了他,然后他就像鱼雷一样飞快升上去,但很快他的胖身子就挡住了巧克力溶液的去路,最后积聚的溶液形成了巨大冲力,让他像颗出膛子弹一样射了出去。现在,可以去草莓牛奶巧克力夹心软糖车间的巧克力调制桶里把他打捞出来了。

好了,这一讲我带你了解了罗尔德达尔的代表作《查理与巧克力工厂》。贫穷却善良的小查理非常渴望参观学校附近的巧克力工厂,机缘巧合,查理得到了巧克力工厂发放的金奖券,和查理同时得到金奖券的还有四个小孩,只有最善良最能抵住诱惑的小孩才能得到最后的胜利。最终的胜利者当然就是小查理了,他的奖品是旺卡先生赠送的一整座巧克力工厂。甜蜜的浪漫、极致的夸张、随性的幽默充斥在这本小说中。而且不知不觉间,随着贪吃鬼掉进巧克力河,什么都想要的富家女孩掉进垃圾堆等等这样的情节无疑是在告诉读者,培养孩子优秀的品格,是多么重要啊!那现在,你已经了解了这本浪漫又美味的《查理与巧克力工厂》,在接下来的一讲当中,我要介绍罗尔德达尔的惊悚故事——《女巫》!咱下讲再会!

1.3 《毛毛》时间窃贼和小女儿的故事

这一讲,我要介绍的是米切尔恩德的作品《毛毛》。

如果你有幸能去趟德国,会发现Momo咖啡馆、Momo食品店、Momo布娃娃店是随处可见。

Momo到底是何方神圣?就是这一讲要介绍小说的主人公毛毛啦!

注意“毛毛只是书名的简称,恩德还取了一个巨长的副标题“时间窃贼和一个小女孩的不可思议的故事”。

这些时间窃贼究竟是怎样的人呢?就是一群叼着烟卷的“灰先生”,他们总在蛊惑人们要时刻节省一切时间,什么时间就是金钱啊,能省一点就省一点。人就应该把所有时间都投入到工作当中,和家人聊天啊,跟朋友聚会啊,都是大大的浪费时间。

渐渐地人们就在争分夺秒中开始忽略朋友,冷落家人,世界在忙碌中失去了爱。只有纯真的小女孩毛毛为了拯救朋友,拯救爱,不惜冒生命危险找到时间管理者侯拉博士,用“时间之花战胜灰先生,帮人们夺回被盗走的时间,让世界重新恢复爱与幸福。

是的,这是一部抽象的时间哲理小说。虽说道理听起来非常抽象,但恩德已经机智地“化抽象为具体”了。在这里,抽象的时间变成形象可见的时间窃贼、时间管理者、时间银行甚至时间花。

举个例子,盛开在人们心中的时间长成花,会是怎样的呢?

“当星摆慢慢地越来越靠近池边时,一朵硕大的花蕾就从那黑色的水中浮现出来。摆针越接近池边,花开得就越大,直到完全开放,躺在水面为止。

我们往往会感叹,时间看不见摸不着,可它却一直在流逝,人们无法改变。恩德巧妙的把时间具体化,也给了读者一个全新的视角看待时间。

除了把抽象化作具体,恩德在故事当中还特意的把具体的人物模糊化,制造出一种独特的神秘感。

作为人类时间的守护天使,毛毛嫉恶如仇、见义勇为的性格极为鲜明,而她的身世背景却极其模糊神秘。听听书本开头的这段对话:

“你说你叫毛毛,是吗?”

“是的。”

“这个名字很漂亮,可是我从来没听说过。是谁给你起的这个名字?”

“我自己!"毛毛说。

“你自己给自己起名字?”

“是的。”

“你是什么时候出生的?”

毛毛想了半天,终于说道:“从一记事儿,我就在这里了。”

“你没有姑姑、叔叔和爷爷奶奶,在你记得的地方有没有一个家?”

毛毛望着那个男人,沉默了片刻。然后,她喃喃地说:“我的家就在这儿。”

“唉,”那个男人说,“可你到底还是一个孩子呀——你到底几岁了?”

“大概一百岁吧。”毛毛犹豫不决地说。

大家都笑了,因为他们以为这是一个玩笑。

“哎,说真的,你到底几岁了?”

“一百零二岁。”毛毛有些不安地说。

过了一会儿大家才看出来,这孩子只知道那几个数字,那是她听来的,其实她不懂那些数字是什么意思,因为没有人教过她数数。主人公是个不知年龄、不知来自何方的小女孩,是不是瞬间更有兴趣了?

好了,这一讲,我介绍了米切尔恩德的《毛毛》。虽然这是一部讲述抽象时间观念的小说,但恩德写得非常有意思,如时间窃贼啊,时间管理者啊,这些都是无形的时间具体化的形象。不过,读这本书呀,还真得耐着性子,因为恩德并没有一开始就将灰先生们的丑陋嘴脸暴露无遗,而是循序渐进的叙述,让这群戴着和善、彬彬有礼假面的时间窃贼,巧舌如簧地到处行骗,才使得善良的人们不自觉地一—落入他们的陷阱。他们真的太隐蔽了,隐蔽到你会发现其实灰先生就住在我们每个人的身体里不小心就会跑出来。文末你会发现:“时间不是金钱”,“时间是生命,生命就在我们心中”,或许你需要一生才能读懂这话中的深意。这部深邃的时间小说,已被译成包括南非语、塞尔维亚语、克罗地亚语等多国文字,形成世界级的“毛毛现象”。说不定你也会变成“毛毛控”!那在下一讲当中,我要介绍的是恩德的另一部作品《永远讲不完的故事》,到底是什么故事,永远讲不完呢,咱下讲再会!

