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不恶心,恶心的是父母的暧昧态度

文章转载自网络,是关于对孩子性教育的,希望每一位家长或者即将升级为家长的朋友都能看到。


我十分重视我儿子的阅读。我认为,一个孩子的阅读史就是他的精神发育史。睡前半小时和他一起阅读,是我们母子多年的习惯。

上周二的那个晚上,他在看一本“我的第一本科学漫画书”《儿童百问百答——沙漠与丛林》。当他看到“撒哈拉沙漠以前是不是沙漠”那一章的时候,他很兴奋地对我说:“妈妈!撒哈拉沙漠以前并不是沙漠呢!是热带湿润气候区域!什么是热带湿润气候区域呀?”

面对类似高精尖的问题,我经常黔驴技穷,为了不误导他,我也不糊弄他,一般都是带他一起上网查一下。我看了看时间,晚上9点整了,估计上网查一下这个问题,就该睡觉了。

于是,我带他一起坐在电脑前,打开电脑,从而也打开了我的一场恶梦——

我在搜索栏里输入“热带湿润”这个关键词之后,我手机响了一下,我扭头一看,是某宝店主发来的促销短信。也就是两秒的功夫,我再一扭头盯屏幕的时候,网页就不知道怎么回事,弹到了一个黄色网站上面!

一对外国男女正在进行性行为。画面之清晰,场面之火爆,连我这个成年人都受到了强烈的视觉冲击,更何况一个孩子!

我吓得全身的血液直冲太阳穴。我不顾手里还端着一杯热茶,条件反射地站起来,企图用上半身去挡住电脑屏幕。与此同时,我慌张地扭头去瞟儿子,我悲哀地发现,挡也迟了,他的表情让我深信无疑:他看到了!

并且,他看清了!

还好他妹妹早就睡了,否则我还真不知道他们会如何讨论刚才的画面!

我一直觉得他还小,他还有十几天才满9岁,性教育,是至少要上初中才考虑的事。但是,人类最隐密的性行为、父母最想向孩子回避的性的问题,就以这样不堪入目的方式,很突兀地、很难堪地横在我们面前,让我们想躲,都不知道能往哪躲?

我哪还能等正常关机?我伸手拔掉电脑的电源,因为动作太夸张,我杯子里的水洒了一键盘,我的手也被烫得生疼。我顾不上疼,赶紧再次扭头观察我儿子的表情:随着电脑屏幕一片漆黑,他的脸也显得有点黑。他大瞪俩眼,还沉浸在刚才的震惊里,他愣了五秒钟,说:“妈妈,刚才他们是在干什么?他们为什么要那样啊?”

迎着儿子的目光,我在刹那间突然想起我上小学四年级的一件事:我的学校门口有卖避孕套的,同学都买来当汽球吹。我也买了一个,吹成西瓜那么大,再用头绳扎紧口,高高兴兴地捏着“汽球”回家了。

我妈脸一黑,问我:你这是拿的啥??我高高兴兴地答:避孕套啊。然后,我的右脸上就挨了突如其来的一个响亮的耳光,伴随而来的是我妈大声的怒斥:不要脸!!!滚!!!!!!

30年过去了。我右脸上的痛感犹在。

我30年前的疑惑犹在。

时至今日,时代都发展到2019年了,当年四年级的我已经年近四十,我的儿子也上三年级了。难道,我也要甩他一耳光,让他也把疑惑带到成年吗?

我很诚实、很诚恳地看着他的眼睛说:“儿子,这个问题十分复杂。我也是第一次当你的妈妈。很多事情,我也没有准备好怎么回答你。就像你的老师讲课前要备课一样,妈妈也得做好准备才能回答你。妈妈跟你商量一下,你看看这样行不?现在都九点多了,你该睡了,妈妈现在就给你放睡前故事,你去刷牙,等你明天你放学后,妈妈花一个小时的时间跟你讲解那个问题,可以吗?”

他点点头。很听话地刷牙去了。

第二天儿子上学后,我找了三家书店,淘到一本大学医学院的学生上课用的教材《人体解剖学》,儿子放学回家后,我给他翻到“生殖器官”这一章节,指着书上的图片给他讲了男女生殖器官的构造和医学名称。

我说,你昨天看到的那两个人在发生性关系。人类的性行为就是男性的生殖器官进入女性的生殖器官,如果男性产生的精子刚才碰见了女性产生的卵子,精卵结合,女性就有可能怀孕,生下小孩。大街上的每一个人都是这样来的。所以,性行为很正常,没有性行为,就没有人类在这个地球上存在。

