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马上实施,苏宁易购滥用票据权利的行为到头了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新法从2023年1月1日开始实施,也就是说,还有一个多月就正式实施了。



新法主要就是为了遏制大企业滥用票据信用的行为,包括恶意签发、承兑、甚至骗取票据等。


票据作为一种非现金支付工具,是市场经济发展到高级阶段的产物,对增强信用和繁荣经济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近年来,票据尤其是商业承兑汇票,被一些大企业滥用,沦为变相侵占中小微企业资金的工具。大企业利用市场优势地位,迫使中小微供应商接受商业承兑汇票来支付账款,账期三个月至六个月不等,但绑定的银行账户却始终没有钱,任由票据到期遭遇拒付,中小微空等几个月,手里的票据变成白条!



以苏宁易购为例,在其2020年下半年陷入财务困难以后,还在2021年第一季度签发了大量商业承兑汇票给供应商,这些汇票在第二季度第三季度集中爆发大面积逾期。截止2022年3月31日,苏宁易购存在60.96亿逾期应付票据,其中大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苏宁易购的这一恶行,已经严重侵害到数千家中小微供应商的权益,涉嫌违法违规,甚至刑事犯罪。



新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票据承兑汇票的承兑人和贴现人应该具备良好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最近二年不得发生票据持续逾期或者未按规定披露信息的行为,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应当具备到期付款的能力。”



第三十六条进一步规定:“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最近二年发生票据持续逾期或者未按规定披露信息的行为,银行不得为其办理票据承兑、贴现、保证、质押等业务。”



根据中城院要案中心掌握的情况,苏宁易购在2021年、2022年均存在严重的票据逾期状况,也没有按规定披露信息。所以根据新法规定,2023年1月1日以后,苏宁易购就不能使用商业承兑汇票作为支付工具了,银行也不得再为其办理票据承兑、贴现、保证、质押业务。这对资金严重短缺的苏宁易购真的是雪上加霜,也是一记当头棒喝!



一年多以来,中心通过公开或一对一方式多次警告苏宁易购,一再要求其纠正违规使用商业承兑汇票侵犯中小微企业权益的行为,一再要求其披露商票逾期的信息!遗憾的是,苏宁易购携国资自重、以法院集中管辖作为挡箭牌疯狂司法套利、甚至绑架地方政府滥用公权力对批评声音进行打击报复,终于,在罪恶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中城院要案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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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9

标签:新法   公权力   票据   汇票   要案   权利   供应商   银行   商业   信息   企业   苏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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