1.4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找回失去的爱

千真万确,这一讲要讲的是一本“永远讲不完的《永远讲不完的故事》。

简单介绍一下故事的梗概:主人公巴斯蒂安是一个失去母亲,得不到父爱,更受同学欺负的小胖墩男孩。一个下雨的早晨,他又遭到同学攻击,便鬼使神差地躲进了一家旧书店,发现了一本美丽诱人的奇书。接着,他又鬼使神差地偷走了那本书,躲在学校顶楼的储藏室里读了起来。书本的名称正是“永远讲不完的故事”。

书中的幻想王国正面临着被虚无吞噬一切的可怕危机,统治者天真女皇病情严重,只有人世间的孩子给她取个新名字,幻想王国才能得救。这个任务被交给绿皮肤的小男孩阿特莱尤。他一路克服千难万险来到幻想王国边界,却不是掉入大海,就是被狼人咬伤,如何都不能冲破边界来到人世间。不知多少个昼夜后,他垂头丧气地飞回象牙塔向天真女皇致歉,怎料女皇却告诉他任务已经完成。而完成任务的人世间小孩正是巴斯蒂安。

原来书本外的巴斯蒂安一直在和阿特莱尤一起经历冒险,当他看到天真女皇,喊出“月亮仙子的新名字时,女皇重获了新生。作为感谢,天真女皇答应实现巴斯蒂安在幻想王国的一切愿望,欲望过多让巴斯蒂安一度失去自我,直到最后他才恍然大悟:心底最真切的愿望是找回丢失的爱

这个愿望让他喝下生命之水,从幻想王国回到了人类社会。他依然是那个胖墩墩的笨拙男孩,心底的改变却让他可以拥抱父亲,勇敢走进旧书店承认自己偷了书,即便同学依然会嘲笑他,他不再像从前那样不快乐了。

和《毛毛》一样,这也是一部人性关怀之作。幻想王国被虚无吞噬,天真女皇奄奄一息,象征的正是人类在文明进程中逐渐被物化,失去想象,失去天真自我的人性堕落,呼吁人类能像巴斯蒂安一样拾回自我,找回丢失的爱。而那些“别出心裁的设计”更堪称一绝。在这部小说当中,恩德设计了一些特殊的图案,比如首尾衔接的两条蛇,它就是天真女皇赐予阿特莱尤的护身符——奥林。而这一图案所象征的,是无限循环的意义,更是与书名“永远讲不完的故事完美契合。

恰如双蛇首尾相接循环,书中也隐藏着一个烧脑的“循环往复的结构”,阿特莱尤是巴斯蒂安书中的人物,以致于文末巴斯蒂安也不得不怀疑“会不会还有另一个读者此刻也正在读着自己的故事,也像他这样想,以为只有自己在读这本书呢?——如此类推,说不定会有无数的人也这样想呢!”这类似从前有座山,山里有座庙,庙里有个老和尚上讲故事,故事的内容是从前有座山,山里有座庙,庙里有个老和尚讲故事”的循环结构,果然是“永远讲不完的故事吧?晕了晕了!

好了,这一讲我介绍的是米切尔恩德的作品《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这部小说号称是德国人的《西游记》。所以永远讲不完的故事,充满了永远说不完的奇幻冒险。在书中,巴斯蒂安所生活的缺乏幻想、缺乏爱的现实世界,与阿特莱尤所处的幻想世界截然不同。但幻想世界却遭遇危急,急需那个缺乏幻想和爱的世界之人来拯救。想象一下,如果你也穿越到了书中的幻想世界,遇见身体由灰色石头组成、以岩石为食的巨人族;上身是人、下身是马的人马怪;帽子和衣服上的鲜花果树能开花结果的阿伊欧拉夫人是不是太精彩刺激了?故事的最后,幻想世界得到拯救,现实世界中的小男孩巴斯蒂安也得到了灵魂上的拯救,他能快乐的对待生活,不再因为他人的嘲笑而垂头丧气。恩德在奇幻当中蕴含的深意,你是否能体会了呢?那到这里,米切尔恩德的介绍要到此结束了。从下一讲开始,我们把目光转向亚洲,看看日本的一位儿童文学家,安房直子,她会有怎样精彩的作品,咱下讲再会!

1.5 【日】安房直子:充满幻想的世界

“在我的心中,有一片我想把它称之为童话森林的小小的地方那片森林,一片漆黑,总是有风呼呼地吹过”,这个叫安房直子的日本女作家,不仅自己常年隐居在森林之中,还用文字建构了一个奇妙的童话森林。这到底是一片什么样的森林呢?快来看看吧!

首先,安房直子的森林绝对是唯美动人的。《风与树的歌》《黄昏海的故事》《银孔雀》,光听这些名字,就已经美得让人遐想连篇了。认真阅读她的文字,你会发现每个故事都有一个绝美的环境。

“许多年前的一个夏天的黄昏,海面上撒满了夕阳的金粉,像金色的鱼鳞一样,密密麻麻地涌了过来。”这一段就是出自《黄昏海的故事》。

“山里车站的灯光,是熟透了的柿子的颜色,稍稍离开一点儿距离眺望过去,便会让人突然怀念得想哭。”这一段是出自故事《萤火虫》。

不仅环境,直子笔下的人性更是美到让人内心变得柔软。《谁也看不见的阳台》的木匠,手艺很好,却时常帮着别人干一些没有报酬的活儿,总是把自己弄得很穷。《雪窗》里的老爹,面对一只来学关东煮的狸,都能耐心到一个个教它“这个,是萝卜。”“这个,是卷心菜卷儿”,即便狸边点头就边忘掉了,他还是耐心地接着教。

童话森林中的人性甚至已经唯美到连绝对的坏人都没有,所以你就别期待什么坏人被雷劈啦,被炸弹炸飞啦一类的狗血剧情会在直子的书中出现了。

再者,直子的森林也是一片精怪随处出没的森林。除了那只非要去学关东煮的狸精,还有小时候住在花椒里,跟一般女孩长相没什么区别,长大后却会透明成一道淡绿色光的花椒精;甚至还有品尝了农夫送的砂糖之后,就什么东西都不肯吃,只能让妈妈被迫去农夫家帮忙下雨,以便换取砂糖的雨精直子似乎恨不得让所有的动物、植物都能被人格化,让它们和人类上演一段充满爱、富于“人情味的故事,

对于日本神话中万物皆灵的观念,直子继承得真是太好了!此外,直子森林里的斑斓色彩,也是你稍稍注意就能看得到的,似乎没有比她更重视描绘色彩的作家了。《红玫瑰旅馆的客人》中介绍红玫瑰旅馆,“那是一座奶油色的木头造的房子。

《黄围巾》当中描写老人:“老奶奶的脸蛋上,渐渐地泛起了一层玫瑰色,心里更年轻了。”

《雨点儿和温柔女孩》“森林里,住着银色头发的雨精。”

Wow,直子将白色细分出了一种“奶油色”,红色中有一种“玫瑰色”,头发还大胆使用了我们时常忽略的银色,有没有让你惊艳到了?

而你要问直子最喜欢的颜色是什么?