我儿子听着、看着,表情十分自然,就好像我跟他讲手、脚、胳膊一样自然。这也是我想达到的效果。越是掖着瞒着,他越会感觉紧张兮兮,真把盒子打开让他看个明明白白,他知道里面是什么东西了,也就没什么大惊小怪了。

我还告诉他,你再长就会步入青春期,就会遗精,这都是正常生理现象,没什么大惊小怪的,换内裤、换床单就行了。但是,从你遗精开始,你就具备性能力了。咱们走在马路上要讲交通规则是不是?性也是一样的,也得讲究性的规则。

性行为的第一个规则是:男性不可以同时跟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女性保持性关系。

那是不道德的行为。因为,性的特点之一就是具有排他性。就像行人过马路闯红灯一样,不讲规则,兴许这次没事,但风险极大,下次就可能出事,被车子撞到了,撞死了,自己都要担责。因为是自己不讲规则在先。

性行为的第二个规则是:男性要尊重女性。

因为女性有可能怀孕,所以,女性在在性行为中是弱势的一方。这个尊重女性就包括要主动避孕。还有,性行为的发生一定要以女性是否同意为前提。

如果在女性不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的性行为,都是犯罪,要坐牢、判刑的、一个男人背上强奸犯的名声,一辈子的声誉都完蛋了。

关于第二个规则,我特意还给他举了个例子,我采访过的一个发生在北京的案子——某男生去前女友的租住处求复合,他们一共发生了四次性行为,后来,前女友报警了。

法院的判决书,我邮箱里现在还有,法院判前三次性行为不算强奸,第四次算,因为第四次男方使用了扼颈、谩骂行为。

我记得这个男孩坐了七八年牢。这个案子是很有警世意义的,也是被老司机所不齿的——想想吧,前三次都不算强奸,女方也自愿。到第四次采取了所谓的暴力手段,就成了所谓的强奸犯,真是情商要多低有多低,要多蠢有多蠢。

性行为的第三个规则是:不要发生高危性行为。

如果说,破坏第二个规则会坐牢,那这破坏第三个规则,能要命!(比如艾滋病)啥是高危性行为?跟错的人发生性关系就是高危性行为。比如,性工作者、水性杨花的、有多个性伴侣的女性。

男性在跟女性发生关系之前,让女性体检一下,出份体检单,这个当然不现实。但是,作为男人,跟女人发生关系之前,观察、分析一下,这个是必须的吧?

女方是否良家女子,平时的人品如何?行为举止家教如何?口碑如何?有无劣迹?甚至她的成长环境、职业经历,都是摆在明面上的东西,很容易查获。了解这些之后,再决定要不要跟她上床。

这样就能筛选、过滤掉90%以上的高危性行为。

所以我很反对荷尔蒙驱使之下发生的一夜情。

风险太大了。

猫、狗,在路边碰见了,如果都在发情期,都有性冲动,就能配种了。可我们是人类,我们都是高级动物,有教养的男孩子应该是“谦谦君子,温润如玉”的,永远不可以把自己的性冲动等同于路边的低级动物!

性行为的第四个规则是:不可以跟已经有性伙伴、配偶、男朋友的女性发生性关系。不可以跟刚刚与男友分手的女性发生性关系。

前者,就不必多说了,性具备排他性。

后者,我有必要多罗嗦几句:刚刚与男友分手的女性,都有一个情感迫降期、缓冲期。她会左右摇摆,会追忆过往,会情绪不稳定,会有可能跟前任复合。这个时候马上挤进她的情感世界,会给自己惹不必要的是非。

我采访过类似的好几起血案,都是女方分手之后马上谈恋爱,在两个男人之间左右摇摆,说分不分,暧昧不清,最后出事了(一个男人把另外一个男人杀了)。

所以我觉得,一个女孩跟男友分手半年左右,情绪趋于稳定了,该分的也分利索了,再走进她的世界,会少很多是非。

最后,我还打开电脑(已杀毒。昨天电脑中毒了,所以弹出来黄色网站),让我儿子看了几个我收藏的性教育视频和法制栏目,让他更直观地知道了性过程是怎么回事,以及,性必须讲究规则,不讲究规则,是有可能付出血的代价的。

我计划给他讲解一个小时,实际上,我一共用了两个半小时给他讲解。最后他表示听懂了。理解了。

一个男人的爱情观、性爱观,甚至婚姻观,追根溯源都有童年的影子。希望我的引导,让他在性成熟之前,对性有最起码的敬畏和正确的认知。

我给他看了一些性的科普视频,以及男女性器官的图案。

我觉得,性教育一点都不恶心。

恶心的是用耳光打压孩子。

恶心的是作为家长遮遮掩掩、神神秘秘、欲说还休的暧昧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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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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