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多家分、支行被处罚

来源:凤凰网

日前,中国银保监会信息公开表更新交通银行多个分行被行政处罚信息,其中交通银行被罚金额500万元、交通银行蚌埠分行被罚款35万元、交通银行合肥马鞍山路支行被处罚款53万元、交通银行淮南平山路支行、淮南谢家集支行被罚款23万元、交通银行陕西分行被罚款180万元。具体如下:

违反多项管理规定

交通银行被罚500万元、

交通银行蚌埠分行、马鞍山路支行被罚88万

据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交通银行涉及三项违法违规事实:个人经营贷款挪用至房地产市场;个人消费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总行对分支机构管控不力承担管理责任,银保监会对交通银行罚款500万元。

时任交通银行湖北省分行副行长龚青对该分行个人消费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负有责任,被予以警告。

11月1日,据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信息公开表更新的行政处罚信息,2021年12月至2022年2月期间,交通银行蚌埠分行存在浮利分费的违法行为,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该公司被罚款35万元。

紧接着,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发布多条行政处罚公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路支行存在2项违法行为,被警告并处罚款53万元。

此外,吴捷,时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路支行行长,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路支行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假币误收行为。该行长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发生员工诈骗案件

交通银行淮南两地支行分别被罚23万

另据(淮南银保监罚决字〔2022〕2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平山路支行、淮南谢家集支行发生员工诈骗案件,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该行被罚款23万元。

吴娟,时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平山路支行行长,对该支行发生员工诈骗案件,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的违规行为承担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对其进行警告。

刘兆耀,时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谢家集支行行长,对该支行发生员工诈骗案件,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的违规行为承担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对其进行警告。

因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

交通银行陕西分行被罚180万元

除此之外,交通银行陕西分行因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被罚180万元。时任交行陕西分行个人金融业务部总经理李某某等3人分别被处以2.5万元至4.6万元不等的罚款。

(来源: 凤凰网安徽)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5-03

标签:交通银行   平山   支行   淮南   蚌埠   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   行政处罚   分行   员工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08-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bs178.com 闽ICP备11008920号-3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844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