她自己说过:“我相信所有的颜色中,没有比深蓝色更深、更美的颜色了。“因为蓝是海和天空的颜色,是最深、最具幻想性的颜色”。眼光够独到吧?是的,安房直子的童话森林就是这样一个处处唯美、精怪遍地而又色彩斑斓的地方。

好了,这一讲我向你介绍的,是日本著名的儿童文学家安房直子。这位可爱的女士喜欢隐居在森林中,那在她笔下,也为我们描绘了一个充满色彩和幻想的童话森林。她继承了日本传统文化中“万物有灵”的观念,所以她的主人公,无论是人、动物、植物,甚至是鬼怪精灵,都是那么善良可爱。而且,这一位对色彩的运用也特别独到,像是白色,她就能分离出一种奶油色”,红色,则能分出“玫瑰色”。那现在,你对这位日本儿童文学作家是否多了些了解呢?下一讲当中,有一只可爱的小狐狸的故事等着你,咱下讲再会!

1.6 《狐狸的窗户》:狐狸也可以这么可爱

这一讲,我向你介绍安房直子的代表作之一《狐狸的窗户》。

据报道,蓝色是安房直子最迷恋的颜色,那么,她从何时爱上蓝色的呢?

她说呀,“写《狐狸的窗户》前后,我特别迷恋蓝色。衣服也好,携带的东西也好,几乎都是一致的深蓝色。”而《狐狸的窗户》到底是怎样一个深蓝色的故事呢?

故事的开始,一位扛枪的猎人走在熟悉的山道上,却突然一瞬间恍惚,闯入了一片从未见过的蓝色桔梗花田,而且还有只白色的小狐狸从中飞奔而过。猎人本想一枪打死它,仔细想还是跟踪它,去把它全家逮住更好。狐狸很快消失了,猎人面前竟出现了一个印染小店。

他一眼看出店员就是狐狸变成的,便假装进去印染。狐狸要给他印身上的衣物,他不同意,狐狸转念想到可以染手指。而且还做了示范。将染成蓝色的四只手指,搭成窗户的形状,就能从中看到,小狐狸那已被猎枪打死的母亲的模样。而事实上,猎人的母亲也在一场大火中去世了,桔梗花染好的深蓝手指,让他也拥有了回忆母亲的方式。

猎人要答谢狐狸,狐狸说它只想要那把猎枪。与狐狸告别后,猎人又神奇地回到了熟悉的山道上,一路高兴地比划着手指,只可惜回到家时,他竟习惯性地洗了手,窗户不见了。

此后,猎人再也找不回那片花田,那只狐狸。这部经典之作,将直子的创作风格展现无遗:有唯美的桔梗花田和手指窗户,有特别的狐狸精怪,有忧郁的深蓝色彩。除此之外,我们还能看出直子不同于其他幻想作家的特质:现实与幻想交织糅合,界线模糊。想想《纳尼亚传奇》,要去到纳尼亚的世界,你得借助衣橱吧?哈利波特是不是也得通过九又四分之三站台,才能到达魔法世界?

可这个故事的猎人,没有借助任何工具,只是在熟悉的山道上捕猎,就毫无预兆地就闯进了幻境中的桔梗花田。那只狐狸又是不是真的存在过?这种亦真亦幻的模糊界线,很奇妙吧?本意将取狐狸性命的猎人,在印染手指过后,居然能温柔地将珍贵的猎枪赠予狐狸就是因为狐狸给了猎人怀念母亲的方式。猎人与动物间的激烈冲突,就这样被直子的唯美主义化解了。即便如此,这个唯美的故事却并不让人喜笑颜开。因为故事中,直子又一次触碰到了沉重的死亡话题。当猎人第一次看到狐狸的“窗户”,说:“这、这究竟是”狐狸只说了:“这是我妈妈。”

“很久很久以前,被砰——地打死了。”

“砰——是枪吗?”

“是,是枪。”狐狸的双手轻轻地垂了下来,低下了头,没发觉自己的真面目已经暴露了,不停地说了下去:“尽管这样,我还是想再见到妈妈。哪怕就是一次,也想再见到死去的妈妈的样子。这就是你们所说的人情吧?”

好了,这一讲我介绍的是安房直子的小说《狐狸的窗户》。故事中的猎人没有杀死狐狸,狐狸呢,给了猎人一扇和回忆相连接的窗户。或许,我们每个人都不可避免地会因为死亡,而不得以与最亲爱的人告别。直子用狐狸的窗户来美化死亡,想必是在用心良苦地减轻我们对死亡的痛苦吧。那现在你了解了这篇忧伤的《狐狸的窗户》,接下来的一讲,我介绍一篇安房直子愉快一些的作品《系围裙的母鸡》,咱下讲再会!

1.7 《系围裙的母鸡》:鸡的报恩

如果说《狐狸的窗户》是一个深蓝色的忧郁故事,那么这篇《系围裙的母鸡》,应该是忧郁的直子为数不多的金色阳光故事了!

不过呢,故事的开始也笼罩着死亡的忧伤,农夫三十郎的妻子病逝,留下五岁的初美、三岁的志津和小婴儿政吉三个孩子。

一边要干农活,一边还要照顾孩子洗衣、做饭,三十郎不久也卧病在床了。一天,正当孩子们在枕边无助哭叫:“饿,饿”的时候,门外响起了一个尖叫声“三十郎,你好!初美跑出去一看,惊呆了:是只系着围裙的母鸡。三十郎认出它是亡妻养过的一只鸡,没想到后来竟飞到了太阳的国度。如今女主人去世,它是抱着魔法道具回来报恩的。此后,母鸡白天用魔法小锅熬好喝的粥,做好吃的菜;夜里,还会带初美躲到黑暗壁橱里,用魔法针线绣出会发光的星星,血红的虞美人草花,甚至奔腾的黑马。

孩子们越来越爱母鸡,三十郎去开始挑剔:他厌倦了一成不变的煎鸡蛋,更不喜欢一只鸡却假装成女主人的样子。后来在村里大婶的鼓动下,三十郎要迎娶新娘子了。当不知情的母鸡还在兴奋准备新婚饭菜时,大婶、三十郎却合计要把母鸡当成婚礼菜品。婚礼当天,初美发现厨房里的鸡肉丸子、干炸鸡和炖鸡,痛苦地跑到只剩一地鸡毛的梅花树下哭泣。这时,新娘出现了,她居然为鸡修了一个墓,墓上长出青草后,她还让三个孩子拥有了三只小鸡。没想到有一天,三只鸡又向着太阳的国度飞走了。一家人不知所措,唯有初美欣喜无比,她知道以后遇到困难,它们会系着围裙、带着魔法道具回来的。

故事里的母鸡无疑形象立体生动。说话的时候是鸡特有的尖锐怪声:“三十郎,你好!”干起活来,动作也极具特色:打扫屋子不用扫帚、掸子,啪哒啪哒扇几下翅膀就行;做饭时两只翅膀抱着玩具一样的锅,用嘴把蛋啄开,打到锅里,还要唱歌。多可爱的母鸡精怪!

有趣的是,这个故事还难得一见的流露出直子俏皮幽默的一面。比如当三十郎怀念妻子做的好吃鸡蛋时,察觉到了的母鸡,居然说:“我去下个蛋,瞧着点儿火啊!”接着便到房间角落的稻草堆上,下了个很好的蛋。一想到她的煎鸡蛋是这样来的,是不是被萌到了?

当然最让人着迷的还是故事中的唯美梦境了。应该会有人好奇,那个系围裙的母鸡是来自太阳的国度,到底太阳的国度,是个怎样的地方呢?那里啊,“一片一望无际的美丽原野,结着金子的水果,开着金子的花。太阳在原野当中闪耀着金色的光辉,吹着笛子。它身边,是一大堆魔法的道具”。除了太阳的国度之外,黑暗衣橱里也是一样的唯美,母鸡用魔法针线绣出小黑马,还能带领初美去到有着淡紫色的云彩,星星笑得像铃铛一样,还能挥洒香粉的奇妙梦境。

好了,这一讲我介绍了安房直子的作品《系围裙的母鸡》。在三十郎一家人最为无助的时候,女主人生前养的母鸡从天而降,拯救了这家人。母鸡随身携带功能强大的魔法道具,打扫、做饭、家务活样样都行。可是忘恩负义的三十郎,他再婚的时候竟然把母鸡杀死做了新婚的菜。孩子们伤心的哭着。如果按照一般剧情,这三十郎一定会受到惩罚,但直子没有给他可怕的下场,不仅如此,直子还把别的故事中残酷的后妈,描写得温柔善良,善解人意,她为母鸡建造了坟墓,更给三个孩子三只新的小鸡,小鸡长大,也飞向了太阳的国都!那到这里,关于安房直子的作品就要介绍到这了。下一讲要出场的是唯美忧伤的安徒生,咱下讲再会!

1.8 【丹】《安徒生童话》风格:可不止有王子公主

他的《丑小鸭》人人都读过,但未必人人知道,汉斯克里斯蒂安安徒生自己,就是那只丑小鸭:长相难看,处处受人嫌弃。家里穷到只能拿棺材木板当床,父亲还在他11岁就因病离世,临终前嘱咐他:一定不要放弃梦想。

他牢记于心,所以14岁果敢前往首都哥本哈根寻梦,想当歌唱家,奈何贫穷多病已经夺走了他的百灵嗓音;想当舞蹈家,可瘦长如纸片的身体,实在跳不出美感;写剧本、小说、诗歌,也一一无人赏识。可他还固执地继续写,继续写,直到30岁写了《打火匣》,才意外发现:原来童话创作,可以得到孩子们那么多的爱。

安徒生的童话创作日益受人瞩目,甚至到后来连国王都要邀请他入宫创作了。靠着坚持不懈,丑小鸭安徒生也成白天鹅。

虽然安徒生成功了,但毕竟有过那么多的伤痛,所以他的童话再唯美,也总是染着一层浓浓的悲剧色彩。

像是《坚定的锡兵》,写了一个制作者不小心少装了一条腿的玩具锡兵,他在玩具盒里爱上了一个美丽的纸做的舞蹈姑娘。可是小妖怪心生妒忌,让单腿锡兵受尽折磨。为了回到心爱的舞蹈姑娘身边,他一路上克服了多少苦难呀,终于重逢,可安徒生却让小精灵捣鬼将锡兵投入火炉中,舞蹈姑娘也随风,掉进了火炉,也飞到他身边,化为了火焰。

再有《海的女儿》,这则童话更加家喻户晓。小美人鱼为了王子多么奋不顾身,她宁愿忍受着鱼尾劈开,舌头割下的痛苦,也要去追求人类高尚纯洁的灵魂。然而安徒生,却偏偏安排王子误会是另一位姑娘救了自己,小美人鱼无法说话,只能看着王子与别人结婚。直到最后,自己化为翻腾的泡沫。

《卖火柴的小女孩》,当所有人都沉浸在圣诞节的喜悦中,她却在雪堆里永远闭上了双眼。每个悲伤故事背后,都是安徒生深情的泪!或许你们小孩子天生并不喜欢悲剧,但你不得不承认,正是因为安徒生如此坦诚地书写自己的悲伤,才让他的故事拥有了那些永生难忘的动人情节。

即使等到你一百岁,也不会忘记《丑小鸭》中的那一幕吧?“但是他在这清澈的水上看到了什么呢?他看到了自己的倒影。但那不再是一只粗笨的、深灰色的、又丑又令人讨厌的鸭子,却是一只天鹅!”

只要读过《白雪皇后》,就一定记得,面对加伊被白雪皇后冰冻的心,“小格尔达流出许多热泪。眼泪流到他的胸膛上,渗进他的心里,把那里面的一小块镜子的碎片也分解了”,只有爱能解救一切冷漠。

当然,安徒生也并非始终一愁不展,也有逗趣幽默,辛辣讽刺的时候,不是吗?《皇帝的新装》,当所有大人为了避免暴露自己的愚蠢,违心地夸赞着“乖乖,皇上的新装真是漂亮!他上衣下面的后裾是多么美丽!衣服多么合身!”一个天真小孩却叫出声来,“可是他什么衣服也没有穿啊!”这位愚蠢却自大的皇帝,够滑稽吧。安徒生讽刺的笔法和幽默的言辞,也在这篇作品中得到展现。

《丑小鸭》中,凶残的猎狗已经把鼻子顶在身上,露出尖牙齿,却突然跑开了,丑小鸭只能叹口气:“啊,谢谢老天爷!我丑得连猎狗也不要咬我了!”多么幽默的自嘲!

甚至那么悲伤的《卖火柴的小女孩》,在她的幻觉中,也曾有“烤鹅从盘子里跳出来了,背上插着刀叉,蹒跚着在地上走着,一直向这个穷苦的小姑娘面前走来。”

好了,这一讲我介绍了安徒生和他的童话作品。安徒生,我们太熟悉了,这位出生在丹麦的童话大师尽管已经离世一百多年,但他依然是丹麦的骄傲,雕塑至今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随处可见,甚至连红绿灯上都是他的剪影。安徒生的确值得人们这样纪念。因为他为儿童创造了一个忧伤却充满幻想的童话世界。在这个世界当中,安徒生歌颂了善良、友情、勇敢等等美好的东西,也讽刺、批判了骄傲、嫉妒、阴险等等丑恶的品格。这就是安徒生,他是否也是你小时候美好的回忆呢?那到这里,对安徒生的介绍就结束了,下一讲要登场的是阿拉伯民族的骄傲《一千零一夜》,咱下讲再会!

1.9 【阿】《一千零一夜》:山鲁佐德的故事筐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岛国。有一天,国王发现王后竟然和奴仆们在嬉戏玩乐,国王因王后的不忠而勃然大怒,不仅将王后杀掉,还要报复所有女子。

此后,他每天娶一名女子,次日杀掉后再娶,女孩子们死的死,逃的逃,终于有一天,宰相找不到下个女子嫁给国王了。当他忧心忡忡等待处决时,女儿山鲁佐德却自告奋勇嫁给了国王。

机智的山鲁佐德在新婚之夜给国王讲《商人和魔鬼》的故事,天亮该处死山鲁佐德时,故事刚好讲到了最精彩的地方,为了下一步的剧情,国王当然不忍下手。

用这种方式,山鲁佐德给国王讲了一千零一夜的故事,终于将国王打动,要与她白头偕老,并命令史官记下这些故事,成为了《一千零一夜》一书。

山鲁佐德当然只是书中的人物,不是真的作者啦!《一千零一夜》应该归功于众多民间艺人集体智慧的结晶。虽然书名为《一千零一夜》,但据统计只有134个大故事,大故事中共套有264个小故事。因我国古代将阿拉伯国家称为“天方国”,又是夜里谈论的故事,故又名《天方夜谭》,“谭”就是“谈”的意思。这些零散的故事之所以能串在一起,靠的是连环嵌套式的精妙结构。

山鲁佐德给国王讲故事,是整本书最大的故事,而她讲述的故事中又嵌套着许多小故事。

譬如山鲁佐德讲述的《渔夫的故事》中,渔夫将一个魔鬼从被封印的瓶子中解救出来,不料魔鬼却恩将仇报要将渔夫杀掉。当渔夫用计将魔鬼再次封回瓶中后,魔鬼请求渔夫放了自己,说自己会满足他任何愿望。

渔夫没有相信魔鬼的鬼话,而给他讲了一个“国王和医生的故事,而“国王和医生的故事中又嵌套着“四色鱼的故事,“四色鱼”的故事还套着“着魔王子的故事,故事里有故事,故事的故事里还有故事,阿拉伯民族的智慧果然让人佩服,佩服!

而最让人佩服的,是书中无处不在的奇特想象。《阿拉丁的神灯》中,魔法师对着浓浓青烟,念着阿拉丁听不懂的咒语,大地就突然震动,地面一下子裂开了。够奇妙吧?

辛巴达在航海过程中,曾遇见一尾大鱼,因身上堆满沙土而长出草木来,久了竟形成岛屿的样子,直到不知情的人们在它身上生火煮饭,大鱼才终于动起来;还遇见了漫山遍野,多如飞蝗的猿人,它们是最丑恶的野兽,头发像狮子的鬃毛,眼黄面黑,身材短小,说话谁也听不懂。也很离奇吧?

此外,阿拉伯民族喜欢在任何场合以诗歌表达内心,故而又有了“诗文杂陈的特点。一个从匣子中走出来的美丽女郎被诗歌赞美为:

她的光辉照亮黑夜,

灿烂的白昼便随之出现。

她洒下辉煌的光泽,

给花草树木涂上金色。

当她除去面纱抛头露面,

太阳便从她的神色中吸收更多光线。

她从揭开的帷幕中一出现,

宇宙万物便侧身向她下跪。

这种用诗歌来描绘的美,够不够摄人心魄?

好了,这一讲我向你介绍的是阿拉伯精彩的故事集《一千零一夜》。古代阿拉伯地区

被称为“天方国”,又因为这里面的故事是山鲁佐德晚上讲给国王听的,所以这本故事

集又叫做天方夜谭”。在这部著作当中,山鲁佐德给国王讲故事,这本身就是最大的一个故事,在大故事当中嵌套着264个小故事。每个故事都有各自的主角,比如阿拉丁神灯,主角就是穷小子阿拉丁,到了辛巴达航海故事呢,主角又是辛巴达。这些故事对于咱们来说,充满了异域情趣,能领略到阿拉伯沙漠文化的风采,另一方面呢,这些故事当中也有许多优美的诗歌,仔细读一读,会发现阿拉伯民族真的是一个热爱吟唱的民族呢!那到这里,《一千零一夜》的介绍要告一段落,接下来的一讲,要登场的儿童文学,终于轮到咱们国家自己的了。至于说这位作家究竟何方神圣,他的作品又有怎样的精彩,咱下讲再会!

1.10 曹文轩:中国的安徒生

他曾被提名国际安徒生大奖这个重量级的世界奖项,凭借的也是他如安徒生一般的唯美忧伤的风格,他用古典诗意的文字,坚守着自己的美学信念,他就是中国当代小说家曹文轩。

曹文轩曾说过:“生成美的途经尽管千条万条,但最重要并最容易收到效果的途经就是描写环境”,于是乎,你能在他的小说中饱览江苏水乡的美丽环境。

《草房子》一书,对于主人公桑桑的出场,惜字如金地只用了两句话:“桑桑是校长桑乔的儿子。桑桑的家就在油麻地小学的校园里,也是一幢草房子。”

而对草房子的环境,却洋洋洒洒描写了一大段:

在这些草房子的前后或在这些草房子之间,总有一些安排,或一丛两丛竹子,或三株两株蔷薇,或一片花开得五颜六色的美人蕉,或干脆就是一小片夹杂着小花的草丛。这些安排,没有一丝刻意的痕迹,仿佛这个校园,原本就是这个样子。这一幢草房子,看上去并不高大,但屋顶大大的,里面却很宽敞。这种草房子实际上是很贵重的,它不是用一般稻草或麦秸盖成的,而是从三百里外的海滩上打来的茅草盖成的。那茅草旺盛地长在海滩上,受着海风的吹拂与毫无遮挡的陽光的曝晒,一根根地皆长得很有韧性。阳光一照,闪闪发亮如铜丝,海风一吹,竟然能发出金属般的声响。”

从房子之间的植物安排,到宽敞程度,再到“它不是用一般稻草或麦秸盖成的,而是从三百里外的海滩上打来的茅草盖成的。那茅草旺盛地长在海滩上,受着海风的吹拂与毫无遮挡的阳光的暴晒,一根一根地都长得很有韧性,阳光一照,闪闪发亮如铜丝,海风一吹,竟然能发出金属般的声响”,这般细腻的笔触,曹文轩的小说真有如艺术品般精致!

故乡的环境,无疑弥足珍贵,而故乡的童年记忆,更是曹文轩创作的灵感之源。那是属于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的贫困苦难记忆,只是在曹文轩的笔下,苦难也散发出了美的光芒。

比如说肥肉,可能咱现在都看不上肥肉,油腻还不健康,但是在六七十年代,人们眼中的肥肉是怎样的呢?是“像玉,羊脂玉,十分晶莹,像下了很久之后已经变得十分干净的雪”,贫困年代,人们眼中的肥肉竟如此美妙,曹文轩的这句比喻也是恰到好处。

又如《青铜葵花》中,蝗灾之后,主人公青铜和葵花去挖芦根充饥,大雨让两人失散,当他们历经千辛万苦才重逢,满身是泥地回家,文中写道:“雨过天晴时,青铜牵着牛,一瘸一拐地走出芦苇荡。牛背上,坐着葵花。她挎着篮子,那里面的芦根,早已被雨水冲洗得干干净净,一根根,像象牙一般的白。

如此从容唯美的文字,让人面对种种不幸,也能含泪微笑了。

而曹文轩最深刻的美,则体现在人性上。尽管小说中也有仇恨、伤害、报复等等,但那些表面能看到的丑与恶,最终都会被隐藏深处的善与美所取代。《阿雏》一文中,在一次船难中,阿雏的爹不会游泳,好不容易死死拽住了大狗他爹的胳膊,大狗的爹为了活命,竟然把一个手电筒塞到阿雏爹手中,然后自己松手,游了上去。阿雏对父亲的死一直怀恨在心,变成小恶棍报复大家,有一次,他竟然使坏,把不会游泳的大狗拽到船上远行,却刚好遇到大坝决堤,无法返回了。三天过去,两人只能靠苦涩的芦根充饥,又饿又冷的大狗浑身哆嗦,阿雏呢,竟然跑到芦苇荡里,不顾被刺得浑身鲜血,找来几个野鸭蛋,喂到大狗嘴里。最后为捕捉到野鸭,他竭尽全力一跃,扑进了水里。

当人们找到大狗时,他始终自言自语一句话:“阿雏哥走了,阿雏哥是光着身子走的原来,为了给大狗取暖,阿雏把所有的衣服都脱给他了。

好了,这一讲我向你介绍的是咱们国家的儿童文学作家——曹文轩。他曾被提名为“国际安徒生大奖的重要奖项。他笔下的儿童文学,充满了现代乡村的安宁美好,无论是环境,还是人物,都是那么的纯美。像是《根鸟》《草房子》《青铜葵花》《山羊不吃天堂草》都值得你去细细体味,那么下一讲呢,我就带你一起感受《第十一根红布条》的美,咱下讲再会!

1.11 《第十一根红布条》:独角牛,哞!哞!

这一讲呢,我带你欣赏曹文轩先生的《第十一根红布条》。

在曹文轩的小说中,“美无处不在,其中有一种“美”最为独特,它叫做“残缺美”,《第十一根红布条》就是关于“残缺美”的短篇小说。

故事一开始就描写传神,先是突出主人公麻子爷爷的长相缺陷,“满脸的黑麻子,个头又矮,还驼背,像背了一口沉重的铁锅”。而性格缺陷,更让他成了可怕的老头儿。他有一头特别的独角牛,小孩子有时会忍不住偷偷骑上两圈。

那么老头看到,他会做啥呢?老头看到了,“不吱一声,闷着头追了过来,一把抓住牛绳,紧接着将那个孩子从牛背上拽下来,摔在地上”,也就难怪,孩子们背地里骂:“麻子麻,扔钉耙,扔到大河边,屁股跌成两半边”。

这么古怪冷漠,全村人都快把独居树林的他给忘了,直到有一天,亮仔不幸落水了。被抱上岸时,他“肚皮鼓得高高的,鼻孔里没有一丝丝气息”。偏偏这时候,医生进城去了,又没有人会人工呼吸。大伙儿正干着急,有人突然想起:可以找独角牛来帮忙。

平日冷漠的麻子爷爷会怎样做呢?当有人找上门时,他正蜷曲在床上咳嗽,明白来意后,他居然颤颤抖抖地下床,哆嗦着解开牛绳,再用劲抬着无力的双腿一路奔跑到打谷场去。人们把亮仔横趴在牛背上。

听到这里你可能会疑问,很明显亮仔是需要人工呼吸啊?怎么人们还要找独角牛帮忙?原来,在这个村子里有个传说,只要孩子有救,牛就会走动。

大家紧张的看着独角牛,独角牛“哞”地叫了一声,两只前蹄却不安地刨地,不肯前行。麻子爷爷紧握牛绳,用眼睛逼视着牛,牛终于跑起来了,而且越跑越快,蹄印叠着蹄印,尘土到处飞扬。

但独角牛老了,跑了一阵,嘴里就往外溢白沫,而麻子爷爷就更不用说,脸色发灰,几次差点跌倒,手撑一下地面,又拼命挺起身来。有人跑进去要替换他,却被他狠狠撞开了。突然,亮仔吐出一口水来,紧接着“哇”地一声哭了。所有人都围着亮仔。

独角牛在一旁“哞哞叫起来,于是人们按照风俗,给牛栓根红布条,以表达对它的感激。没一会儿,牛又“哞哞叫着,并在草垛下来回走动,人们才突然想起:“噢,麻子爷爷”,这时才看到,麻子爷爷背靠草垛,垂着两只软而无力的胳膊,已经永远地睡着了。

好了,这一讲我带你一起欣赏的是曹文轩的作品《第十一根红布条》,这部小说最大的特点就是把悬念保留到最后一刻。麻子爷爷永远睡着了,直到此刻我们才恍然大悟:原来全文一直在“欲扬先抑”,前文说麻子爷爷长相、性格有多糟糕,都是为了同此刻的舍己为人形成鲜明反差呀!此后,安葬麻子爷爷时,人们发现他怀里的另外十根红布条,所以这是第十一根,献出生命的一根。人们还知道了牛之所以被锯掉一只角,就是因为它刚买回来时,曾不听指挥,耽误过一个孩子的抢救时间,受了麻子爷爷的惩罚。

麻子爷爷的去世,让这个故事蒙上了一层悲伤的情绪,然而故事并没有到此结束。麻子爷爷走了,那只年纪也很大的独角牛的命运是怎么样呢?

几天后,独角牛大概想游过河去看麻子爷爷的坟,却也没了力气,被淹死了。

“它的那只独角朝天竖着,拴在它角上的第十一根鲜艳的红布条,在河上吹来的风里飘动着

其实现实当中有许多人,他们看起来冷漠,甚至讨厌,但其实,他们也有着炽热的心!那到这里,《第十一根红布条》就介绍完了,下一讲我要介绍曹文轩的另一部作品《草房子》,咱下讲再会!

1.12 沈石溪:动物的眼睛会说话

他自幼就酷爱动物,在知青下乡时,毅然选择了最偏远的云南,只因为在书里看到过:西双版纳是天然的动物园。在热带雨林的生活,使他熟悉了众多的野生动物,为他后来的动物小说创作提供了珍贵的生活体验。

他就是“中国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

沈石溪曾说过:“动物小说的题材最容易刺破人类文化的外壳、礼仪的粉饰、道德的束缚和文明社会种种虚伪的表象,可以毫无遮掩地直接表现丑陋与美丽融于一体的原生态的生命。”

看来,他的目的并非单纯写动物,还要揭露人性呀!所以除了早期的一些短篇作品沈石溪笔下那些影响巨大的动物形象,都不约而同地呈现出兽性与人性交织的特点。

以《象冢》一文为例,六十岁的象王茨甫宠爱小儿子隆卡,即使象群规定,公象成年之后就要离开象群,但茨甫还是留下了心爱的隆卡,可就是茨甫喜欢的孩子,却要挑战他的权威。沈石溪写:“它惊讶地回身一望,是隆卡,正撅着长牙怒视着它。它心里很清楚,这一挑衅行为,具有犯上作乱的性质,揭开了又一次争夺王位的序幕。”这一描述,无疑让大象茨甫拥有了人一样的心理活动,会思考什么是挑衅行为。

除了茨甫,对隆卡的描写也非常传神:“瞧,隆卡这家伙的眼光,透射出骄傲和得意,蒲扇似的耳朵也在幸灾乐祸地扇动。这家伙当然要得意,年纪轻轻就登上了头象的宝座”。大象隆卡又被沈石溪赋予了人类一样的“骄傲得意神情”。

不仅兽面人心,沈石溪笔下的动物,还有着“冷漠与温情并存”的特质。《情豹布哈依》中,金钱豹布哈依在捕捉猎物时,能像一张金色的网,从四米高的树杈上无声飘落下来,然后“咔嚓一声,就把一头小黄麂的脊梁骨压断了。再用三只爪子抓住它的身体,腾出一只前爪拍拍它清秀的面颊,小黄麂就永远睁不开眼了。对于大象,他也是能轻松就将一只灰毛乳象的脖颈拧断,又把一只白毛乳象的脸撕得稀巴烂。任凭母象的哀嚎能把盈江水都吓得倒流回去。

但就是这样一只残暴的肉食动物,却能在同类就要丧命虎口之时,敢于凭着一腔侠肝义胆,吼叫一声飞快冲下石岗,与猛虎一同蹿跃到半空中激斗。

而在另一次激斗中,它被象鼻凌空抛起,重重跌倒在悬崖边,摔倒两只后腿,还被象腿踩断了脊椎骨,残疾后的它,为了不要成为妻子的累獒,最后竟自寻死路跳到野猪窝中,任凭刚硬的猪鬃扎破它的豹眼,獠牙钻透它的肚皮,它用最后的力气咬断野猪的喉管,作为对妻子最后的献礼。多么残酷,却又多么热血重情义的金钱豹!

好了,这一讲我向你介绍的是我国当代儿童文学作家,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因为年轻时期在云南的经历,让他熟悉了众多野生动物,他曾说过:“假如没有动物,人类将活得很孤独,地球就显得太寂寞。动物是人类的一面镜子,人类所有的优点和所有的缺点,几乎都可以在不同种类的动物身上寻找到原型。”比如《象冢》,年迈的象王茨甫和骄傲的儿子隆卡,还有那个重情重义,却有捕食者残忍一面的金钱豹。除了我介绍的之外,像是太过自爱自怜的白天鹅红珊瑚,还有那头到最后都将集体荣誉铭记于心的战象,以及始终在豺与狗的身份之间找不到自己准确定位的混血豺白眉儿沈石溪的每部动物小说,都能让你读出熟悉的人性。那么下一讲,我就来具体介绍一部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狼王梦》,狼的成王之梦,是怎样的呢,咱下讲再会!

1.13 《狼王梦》:狼王养成史

这一讲,我要介绍的是《狼王梦》。

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沈石溪勤奋不辍的笔已经创作了大量动物小说,而《狼王梦》始终是他震人心魄的代表作品。

这是个角度新颖的故事,书名容易让人联想是个关于一头公狼坚持不懈当上狼王的励志故事。而事实上,小说一开始,那头曾经想登上狼王宝座的公狼黑桑,已不幸在与野猪的决斗中丧生。黑桑有一位怀着孕的妻子,叫紫岚,紫岚痛下决心要将后代培养为新一代的狼王,于是它和孩子们的生活就围绕着狼王梦展开了。

这是一个非常残酷壮美的寻梦故事,从一开始就很残忍。在紫岚分娩的那个夜晚,没

有丈夫捕捉猎物的它,只能亲自去人类的养鹿场捕鹿,却惨遭大白狗的追击,一番你死我活的激烈对决,导致它在半路就提前生产了,当它把五个狼崽依次叼回洞里,最后一只由于拖延的时间太长,被冻死了。而它为了让饥饿的身体分泌出乳汁,竟然狠下心肠把死去的狼崽吃掉。

此后,它对最壮实的小狼黑仔进行培养,而这个被培育得太过大胆的孩子,过早跨出洞穴,被金雕给叼走了。

紫岚没有放弃,又让蓝魂儿成为了培养对象。为了激发蓝魂儿的残暴狼性,争夺猎物时,蓝魂儿向母亲求助,反而被狠狠咬了一口脊背;请求母亲分享食物,更被毫不客气地揍出两丈远。紫岚对蓝魂儿的地狱训练,加上蓝魂儿自己心底的痛苦终于发酵,凝聚到了牙和爪上。

蓝魂儿已经习惯在每次捕猎时冲到最前面,成为最勇猛的狼,可不幸马上又降落到了蓝魂儿的身上,她在一次捕猎中落进了捕兽夹中。为了不让蓝魂儿成为猎人的猎物,紫岚亲口将它咬成两段叼走。

已经有两个孩子因狼王梦死去,接着,紫岚又把目标转移到了双毛身上,双毛是一个懦弱,甚至可以说是有奴性的狼,所以这一次,紫岚进行了最无情的暴力统治。捕食时,强迫它第一个朝猎物扑去,强迫它拼命追撵,不管它累得口吐白沫还是四脚抽搐。一旦发现它偷懒,就会立刻扑过去撕掉它的皮毛,咬出血才罢休。不断加码的凌辱,终于让双毛的奴性彻底崩溃,爆发全部的狼性。

可当它就要将狼王击倒在地时,却还是被狼王瞬间激发的王者威力所震慑,最终还是败在了自己褪不去的奴性中。

现在,紫岚只剩一个孩子了,它叫媚媚,是一头母狼,而紫岚还是找到了希望,可以继续把狼王梦寄托在狼孙们的身上。最终,为了在媚媚分娩时期,保护它和腹中孩子的安全,紫岚把自己伪装成猎物,任凭那只飞到洞旁的金雕将自己叼走,在命悬一刻之际再紧紧抱住老雕,一阵空中激战后,双方一起摔死到乱石滩上。

好了,这一讲我介绍了沈石溪的著名动物小说《狼王梦》。在这个故事中,沈石溪放纵地离开了动物学的真实性,让紫岚时刻地拥有着人类一般的情感与思考,即便知道这只是一种文学的虚拟,但依然无法阻挡作品带给了我们的荡气回肠的震撼。紫岚对狼王梦的执着,是一种可贵的坚持,还是一种可怕的固执?尽管追逐梦想总被鼓励,但有的时候,遥不可及的梦想会不会成为一种羁绊?将自己的梦想强加于孩子,是不是一种太过沉重的负担?有太多太多思考,值得你去好好阅读啊。现在狼的故事你了解了,在接下来的一讲当中,主角会变成一只看起来很狡猾的狐狸,咱下讲再会!

1.14 《再被狐狸骗一次》:狡诈也是为了生存

这一讲,我要介绍的是沈石溪的作品《再被狐狸骗一次》

在动物界中,狐狸已然臭名昭著地成为了狡猾的代名词,而沈石溪的《再被狐狸骗一次》中的狐狸,尽管它狡猾行骗,却让人被骗得好感动。快和我一起来了解一下故事内容吧!

整个故事共有两次狐狸的行骗,第一次,显然是作为一个巧妙的铺垫,在文章开头出现。故事开始,有个人类“我”,我拎着一只大肥鸡沿着古河道回家,突然看到眼前十几步远的乱石滩上有只公狐狸在垂死挣扎,见到“我还惊慌要逃,却虚弱地摔倒了。

狐狸这一摔可以说是摔得够凄惨,狐狸“直挺挺栽倒在地,咕咚一声响,后脑勺重重砸在鹅卵石上;它四仰八叉躺在地上,眉眼间那块蝴蝶状白斑痛苦地扭曲着,绝望地望着我”,

如此天衣无缝的一系列动作,当然让我相信只要一上前就能捉住它。于是把鸡搁在身旁的芭蕉树下,解下裤带绾成圈,上前想要一把套住狐狸的脖颈。怎料,它却突然像复活”一般蹿了出去。再扭头一看,一只母狐狸已经叼着那只鸡跑到古河道的对岸去了。原来古河道的对岸,另外这只母狐狸就在等演戏狐狸让我上当,好能把鸡抢走。现在,两个家伙一个叼着鸡头,一个叼着鸡腿,得意洋洋冲我一笑,走了。

多么精彩的一次声东击西的行动,由此也形成了“我的落差心理。“我本盘算的是活捉一只狐狸回去炫耀,结果却丢脸地回去被村长一通笑,有失财的懊丧,有受骗的恼怒,更有被狐狸小瞧的愤懑,看来只有再来一次较量才能化解这冲突了。

果然,数月后的一个早晨,有了第二次较量。“我去砍柴,在一棵枯倒的大树前闻到了狐臊味,接着竟看到一只狐狸从树根下的洞里蹿了出去,眉眼间还有块蝴蝶状白斑,不正是上次那只公狐狸吗?跑出二十几米远,它被藤蔓绊住了,打了好几个滚,痛苦地抽着冷气。有上次的经验,谁不知道它是在故伎重演呀!只是这次又没有鸡,它的目的是什么呢?

原来树根下的洞正是它的家,家人都在里面。“我没有上当去追它,而是举起柴刀守在洞旁,等母狐狸探出脑袋,就一刀砍下去。公狐狸口吐白沫,望着“我”,凄厉长啸,僵持了十几分钟。

所谓口吐白沫,其实还是公狐狸的伎俩,就是想让“我去追他,放弃狐狸巢穴。然而十几分钟后,公狐狸看我还是不上当,它突然间向一棵树撞去,右脸瞬间血肉模糊,还撕下一块巴掌大的皮,在胸前垂挂着,鲜血将它染得赤红。

“我被它的疯狂举动转移了注意力,母狐狸趁机将一只幼崽叼到远处的灌木丛中。

“我回过神来,将耳朵伸进洞里去聆听其他小狐狸的尖叫声。公狐狸急得不断用爪子去撕身上的伤口,弄得浑身是血,直到我不忍心继续趴在洞口。

不久,它又听到母狐狸的命令声,突然将一只前腿的膝盖塞进嘴里,用力咬下去,骨头咔嚓作响。即便我心里明白,这一切仍是转移我注意力的骗术,还是遂了它的意,去追它。有好几次都差点可以砍到它,却最终还是不忍下手。灌木丛中传来母狐狸报平安的声音,“我希望它像上次一样狡黠地跑开,但是失血过多的它再也跑不掉了。

好了,这一讲我介绍的是沈石溪的作品《再被狐狸骗一次》。沈石溪是一个喜欢用欲扬先抑这种手法的作家,一开始写两只狐狸配合默契把人类的“我狠狠的戏耍了一次。这一段描写中,狐狸形成了一种狡诈的形象;然而到了后来,为了不让“我去伤害到自己的家人,公狐狸拼命施展骗术,即使骗术已经被识破,它还是拼了命去骗”,其实,这已经不能算骗了,这是在为了自己的家牺牲!最终,我们被这个故事的鲜明反差所感动了:本以为只是只狡诈的坏狐狸,不料却是个对家庭忠贞到宁可粉身碎骨的好父亲;以为吸取教训不会再上当的我,最终还是自愿再被狐狸骗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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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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